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6.02
【文 号】
【施行日期】2017.06.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郭德纲打油诗讽刺过世之人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
声波速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方案》的通知
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推动总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总局制定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7年6月2日
百人会
renderman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设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保障人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制定本方案。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机关各司局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主动公开的,在文件附注处同时标明“此件公开发布”;拟不公开的(除涉密文件外),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发文稿纸“备注”处注明),随公文一并报批。起草国务院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办公厅会同机关各司局落实)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由办公厅牵头研究建立并逐步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机关各司局提交局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
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有关司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办公厅会同机关各司局落实)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机关各司局要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制定本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总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厅会同机关各司局、信息中心落实)
  (四)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机关各司局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12月底前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办公厅。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机关各司局落实)
  二、加强政策解读
  (一)做好国务院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国务院发布重大政策,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总局可通过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国内舆论、影响国际舆论、管理社会预期。对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重大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文件的司局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并抓好落实。需配发新闻稿件的,牵头起草文件的司局应精心准备,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审签,按程序报批后,由中央主要媒体播发。要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国内外舆论关切,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机关相关司局落实)
  (二)加强总局出台政策的解读工作。对总局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总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司局负责做好解读工作。王永炎简介
以司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司局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司局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司局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司局配合。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机关各司局落实)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机关各司局和信息中心落实)
mime  (三)充分运用多种解读渠道和方式。充分运用中央新闻媒体及总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客户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正确引导舆论。注重利用商业网站以及都市类、专业类媒体,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机关各司局和信息中心落实)
  三、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回应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及总局《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及总局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牵头司局是政务舆情回应主体,办公厅做好协调工作。(办公厅会同机关各司局落实)
  (二)突出舆情收集重点。重点了解涉及总局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总局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舆情信息等。(办公厅会同机关各司局落实)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2:50: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2221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解读   政策   工作   司局   政务   机关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