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理论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到2010snow dogs年形成有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新的显著成就。
  一、坚持和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
  第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立法工作,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相适应,及时地将党的方针、政策制定成法律。13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125件法律,对56件法律进行了修改,通过了7件法律解释,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工作。13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不断加强。关于法律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进行了50多次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关于工作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0多个专题工作报告。关于对计划和预算工作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第三,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1995年对选举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选举制度。1991年制定了代表法,对各级人大代表的职权、工作方式、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以及对代表的监督等,做了具体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同代表和人民众的联系,建立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在作出重大决议、决定,审议法律草案时,征求有关代表的意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不断改进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工作。
  第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程序,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充分发扬民主,将与人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如合同法、婚姻法修改等草案,在报纸上公布,征求全民的意见。认真总结审议法律案的经验,进一步实行三审制,不断提高审议质量。通过对地方组织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的自身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13年来,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制定和修改了有关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基层民主的各项制度。第一,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正式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行了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完善了城镇居民自治组织,推进依法自我管理的基层民主。第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劳动法、修改了工会法,从劳动者权利方面,对劳动者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作了规定。扩大基层民主法律制度的建立,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伟大实践。
  三、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时地,为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总结了我国改革和建设的新经验,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3年和1999年两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做了修改。主要包括:第一,在宪法的序言中,增加规定了理论的内容,表明了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识和心愿。将理论载入宪法,对于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二,在宪法序言中增加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在宪法序言中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第四,在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宪法中写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对于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五,在宪法第六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人工电源网络抓紧制订关于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律规范。近10多年来,我国在民商和经济立法方面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五、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为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三星c188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含气量的宏伟目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现在,我国已经有现行法律200多件,国务院制定通过的现行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8000雅兹迪族多件。从总体上看,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六、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取得新的进展。
  13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三个在全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三个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同志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带头学习法律,中央政治局先后举办了12次法制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建立了法制讲座制度,近吲哚乙酸5年来,已经举办了28次法制讲座。有8亿多人民众接受了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人民众增强了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提高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伟大成就的经验是:第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这一地位和作用是历史形成的,是全国各族人民所公认的,并且明确地载入了我国宪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把对国家事务的主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国家权力机关成为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和国家意志。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实现对国家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第二,坚定不移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是一致的。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根本着眼点是为了保证人民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联系人民众,坚持走众路线,广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了人民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三,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以法治为保障,推进民主政治,发展政治文明。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治国理政的法治水平。
  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的征程中,我们要继续高举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与时俱进,再接再厉,做好立法、监督、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同志在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举办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系列报告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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