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上古汉语;原始汉藏语;话题型语言;中心语-定语;语序变化;语义结构
摘要:“中心语+定语”是上古汉语的基本语序,该语序的形成有其语义上的机制,即遵循“大名+小名”的“整体+部分”的语义表达需要。“整体+部分”的语义组合结构是原始汉藏语的一种遗存。同时,“中心语+定语”的语序,可能与上古汉语属于话题型语言存在关系。而“定语+中心语”的语序变化可能受到“定语+之+中心语”结构的影响。 mathcad2001
中图分类号:h043;h1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16)01-0064-06
study on the postpositive attribute in archaic chinese
gao tao, zhou junxun
一、引言(一)问题的引出
定语后置是指一个结构从语法上分析是“中心语+定语”的一类语言现象,如: (1)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战国策?齐策》)
此例中的“诸民+当偿者”从语法结构上分析是“中心语+定语”。吕叔湘认为因为加语太长,放在端语之前不方便,所以将加语移到端语之后〔1〕。
关于上古汉语“定语后置”的研究成果已很多。但是,古汉语中存在的此类“定语后置”现象到底是语法上的结构,还是修辞上的语言运用?学界存在不少争议。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即彻底否定、全盘认可、区分具体的“定语后置”情况。
彻底否定者认为,古汉语中的这些“定语后置”现象是语用上的问题,归属于古汉语的广义修辞范围,如袁文鹏、许仰民〔2〕,史冬梅〔3〕等认为,“定语后置”这种句法形式是不存在的,被一些学者看作“定语后置”的例句,可以通过句法结构分析证明其当属不同的结构形式。定语后置是为了强调原来作修饰语的部分而把它们移到名词后,以突出修辞的作用。
酷派8920 全盘认可者认为这些“定语后置”现象是上古汉语语法结构的表现,如张清常、王?a认为定语后置在古汉语中是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4~5〕。
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区分具体的“定语后置”情况,他们认为,有些“定语后置”属于上古汉语
语法结构本身的问题,有些“定语后置”则是修辞上的问题。张桁断言:“古汉语中除了数量结构作定语可以后置外,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后置定语。”〔6〕孟蓬生则认为,除了“大名冠小名”的语序之外,“定语后置到目前为止还仅仅是一种有待证实的推论”〔7〕。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7卷第1期高韬上古汉语定语后置结构分析诚如学界所认识到的,上古汉语的定语与中心语的语序出现了不和谐的现象,这些现象是复杂的。本文尝试回答其中的一些问题。
(二)三个问题
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有三个方面需要提起注意:
首先,“定语后置”不是“定语后移”,而是说在上古汉语语法系统中,“定语”出现在“中心语”之后,即“中心语+定语”语序。“定语后置”属于语法结构,“定语后移”属于修辞上的语用。
其次,“大名+小名”现象是不是能对应“中心语+定语”?
最后,“草芥”类中的“草”和“芥”是“语素”,不是“词”,能否用来说明“中心语+定语”这个现象?
二、上古汉语的定语后置现象分类为了尽量保持语料的合理性,本文只讨论西汉以前(含西汉)的语料。本文将按照有标记和无标记两大类对上古汉语的“定语后置”进行分类描写。
(一)无标记类
1.“名词+形容词”类
(2)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尚书?舜典》)
(3)迅雷风烈必变。(《论语?乡党》)
例(2)中的“月正”就是“正月”;训诂学里一般将例(3)中的“风烈”理解为为了避免与前面的“迅雷”语序相同而采用的用字错综,也有学者将它理解为一种定语后置。
2.“名词+数词”类 此类结构在先秦时期主要是“名词+数(量)词”的语序。如:
(4)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5)公子地有白马四。(《左传?定公十年》)
(6)吏二缚一人诣王。(《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例(4)~例(6)是“名+数”结构,例(7)是“名+数量”结构。
3.“大名+小名”类
此类结构是学者讨论最多、共识也最多的一类,张清常〔4〕、裘锡圭〔8〕、孟蓬生〔7〕等都有详细讨论。此类结构可细分为以下几类,如:
1)国名:句须、句绎
2)地名:丘商、丘雷、丘皇、城父、城棣、城颖、城濮
3)人名
①君主名:帝尧、帝舜、帝鸿、帝丁、后稷、后羿、后夔、后缗、后杼
②庙号:王亥、王恒、王季、侯屯、侯喜、侯虎、祖甲、祖乙、祖丁、妣甲、妣丙、父甲、父庚、母丙、母己、兄乙、兄丁、子丁、子庚
③臣工名:亚雀、师贮、师般、师旷、小臣妥、小臣啬、史颂、史佚、寺人披
④普通人名:女蜗、女歧、子渔、子雍、妇好、母犬
⑤神名:神天愚、神耕父、神耆童、神陆吾、神荼
⑥姓氏:公刘
4)星名:星鸟、星火、星虚、星昴
国家发改委杨宜勇简介 5)动物名:虫螟、虫蝗、虫蛇、虫蚁、鱼鲔、鸟乌、鸟雀、乌鸦、兽鹿、禽鹿、羔羊
