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管理制度(精选11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手机管理制度(精选11篇),欢迎大家分享。
手机管理制度 篇1
为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引导我校学生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下:
一、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随身携带手机,在教学过程中一经发现学生使用手机,全体教职工均可制止并没收手机,上交学生科登记。
二、上课时间段(含早读、晚修),学生在本班教室上课或自习的,在上课前,手机一律要关机或者调至飞行模式后放入班级充电箱内,且在该次课间休息期间也要处于统一收集管理状态,直到该次课结束后才能领取手机。
三、在多媒体上大课、实训室上课和早操的班级,学生所有手机由指定班干部统一收集管理,且在该次大课或者实训课的课间休息期间也要处于统一收集管理状态,直到该次课(早操)结束后才能发还手机。
四、学生应按规定将其所持有的所有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否则视为随身携带手机,一律予以没收。
五、在晚上查夜开始后,手机一律要关机,学生会干部将会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查夜后手机未处于关机状态(含空号,无法接通,飞行模式等),将按手机违规处理。
六、学生在一个学期内第一次被查处,将由学生科保管手机15天,扣个人操行量化分5分,并做“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被查处,由学生科保管手机30天,扣个人操行量化分10分,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被查处,由学生科保管手机至当学期期末最后一天才能领回,扣个人操行量化分15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则按查处次数逐级提升,直至留校察看;若是期末最后2周内违规被没收的手机,将保管至下个学期开学后学生才能领取。
七、学生必须端正态度,配合学校进行管理,对于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管理的违规学生,视情节予以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八、违规学生未当场主动上交手机,事后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尽快没收其手机交到学生科,同时学生科将对该违规学生从重处理。
九、手机里的资金和手机卡在没收手机时可转出,此后手机在学生科保管期间,出现手机损坏、无手机支付、因无法联系他人所产生的连带问题等,均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不予赔偿,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手机领取:手机保管到期后,周一和周五下午16:40—17:20为手机领取时间,如遇节假日,则领取时间顺延(需用信纸将本规定手抄一份并交到学生科)。领取手机时需做好礼仪,佩带校卡,礼仪违规或未佩带校卡者不允许领取,不得代领。
十一、本着教育学生的角度出发,给违规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允许违规学生在被查处后,向学生科(校团委)提出志愿服务申请,学生科(校团委)将联合物业保洁部门,统一安排违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志愿服务,在完成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长后(该类志愿服务不计入校团委的志愿服务时长,且每天只能做一次,每次在完成服务任务的基础上最多只能算2小时),再向学生科申请提前领回手机,学生科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减免决定。每名学生每学期前两次违规有申请提前领回手机的机会,第三次以后将不再给予
减免的机会。
十二、学生会、文明监督岗、校团委团干的学生干部在执勤时可以携带手机,且手机的使用必须与执勤工作相关。
十三、全校教职工都有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本规定的义务,都有查处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责任。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科。
手机管理制度 篇2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况确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禁自己随身携带。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生活管理老师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的,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交由学生家长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学生可以借班主任手机与家长通话。
5.综治办、各年级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6.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计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7.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各年级要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ssf8.各年级、各班根据《耒阳市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9.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社团等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使用手机。
10.政教处、综治办、各年级、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11.学生在家由家长监督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严禁利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沉迷聊天和网络游戏等。
手机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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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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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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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手机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
在家不当小皇帝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3:41: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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