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和国债市场

1.国债: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中央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国家债务。
2.国债发行的有偿性: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把它当成一种负债而按期偿还,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认购条件向债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暂时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即利息。
3.国债发行的自愿性:所谓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应建立在认购者自愿的基础上。认购者买与不买,或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视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这一特征使国债有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
4.国债发行的灵活性: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地加以确定,而非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这种灵活性,是国债所具有的一个突出特征,它与税收的固定性特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5.定期国债:明确规定了还本付息的期限,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6.不定期国债:是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又称永久国债。这种国债在发行时并未规定还本期限,债权人平时仅有权按期索取利息,而无权要求清偿,政府可以随时从市场上买入而将其注销。
7.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在1年或1年以内的国债,具有周转期短及流动性强的特点。在国际上,短期国债的常见形式是国库券。1980年代以来,我国也曾使用国库券的名称,但它与发达国家所指的短期国债不同,很多的偿还期是超过1年的。
8.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主要用于政府筹集投资资金或弥补财政赤字。
9.长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债。由于期限长,政府短期内无偿付负担,所以常被用作政府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
10.无记名国债:是一种在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的国债,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我国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
11.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债权人认购国债的收款凭证。我国近年通过银行系统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而是根据认购者的认购额填写实际的缴款金额。
12.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由于这种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13.固定利率国债:就是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的国债。在该偿还期内,无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化,政府只按原定利率向国债持有者支付利息。这种赛尔号洛拉斯克
国债有可能为持有人带来风险。当偿还期内的市场利率上升且超过原定利率时,国债持有人就要承担利率相对降低的风险;在偿还期内如果利率下降且低于原定利率,国债持有人也就相当于获得了由于利率下降而带来的额外利益。
14.浮动利率国债:是指利率随物价或银行利率变动而变动的国债。这种国债可以避开因市场利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通常是在市场物价波动幅度过大,通货膨胀比较严重时,为了促进国债的销售而发行。
15.贴现国债:指以贴现方式发行、到期按面额清偿、发行价格与其面值的差额即为利息的国债,这种国债一般是短期国债,以贴现方式发行,可减少平时利息支付所带来的麻烦。美国的短期国库券和日本的贴现国债,都是较为典型的贴现国债。
16.附息国债:指附有息票、按照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国债。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国债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国债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是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这种国债有利于在偿还期限内均匀地支付利息,以免政府因还本付息过于集中而加重财政负担。
17.流通国债:指在其期限内可以自由买卖转让的国债。特点是自由认购、自由转让,通常以不记名方式来发行,转让价格取决于对该国债的供给与需求。流通国债的转让一般是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18.非流通国债:指在其期限内不可以自由买卖转让的国债。国债持有人只能将其持有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它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因为流动性差,所以利率相对高些。
19.平价发行:指国债的发行价格与票面金额相同,政府按票面金额取得收入,到期按票面金额还本。当市场利率与国债发行利率基本一致时,一般采用平价发行。
20.折价发行:指国债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政府按低于票面金额的折价取得收入,到期按票面金额还本。采用折价发行,政府的发行收入将少于将来偿还本金支出,但对于认购者来说,不仅可以得到规定的利息,而且可以获得票面额与发行价格之间的价差收益。当市场利率高于国债票面利率时,一般采用折价发行,以补偿认购者由于国债票面利率较低而发生的损失。
21.溢价发行:指国债的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金额,政府按高于票面金额的溢价取得收入,到期按票面金额还本,国债发行收入将高于将来偿还本金的支出。国债之所以能够溢价发行,一般是因为国债的票面利率较高,超过了市场利率,国债成了供不应求的投资品。
22.公募发行:是指
财政部门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公募的发行面比较宽,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适合于大规模国债的推出,但一般需要中介机构的帮助来推销。
23.私募发行:是指财政部门不公开发行国债,只允许少数特定投资者承购,发行条件可以通过谈判直接确定。私募与公募相比,由于私募的发行对象仅限于少数特定投资者,销售数额不大,但购买者集中,一次性购买量大,环节少,效率高。