6)植物名:草芥、草莱、草菅、草茅、草且、草蒯、树杞、树桑、树檀、树?p、树桃
7)水土名:水潦、土涂、河漳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类型,一般也归入“大名+小名”类。但它们其实应该是“中心语
+修饰语”结构,按照其“中心语”的语义可分为:
析因设计
8)表方位:中林、中国、中原、中谷、中露、中心、中唐、中道、中门
9)表时间:夜半-半夜、春分、秋分、中秋
10)表领属:苞桑、苞稂、苞棘、苞棣
11)表性状:周行、周道,桑柔、嵩高,子都、子充
12)表排行:子仲
13)表程度:夏至、冬至
仔细分析,以上类别8~13与“大名+小名”类实际上是存在差异的。综合分析目前学界讨论的“大名+小名”形式,应该存在三类:
a.类别1~3可以分析为“同位语”的“大名+小名”,内涵相等。
b.类别4~7可以说是介于“大名+小名”与“中心语+修饰语”之间,因为这类“大名”与“小名”之
间的内涵不等。
c.类别8~13是“中心语+修饰语”。
所以,我们不能把这三类统一称为“定语后置”结构。但是,可以作为一个连续统:
a>b=a/c>c
注意:这里有一个问题,即a与c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各自独立还是有渊源关系?这是必须要弄清楚的。
通络灸 (二)带标记类
1.带有后置标记“者”
吕叔湘认为古代汉语“者”可用于“把加语移在端语之后的手段”〔1〕。本文将此类结构从语义上分为“同位等同结构”和“限定结构”两类。
第一类:同位等同结构。从语义上看,这类结构表达的是等同关系,在句法上应属同位,
可以称之为“同位等同结构”。根据“者”字结构中的成分的复杂度,可以分为“名词+谓词性结构+者”(例8~11)和“名词+复杂结构+者”(例12~13)两类。如:
(8)诸侯之宾〔问疾者〕多在。(《左传?昭公二十年》)
(9)诸侯〔先顺者〕安,〔后顺者〕危。(《荀子?正论》)
(10)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史记?刺客列传》)
(11)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史记?秦始皇本纪》)
(12)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史记?刺客列传》)
(13)求人〔可使报秦者〕。(《史记?廉颇列传》)
第二类:限定结构。从语义上看,这类结构表达的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从句法上分析,此类结构应属限定结构。如:
(14)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吕氏春秋?察今》)
(15)王之臣〔有?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孟子?梁惠王下》)
这种结构可能是在战国后期兴起的,起初用于某种固定的格式,如:
(16)宋人〔有曹商者〕,为宋王使秦。(《庄子?列御寇》)
(17)郢人〔有遗燕相国书者〕,夜书,火不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18)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战国策?齐策》)
园艺学报编辑部 (19)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于平原君曰……(《史记?平原君列传》)
新兴的这种结构打破了原有结构的“整体+部分”的语义结构关系,使句法上的同位结构逐步演变为限定结构。
2.带有标记“之”
春秋时代,产生了带标记“之”的定语后置结构,并且与已有的“者”字结构结合,出现了有标记“者”的“……之……者”结构。到战国时,由于“……之……者”结构的定型使用,又出现
了删除标记“者”的“……之……”结构。从语义上分析,有标记“者”的“……之……者”符合“整体+部分”的语义关系,而无标记“者”的“……之……”结构只是修饰关系。
第一类:“名词+之+谓词性结构+者”类
(20)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论语?卫灵公》)
(21)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论语?卫灵公》) (22)子产,君子之求乐者也。(《左传?昭公十三年》)
(23)鸟兽之害人者消。(《孟子?滕文公下》)
(24)人之救火死者,比死敌之赏;救火而不死者,比胜敌之赏。(《韩非子?内储说上》)
这里“之”后的“者”字结构的语义不是补充说明前面的人或事物,而是表示其中的一部分人或事物,所以仍然符合“整体+部分”的要求。
第二类:“名词+之+动词/形容词性短语”类。
(25)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荀子?劝学》)
(26)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楚辞?涉江》)
“名词+之+谓词性结构+者”类和“名词+之+动词/形容词性短语”类存在区别:语义上,前者具有“整体+部分”的语义关系,后者只有修饰性关系;结构上,前者还存在过渡的“者”,而后者已经不存在表示复指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