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

电线印字机
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
为了规范本省血液透析的管理,保证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和《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制定本管理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和血液透析中心开展血液透析的最低要求。
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技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开展血液透析的单位必须在当地卫健行政部门、省和地区透析质控中心备案。
(二)开展血液透析长期血管通路(包括长期性中心静脉导管和各种动静脉内瘘)建立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内科、外科、放射科、检验科等基本功能科室,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处理内外科常见疾病和内外科急症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间、室、接诊区、库房、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必须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感染控制措施、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及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等。
1.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必需具备基本功能区,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王宽诚(1)透析区
①透析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III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透析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和护理操作。
②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床(椅)间距能满足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0.8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中心供液系统要有透析液接口。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③透析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或应急发电设施。
④有操作用的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2)室
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促红细胞生成素、肝素盐水、鱼精蛋白、抗生素等应当在室配制,现用现配。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布等)应当在
室储存备用。
(3)库房
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Ⅲ类环境的要求。
(4)水处理间
管理会计系统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安装处地面应有排水槽。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
(5)工作人员更衣区和病人候诊室
工作人员更衣区和病人候诊室要分开,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后方可进入透析间和室。
b301(6)接诊区
病人在接诊区称量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
(7)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
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比如办公室,用餐室,卫生间,值班室等)。
(8)污物处理区
污物处理区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存放,单独处理。医疗废弃品包括使用过的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纱布、注射器、医用手套等。
二、人员基本要求
透析室(中心)应当有:持有执业证书的医生、护士和技师。透析室工作人员应通过血透专业培训合格或通过专业考核达到从事血液透析的相关条件方可上岗。
(一)医生
血液透析室(中心)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固定注册在本机构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1名可固定或多点执业于本机构,具备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资格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
每增加2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一名固定注册在本机构的执业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中心)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中心)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血液透析3年以上的执业医师担任。
至少有1名肾脏病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医生血液透析诊疗经验的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不少于每周一次的定期巡查。
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方案,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处理患者出现的并发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并按时上报质控数据。
(二)护士
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5名护士,至少有1名注册
护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透析护理工作3年以上。
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透析护理工作3年以上注册护士的担任。
根据透析患者数量、透析机配置情况以及透析中心环境布局,合理安排护士班次,每个护士每班负责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超过6名。
护士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感染控制措施;执行透析医嘱;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透析中定期巡视病人,观察机器运转情况,认真做好透析记录。
(三)技师
20台以上血透机的透析室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的技师,20台以下血透机的透析室可以由所在单位的设备科技师兼任;技师应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并负责其日常维护和保养;与质量管理人员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相关指标的检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四)血透室的工勤人员需经过适当的培训,并记录培训资料档案。医疗机构血透室负责人对血透室工勤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负责。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血液透析的适应症与相对禁忌症
1. 慢性肾衰竭绝对适应症:非糖尿病肾病患者肌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 Ccr<10ml/min/1.73m2)或血清Cr>707.2μmol/L (8mg/dl);糖尿病肾病患者Ccr<15ml/min/1.73m2或血Cr >530.4μmol/L (6mg/dl)
2. 慢性肾衰竭相对适应症:重度慢性肾衰竭患者Ccr < 15 ml/min或血清Cr > 530.4μmol/L (6.0 mg/dl)且伴有后述任何一种并发症者:药物无效的充血性心衰、尿毒症性心包炎、尿毒症脑病或神经病变、严重高钾血症(血钾>6.5mmol/L)、消化道出血、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呕吐、药物难以控制的顽固性水肿、药物难以控制的酸中毒或血清尿素氮(BUN)>35.8mmol/L(100mg/dl)等。
3. 急性肾衰竭血液透析适应症:
(1)高分解代谢型:每日BUN升高≥14.3mmol/L(40mg/dl)或血Cr上升≥177μmol/L(2mg/dl)或血K上升≥2mmol/L
索尼爱立信w380c(2)非高分解代谢型,符合下列任何一条者:
①急性肺水肿(药物难以控制);
②高钾血症,血K≥6.5mEq/L;
③血清Cr ≥442μmol/L(5mg/dL)或BUN≥
21.4mmol/L(60mg/dL);
④酸中毒,二氧化碳结合力≤13mmol/L,pH<7.25;
摩擦起电⑤无尿2天以上或少尿4天以上;
⑥少尿2天以上,伴有下列情况任何一项者:A.体液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6:49: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41172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透析   血液   中心   处理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