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评估中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探讨——以厦门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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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LOGY
区域治理作者简介:高绍龙,生于1984年,本科,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影响评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区域评估中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探讨
——以厦门市为例
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绍龙
摘要:本文针对厦门市推行的环境影响区域评估中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探讨了在区域评估层面如何开展三个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调查内容、调查深度、调查重点和适用的调查查方法,依据调查结果判断区域开发的土壤环境适宜性或提出在可疑污染地块下,进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以指导区域开发过程中的土壤安全防护工作。关键词:区域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影响中图分类号:X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49-0083-0002
厦门市推行的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而在厦门市市域范围内不含工业用地开发规划的城市建设区域试点推出环境影响评价新模式,区域评估实施环评“一本制”管理,区域内包含的所有建设项目不再单独编制环评文件,只要依照区域评估报告告知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各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即可。区域评估工作为众多项目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为营商环境提供了高效和便利服务。为了更好发挥区域评估“多评合一”“一评多效”的作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厦门市在区域评估阶段先行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别于目前我国正在普遍开展的污染源企业(污染地块)详细调查,针对区域开发范围内现有的各异用地类型,笔者认为不需要完全等同污染地块开展的调查深度和方法,而建议实行差异化调查,重点筛查识别出区域内历史上可能存在的电镀、化工、冶炼厂、加油站等土壤可能受到污染的地块[1]
慰项石
,将其列为重点调查区域,再开展进一步的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调查;对于已明确不存在污染可能的地块,则建议开展适量的验证性监测辅助判断。通过适宜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区域的下一步土地开发利用和污染防控提供依据[2]。
支持课题项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区域评估(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一、确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一般以开发区域为评价范围,如周边区域现状及历史上存在涉重金属企业、化工企业等可能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且适当扩大评价范围。
二、调查基本原则
对开发区域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开展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调查区域为用地变更地块,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价专章。
区域评估以第一阶段调查为主,侧重调查识别区域内是否存在可能污染土壤的地块,圈划有问题的主要污染地块范围,提出在污染地块下进行阶段调查重点及该地块开发时序控制建议。在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中,如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区域评估报告应提出由该污染风险地块的有效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收储机构按照规定在用地变更前另行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写独立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调查确定有风险的则需编制独立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向有权限主管部门报送审查。
三、主要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建议
(1)首先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确认区域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区域土壤类型及分布特征,收集区
域内及周边已完成的土壤污染物监测、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如有),并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探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土壤污染识别[3],明确区域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可能的污染源,如电镀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经调查如确认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确认区域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之后再根据现状用地类型、规划用地类型,设置若干代表性表层样监测点开展验证性监测,检测项目需涵盖GB36600和GB15618的
基本项目,并视历史用地情况适当增加其他项目的监测[4]。验证性监测结果均可达标的,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然后编制第一阶段调查分析报告。
(2)若第一阶段调查的结果显示区域内及周边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笔者建议分情景开展如下调查分析工作:
①如区域内当前或历史上存在上述可能污染源,则应充分收集这些污染风险地块的相关资料,包括其使用权人信息、地块使用范围、环评文件、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判别地块可能涉及的污染风险物质和风险单元,据此开展地块用地功能调整适宜性评价。如污染风险地块尚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则对该地块保留评价结论,提出由有效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收储机构单独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建议,列明调查重点或注意内容,并提出该污染风险地块及周边区域暂缓开发的对策建议。
②若第一阶段调查无法排除是否有可能污染源存在时,则有必要开展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的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分析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在第一阶段调查基础上,通过不确定性分析,圈定无法排除可能污染源分布的地块范围,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视需要对不确定地块开展初步采样调查或补充采样调查。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则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3)对于确认存在环境风险的地块,提出风险地块另行开展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议,明确重点调查地块,由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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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收储机构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补充以采样和测试为主的详细调查,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的参数,编制独立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再单独报送有权限的主管部门评审。对于环境风险地块,区域评估提出地块暂缓开发建议,需对污染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修复后[5],方可满足拟变更的用地性质。在风险评估结果尚未明确可接受或超风险水平地块未完成污染修复工程前,建议暂缓该地块及周边影响范围用地的开发,以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四、厦门市应用实例分析
以厦门市五通商务区三期区域为例,该片区面积约为2.11km2,片区规划可发展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一)污染识别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片区的相关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详细了解调查区域的历史及规划用途,采用叠图法对用地历史及现状与用地规划图进行用地功能变化区识别,明确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重点调查区域:以主要污染源企业(星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在的店里工业区为重点调查区域(见图1),其他基本无污染可能性的区域为验证性调查区域。
重点调查区域内历史上有工业企业的生
产经营活动,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家具制造、
木材加工、汽车维修、加油站、塑料制品加工、
印刷、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混凝土搅
拌等行业,除了新油源加油站和店里工业区
内原星光金属有限公司可能会遗留污染风险
外,其他企业均为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影响较小的企业类型。对于新油源加油站用
地规划予以保留,其用地性质未调整作为居
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可暂不开展
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过污染识别
分析,笔者判断,该片区潜在特征污染物为
重金属、滴滴涕总量、六六六总量和石油烃。
(二)验证性采样分析
污染识别表明,除新油源加油站和星
光金属有限公司用地地块外,五通三期片区
勾股数
内的其他区域及其周边区域基本可明确当前
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通过开展一
些验证性的采样监测工作,证实是否存在
潜在污染风险及关注污染物。分析指标以
土壤污染基本项目为因子(重金属、VOCs、
SVOCs)、pH、滴滴涕总量、六六六总量、总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铬、石油烃等监测因子;地下水的监测因子
主要综合考虑地下水常规因子、重金属以及
pH、滴滴涕总量、六六六总量、苯、甲苯等
监测因子。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该片区用地变更区域除
了原星光金属可能会遗留污染风险外,其他
加工企业都是小机加工或家具加工等污染风
险低的企业类型,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磐石市实验中学
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规模
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其他可
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调查区
域基本不存在有机污染残留问题,各项监测
因子均未出现超标。五通商务区三期内的原
星光金属地块,建议在未明确该地块土壤污
染状况的情况下,暂缓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利
用,其他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用地区的,土壤污染状况
可以接受。
五、结语
荔枝叶瘿蚊
区域开发将城中村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利
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是
现阶段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根据区域
评估的特点,探讨了有别于污染地块的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的要点,可供区域评估中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提供参考。建议在区域开发过
程中,应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
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
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的相关规定,对从事过石油化工、电镀、
冶炼、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
过危险废物储存、处理和处置且变更为商业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住宅用地的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壤调查[6]。
通过对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在区域评估过
程中掌握拟开发建设用地的受污染状况;对
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得出
明确的无污染风险调查结论的,原则上不必
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而指导片区下
一步开发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彦.城市污染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及治理方法的探讨—房地产开发土地土壤污
染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
社,2007:804-807.
[2]熊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的现状与进展[J].环境与发
展,2020,32(3):247+249.
[3]俞飞,林玉锁.城市典型工业生产
区及附近居住区土壤中PAHs污染特征[J].
生态环境,2005,14(1):6-9.
[4]常春英,肖荣波,章生健
等.城市工业企业搬迁遗留污染场地再
开发环境管理问题与思考[J].生态经
济,2016,32(8):191-195.
[5]刘乙敏,李义纯,肖荣波,西方国
家工业污染场地管理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
[J].生态环境学报,2013(8):168-173.
[6]马妍,王盾,徐竹等.北京市工业
污染场地修复现状、问题及对策
[J].环境
工程,2017,35(10):120-124.
图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区域及工业企业分布图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20:32: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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