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卫生局
路易斯安那州【公布日期】2008.04.01
【字 号】杭卫发[2008]78号
【施行日期】2008.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封闭母线【主题分类】
正文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通知
(杭卫发〔2008〕78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妇幼卫生工作,规范孕产妇及儿童的系统保健服务内容及管理职责,尤其规范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明确孕产妇应急救治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健全孕产妇医疗救治应急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抢救孕产妇,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全面提升我市的妇幼卫生工作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杭州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杭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杭州市孕产妇应急医疗救治预案(试行)》和《杭州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常规》,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把妇幼卫生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高度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全面提升妇幼卫生工作水平。
  2、严格执行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各妇幼保健人员和各有关医务人员要明确各自在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和孕产妇应急救治中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完善的妇幼保健和急救网络体系,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应急救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最大可能地避免孕产妇及婴儿死亡。
  3、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规范贯彻执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将规范的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好指导、培训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做好协调沟通,确保各项规范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1:杭州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
  附件2:杭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
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附件3:杭州市孕期高危因素评分标准
  附件4:杭州市孕产妇应急医疗救治预案
  附件5:杭州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常规
杭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1:
  杭州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内容及管理职责,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和残疾儿童发生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孕产期系统管理内容
  1、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
  孕早期(13周内):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孕妇妊娠大于16周者进行产科检查一次。
  孕中、晚期:产前检查一般在孕16-18周开始,孕28前每月产检一次,孕 28周-36周每
半月一次,孕36周后每7-10天产检一次。整个孕期产检次数城市不少于8次、农村不少于5次,高危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产后:出院后3天内、产后14天、产后28天左右各访视一次,共三次,高危产妇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访视次数。如产妇额外需要增加访视次数,可参照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收费标准。
  2、保健服务内容
  孕早期:做到在孕13周内建立“孕产妇保健册”,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测量基础血压;确定妊娠大小;进行血尿常规、血型、血糖、白带常规、肝功能(包括HBsAg)、梅毒筛查、HIV检测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因素的初筛选及登记,发现妊娠禁忌症和严重合并症者,及时处理。开展孕早期的卫生宣教及指导,如妊娠反应、先兆流产症状的识别和预防;如何避免孕早期接触致畸物质、避免病毒感染等。
  孕中、晚期:按“孕产妇保健册”规定内容进行产前检查、高危筛选及评定,及时处理妊娠期的合并症及并发症,重度高危孕妇及时转诊,并落实专人追踪、随访。产前检查复诊要
求:测量孕妇体重、血压、尿蛋白;询问前次产前检查后孕妇的特殊情况(孕30周后询问胎动计数);检查胎位、听胎心;了解胎先露入盆等情况;测量宫高及腹围,绘制妊娠图,判断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检查下肢水肿情况等。孕中晚期常规进行血常规、肝功能化验各一次,必要时进行B超、胎儿心电监护等检查。
  孕妇孕15周-19周建议参加产前筛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动员进行产前诊断,并做好追踪及随访。对具有下列情况的孕妇建议直接进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
  ⑴35周岁以上高龄孕妇;
  ⑵羊水过多或过少者;
莒县第四实验小学  ⑶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⑷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可疑畸形的;
  ⑸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严重缺陷婴儿的。
缝隙天线
  开展孕期的卫生、营养指导;家庭自我监护;妊娠期常见并发症的识别及预防;阴道分娩的好处;临产前的准备与临产症状的识别;母乳喂养知识等宣教。
  分娩期:积极预防产时并发症的发生;实行母婴同室,开展产后半小时内早吸吮、肌肤接触工作;鼓励按需喂养。依法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在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发现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和分娩出生缺陷儿应按规定上报各类监测报表和个案表等资料。
  分娩后:产后一月内休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保健医师上门进行产后访视。访视内容应包括产妇的血压、乳房、子宫复旧、会阴或腹部伤口等情况;新生儿测体重、检查皮肤黄疸及脐部、臀部等情况,并进行异常情况的处理。开展产后营养、母乳喂养、新生儿沐浴方法及婴儿抚触等指导、进行产妇心理疏导。
  产后42天:产妇及婴儿应到妇幼保健机构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检查,产妇化验血常规,测量血压,评价产妇康复及婴儿生长发育情况,给予避孕知情选择指导。
  二、孕产期系统管理程序
  1、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气动真空阀
  (1)杭州市户口的已婚妇女怀孕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册”;户口在原籍婚嫁到杭州的孕妇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
  (2)在杭部队现役军人孕妇,可以凭军人证到部队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3)流动人口妇女怀孕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现住地的街道(或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9:38: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5112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孕产妇   进行   工作   情况   孕妇   杭州市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