“哀的美敦书”背后的家教启示
作者:赵忠心
来源:《中华家教》2012年第07期
在长春市,一位十几岁的女孩给她的母亲发出了一封耐人寻味的“哀的美敦书”(“哀的美敦书”,是拉丁语天才就是非凡的傻劲
“Ultimatum”的音译词,也叫“最后通牒”。它一般是指一个国家就某问题用书面通知对方,限在一定时间内接受某某条件,否则将采取某种强制措施),要求必须全部答应她提出的十个条件,否则,…… 全文如下:
张××:(注:直呼其母的名字)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我感谢你生育了我。但我不是你的奴隶,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从今天开始,如果你还想要我这个女儿,必须做到以下十条: 一、不许动我的书包、抽屉。
二、不许看我的聊天记录、日记。
三、不许强迫我必须穿你买的超级难看的衣服。
四、不许拦截我的电话。
六、允许我每天晚上有一个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
魔法波鲁 七、允许我每周双休日百日维新9点起床。北交大
八、允许我的朋友到家里做客。
九、允许我听孙燕姿、周杰伦的歌。
十、允许我反驳你的意见。
如果做不到其中任何一项,我宁可露宿街头,去做小偷,也要毫不犹豫地离开这个家,让你永远也不到我!我说到做到!
蓉蓉为什么写“哀的美敦书”
这封“哀的美敦书”反映了孩子对家长不妥当的管教方式的不满,是对“顽固不化”母亲的一种警告和要挟,是青春发育期孩子成长过程中烦恼的一种发泄。
这封措辞强硬的“哀的美敦书”表达了蓉蓉对母亲的强烈不满。从蓉蓉向妈妈提出的这十条要求中,可以看到,母亲的做法有很多不当的地方。比如,女孩子天生都爱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不是缺点,是人的天性,而妈妈却强迫女儿必须穿在女儿眼里是“超级难看”的衣服,直接违逆了女孩子的天性;孩子是有自尊心的,女孩子自尊心更强,更看重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妈妈却当着亲戚朋友的面数落女儿比别的孩子差,给孩子难堪,女儿能不反感吗?从年龄上来看,蓉蓉是正值青春发育期的孩子,青春期的防范在心理上产生了“封闭性”,有了一个独立的“世界”,不乐意别人探头探脑,不乐于让家长知道他们内心的秘密,这是正常的心理需求,家长应当尊重孩子的隐私权,信任孩子。任意翻动孩子的书包、抽屉,是对孩子的不信任、不尊重和严重的伤害;企图通过这种方式了解孩子内心的秘密,实为“下策浙江大学校医院陈文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