24.直接发行:是指由财政部门直接承担发行国债的责任,通过专门的发行系统向国债投资者推销其所发国债。在直接发行的情况下,财政部门不必向中介机构支付代理发行或承购包销的费用,而且发行权直接控制在政府手中,便于直接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但直接发行要求财政部门设立至上而下的专门发行系统,要求财政部门为此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发行周期较长,发行成本仍然较高。一般只有在以私募方式筹集国债资金时,才使用直接发行方式。
25.间接发行:是指按约定的条件,由中介机构代理财政部门承担国债的发行责任,完成国债的发行事宜。在间接发行的情况下,财政部门不必自行承担发行国债的工作,而可以利用中介机构来完成,但必须向中介机构支付一定的发行费用。由于中介机构系统健全,网点较多,推销比较方便,与财政部门自行设立机构推销国债相比,财政部门的发行成本较低。所以,在实践中,间接发行用得较多。
26.竞价发行:也称招标发行,是指投资者通过一定的竞价程序来确定国债的发行价格或发行利率的
方式。采用竞价发行时,一般由中介机构竞争投标决定国债的发行价格或发行利率,然后再向社会投资者分销国债。一般认为,竞价发行能体现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原则,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借贷资金的真实利率水平。
27.定价发行:是指由发行者单方面确定国债发行价格或发行利率,而后由投资者认购的方式。在定价发行中,发行条件由政府自行规定,发行价格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认购国债的积极性,所以定价发行要求政府规定的发行价格要尽可能地符合借贷资金市场实际地供求情况。
28.承购包销方式:是由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资信的中介机构组成承购包销团,按一定条件向财政部门直接承购包销国债,并由其负责在市场上转售,未能售出的余额均由承销者自行认购。目前,日本、德国、加拿大等国比较多地采取这一方式,这也是我国九十年代中后期的主要发行方式之一。
29.连续经销方式:是指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或邮政系统的网点持续卖出国债的方法。我国八十年代后期
和九十年代初期曾运用的代销方式,就是一种固定期限的连续经销方式,由财政部委托代销者向社会出售国债,代销者按预定的发行条件,于约定日期内代为推销,代销期终止,未销出的余额全部退回,代销者不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30.公开招标方式:是指财政部门先不规定国债的发行价格或发行利率,由投标人直接竞价,然后财政部门根据投标所产生的结果来发行国债。中标者既可以按一定的价格向社会转售,也可以自身持有国债成为国债认购者。公开招标方式根据所竞标的不同,分为价格投标和利率投标。价格投标是指国债的利率与票面价格之间的联系固定不变,投标者根据固定利率对未来金融市场利率变化的预期加以投标,投标价格可低于面值,也可高于面值。所有中标者根据各自不同的投标价格购买国债的招标方式称之为“美国式招标”;所有中标者都按统一价格购买国债的招标方式称之为“荷兰式招标”。利率投标是指财政部门只确定发行规模和票面价格,发行利率由投标者投标确定,财政部门以投标者报出的最高利率作为国债的发行利率,从报出的最低利率开始依次选定认购者,直至售完预定的发行量。由于公开招标方式所确定的价格或利率基本是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体现了发行条件是由供求双方的供求关系确定的市场经济原则,所以公开招标方式中发行条件的确定基本实现了市场化。我国从1995年至今,在一部分国债中采用了公开招标发行的方式。
31.公开拍卖方式:是指在拍卖市场上,按照例行的经营性拍卖方式和程序,由财政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公开向投资者拍卖国债。公开拍卖是一种在公开招标发行的基础更加市场化的做法,完全由市场决定国债的发行价格与利率。公开拍卖根据叫卖顺序的不同,可分为价格上行式拍卖和价格下行式拍卖。价格上行式拍卖是指拍卖人按不断上升的价格顺序报价,投标人则在不同的价位上报出其所需的国债数量,直至某一位价的全部需要量小于预定的国债发行数额时,则前次价格就是中标价格。价格核酸杂交
下行式拍卖是指拍卖人按不断降低的价格顺序报价,投标人则在不同的价位上报出其所需的国债数量,直至某一位价的全部需要量大于或等于预定的国债发行数额时,则本次价格就是中标价格。公开拍卖方式能使投标人集中在同一拍卖场所,信息交流通畅,投标人易于知道国债公认的价值,通过这种方式确定的国债发行条件,最趋近于市场价格及市场利率水平。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国债发行都采用拍卖方式。18楼论坛
32.巴罗—李嘉图等价定理:1974年,巴罗的经典文章《政府债
券是净财富吗?》提出,财政支出无论是通过目前征税还是通过发行公债筹资,没有任何区别,即公债无非是延迟的税收,在具有完全理性的消费者眼中,债务和税收是等价的。他认为,当政府借款时,“老”一代人会认识到其子孙的境况会变坏,假设老年人关心其后代的福利,不想使后代的消费水平下降,他们就会增加留给后代的遗产,这笔遗产的数量足以支付未来偿债时应交的额外税款,于是每一代恰好会有政府借款前的消费量,私人能够抵消政府债务政策的代际效应,以至于征税与公债筹资在本质上是等价的。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的第17章中也曾明晰地表达了征税与公债在效应上相同的看法。经济学家将这个观点命名为巴罗一李嘉图等价定理。
流量变送器33.国债结构:是指一个国家各种性质债务的互相搭配,以及债务收入来源和发行期限的有机结合。
34.国债发行市场:是指国债发行场所,又称国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国债交易的初始环节。一
般是政府与证券承销机构如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经纪人之间的交易,通常由证券承销机构一次全部买下发行的国债。
35.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国债交易的第二阶段。一般是国债承销机构与认购者之间的交易,也包括国债持有者与政府或国债认购者之间的交易。它又分证券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类。证券交易所交易指在指定的交易所营业厅从事的交易,不在交易所营业厅从事的交易即为场外交易。
36.国债回购:是指国债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承诺在约定期限后以约定价格购回同笔国债的交易活动。如果交易程序相反,则称国债逆回购。国债回购是在国债交易形式下的一种融券兼融资活动,具有金融衍生工具的性质。国债回购为国债持有者、投资者提供融资,是投资者获得短期资金的主要渠道,也为公开市场操作提供工具。因而国债回购业务对国债市场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en标准
37.国债负担率:通常是用当年国债发行额或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来表示,是衡量国债限度的一个指标。
日本空间38.债务依存度:用当年国债发行数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来表示中央支出对债务的依赖程度,称为债务依存度。
39.直接负债: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的负债,不依附于任何事件,是可以根据某些特定的因素来预测和控制的负债。包括国外和国内主权借款、由预算法律规定的支出、受长期法律约束的预算支出(公务员工资和公务员养老金)等。
40.或有负债:只在特定事件发生时才产生的负债,包括政府对非主权借款和地方政府、公共部门和
私营部门实体(如开发银行)债务的担保、对不同类型贷款(诸如抵押贷款、对学习农业的学生的贷款和小型企业贷款)的保护性政府担保、对国外主权政府借款、私人投资的政府担保等等。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1:21: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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