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例解: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例解: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财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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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一、例题毛新民
A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分别在南京、成都、杭州有三个分公司,A公司适用总分公司汇总纳税政策。2015年度财务报告中,成都分公司占三个分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职工薪酬的比例分别为:50%、20%、40%。成都分公司适用西部大开发15%税率优惠政策,总机构和其他分支机构税率均为25%。假设2016年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2亿元,成都分公司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是多少?
第一步:A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20000万
第二步:划分应纳税所得额:
1、各分公司分摊50%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10000万
2、计算成都分公司分摊比例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50%×0.30+20%×0.35+40%×0.35=0.36
已二酸3、计算成都分公司应纳税所得税额
10000×0.36=3600万
第三步:计算不同税率地区的应纳所得税总额
1、成都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3600万×15%=540万
2、其他公司应纳所得税额=(20000-3600)×25%=4100万
3、应纳所得税总额=4640万
第四步:分摊应纳企业所得税
1、各分公司分摊50%的应纳企业所得税=4640×50%=2320万
2、成都分公司分摊应纳企业所得税=2320×0.36=835.2万。
高速机理解: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亿元,共需要交多少税呢?能不能用2亿直接乘以25%?不可以,因为分支机构中有15%税率的,应纳税总额一定是小于2亿×25%=5000万的。分地区计算应纳税额,首先应计算出该地区应纳税所得额,57号规定用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即计算方法与总分机构分摊应纳税款是一样的。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后面的步骤就同一般总分机构分摊税款一样了。
二、总结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一)相同税率地区
东方红汽车1、计算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总机构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兰州理工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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