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8.12.29
邓恩桉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7号
【施行日期】2018.12.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牵引力控制系统【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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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3〕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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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
  三、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1),并根据本公告重新发布(附件2)。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远程压力表  特此公告。
  附件:1.修改内容一览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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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   修改   程序   饲料   规范性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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