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核糖体蛋白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2.13
财税201170号【文 号】国科发基〔2018〕48号
卟啉症【施行日期】2018.02.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科技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8〕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管理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依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  财政部
  2018年2月13日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管理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创新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属于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等需求,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为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平台主要指围绕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重点利用科学数据、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在国家层面设立的专业化、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进行管理。图书文献等科技资源,依据相关管理章程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平台管理遵循合理布局、整合共享、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加强能力建设,规范责任主体,促进开放共享。
  第五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资源,除保密要求和特殊规定外,必须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通过国家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第六条 中央财政对国家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共享服务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  第七条 科技部、财政部是国家平台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国家平台发展规划、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
  2. 确定国家平台总体布局,协调组建国家平台,批准国家平台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3. 建设国家平台门户系统即“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以下简称共享网);
  4. 组织开展国家平台运行服务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拨付相关经费;
  5. 指导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平台工作。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是国家平台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勃拉姆斯第一交响曲  1. 按照国家平台规划和布局,研究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平台发展规划、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
  2. 推动本部门或本地区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整合与共享服务;
  3. 择优推荐本部门或本地区平台加入共享网,提出国家平台建设意见建议;
  4. 负责本部门或本地区国家平台管理工作,支持和监督国家平台管理、运行与服务。
  第九条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受科技部、财政部委托承担共享网的建设和运行,以及国家平台的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
连续油管
  第十条 国家平台的依托单位应选择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是国家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国家平台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
  2. 编制国家平台的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国家平台的科技资源整合、更新、整理和保存,确保资源质量;
  4. 负责国家平台的在线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开展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做好服务记录;
  5. 负责国家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并提供支撑保障,根据需要配备软硬件条件和专职人员队伍;
  6. 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组织的评价考核,接受社会监督;
  7. 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国家平台的中央财政经费,保证经费的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三章 组建
  第十一条 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国家平台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布局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平台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或本地区平台建设,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科技资源整合与共享。
  第十二条 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建设共享网。共享网是国家平台的科技资源信息发布平台和网络管理平台,按照统一标准接受和公布科技资源目录及相关服务信息,具备承担平台组建、运行管理和评价考核等工作的在线管理功能。
  第十三条 国家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依托单位拥有较大体量的科技资源或特资源,建立了符合资源特点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和资源整合模式,在本专业领域或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备较强的科技资源整合能力;
  2. 纳入共享网并公布科技资源目录及相关服务信息,且发布的科技资源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
  3. 已按照相关标准建成科技资源在线服务系统,并与共享网实现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
资源信息合格,更新及时;
  4. 具备资源保存和共享服务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具有稳定的专职队伍,具有保障运行服务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共享服务机制;
  5. 建立了符合资源特点的服务模式并取得良好服务成效。
  第十四条 科技部、财政部可根据国家平台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按照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任务需求,并商有关部门遴选基础较好、资源优势明显、资源特突出的部门或地区平台组建形成国家平台。
  第十五条 牵头组建国家平台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国家平台组建与运行管理方案,推荐国家平台依托单位和负责人,并报科技部。
  国家平台负责人应由依托单位正式在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科技资源、管理协调能力较强的科学家担任,由依托单位负责聘任。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9:31: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2861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平台   国家   科技   资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