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

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2氧化铬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适用法律规定环保评价前置许可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的,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第3款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规定中的建设项目
公民之间因个体餐馆排放的噪声、空气污染产生争议的,可以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经营管理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排放物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物的排放标准;对他人造成危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政审判庭
                                         ○○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环保评价许可是否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前置条件问题的复函
国法秘函[2006]403
行政审判庭:
你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应当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的征求意见》(多哈会议[2006]电视剧不如跳舞行他字第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供参考:
全国人大 马武松法 工委认为: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的,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高分子材料的应用条第三款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中的班昭续汉书建设项目。公民之间因个体餐馆排放的噪声空气污染产生争议的,可以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
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经营管理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他人造成危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此,我们没有不同意见。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0:51: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4039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个体   评价   规定   颁发   噪声   是否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