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尸体解剖【临床病理学讨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尸体解剖【临床病理学讨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 147—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6-07-25批准 1997-01-01实施)医学教育网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任嘉诚、徐华、杨玉璞 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
1 范围医学教育网
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尸体解剖的内容、步骤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医学院校系统进行司法解剖。
2 总则
2.1 目的 医学教 育网收集整理
本标准的制定是使法医学尸体解剖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方法和步骤,为今后的复核及国际交流奠定基础。
2.2 法医学尸体解剖环境及器械要求
2.2.1 法医剖验应在具有一定条件和设备的尸体解剖室进行。尸体解剖室设备要求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2.2.2
精神卫生法全文如需在现场就地进行尸体剖验(如发生在农村,偏远山区的案件),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包括携带全套解剖器械,固定液及盛装检材容器),选择光线充足而又比较僻静的地方,应用便携式解剖床或临时搭成的尸体解剖台,并应尊重当地众的风俗习惯。如现场无充足的光源,又不具备上述条件,法医应拒绝剖验,以免造成误、漏诊。
2.2.3 法医学尸体解剖应具备的基本器械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2.2.4 解剖器械必须干净、整齐,避免交叉污染。
3 尸体剖验
3.1 法医学尸体解剖分类
3.1.1 系统解剖,包括颅腔、胸腔、腹腔的剖验。如根据案件需要仅作一腔的解剖时.应按本标准执行。
3.1.2 局部解剖,包括脊髓腔、关节腔、四肢、背臀部及会阴部的剖验,可根据案件需要时进行。
3.1.3 法医学尸体解剖术式,在进行系统解利时,尸体均取仰卧位。术者位于尸体右侧操作。根据不同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术式。
3.1.3.1 直线切法:切线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切开皮肤及皮下组织。
3.1.3.2 T字弧形切法:切线从左肩峰经胸骨上切迹至右肩峰作弧形横切口,在其中点向下作直形纵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
3.1.3.3
Y字形切开法:切线分别从左、右乳突向下至肩部,再向前内侧切开至胸骨切迹处会合,胸腹部切口同上,剥离颌下及胸前皮肤。将皮瓣上翻盖于颜面部,暴露颈前器官。
3.1.3.4 脑与脊髓解剖术式见3.6所述内容。高尔夫公司
3.1.3. 5 无论选择何种术式,必须在尸体外表检验后方可进行。如遇有损伤切线应绕过损伤处,以保留损伤的原始状况。
3.1.4
在进行解剖时,法医应随时将剖验所见口述,指定在旁的记录者笔录或携带声发录音机录音,术后根据笔录或录音进行文字整理,必要时加以绘图说明损伤位置、形状、大小和方向,为了使解剖记录全面详尽,除阳性所见外,也应写明某些阴性情况。
3.1.5
剖验中对有损伤或病变的器官,应充分暴露清楚后,在原位进行拍照,切取后将脏器冲洗置于清洁背景上,旁置比例尺并拍照,必要时进行细目特写照相(如损伤或病变区域、管腔内异物、阻塞等)。对于某些损伤(如皮肤咬痕、工具所致损伤等)应垂直拍取原大照片,便于比对鉴定。具有创道的损伤,应在原位用探针贯通创道进行拍照,以说明损伤的连贯性和创道方向。
3.2 胸腹腔剖验
pm2.5 合肥3.2.1 胸腹腔的切开
3.2.1.1 将胸部皮肤、皮下脂肪和胸大肌紧贴肋骨面向两侧剥离。
3. 2.1.2 检查软组织有无出血、水肿,胸骨及肋骨有无骨折,骨折的部位及形态,周围组织有无生活反应。
3.2.1.3 用镊子提起腹膜并切一小口,左手食、中指插入小口中,用刀在两指间切开腹膜,沿肋弓切断连于胸壁下缘的肌肉,扩大腹腔。
3.2.1.4
用解剖刀自第二肋软骨开始。刀刃向外侧偏斜,沿肋骨与肋软骨交界处内侧约1cm处逐一切断肋软骨及肋间肌,用手探查两侧胸腔内有无积液和积血,并估计其容量。
3.2.1.5 用解剖刀呈“S”形切断胸锁关节和第一肋骨,提起肋弓紧靠胸骨及肋软骨后壁将横有胸骨部和纵隔结缔组织分离。揭去胸骨暴露胸腔。
3.2.2 腹腔检验
3.2.2.1 打开腹腔后,注意腹膜表面是否光滑,有无出血、渗出和粘连。
3.2.2.2 探查腹腔内有无积血积液,测量其量。如有血性液体时应测量其比重,同时注意有无凝血块。观察腹腔内有无积脓或食物残渣。
3.2. 2.3 观察大网膜是否透明,位置是否正常。各脏器位置及相互关系是否正常,有无粘连。
3.2.2.4
市场需求检查各脏器有无肿大,有无破裂出血及病变,胃肠有无胀气,小肠有无扭转、套叠。浆膜面有无充血、渗出物、穿孔和粘连。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肿大。膀肮充盈程度。
3.2.2.5 打开网膜囊及胰腺表面腹膜,检查胰腺有无出血坏死。观察腹膜后有无出血或血肿。
3.2.2.6 测量横膈高度(正常右侧可达第四肋骨或第四肋间,左侧在第五肋水平)。
3.2.3 胸腔检验
3.2.3.1
打开胸腔后,注意心、肺的位置、颜、大小及其相互关系是否正常,检查胸腺大小及脂肪化的程度,观察纵隔有无肿瘤或炎性包块,检查淋巴结的大小及其硬度。
3.2.3.2 探查胸腔,注意肺与胸膜有无粘连,粘连的部位及程度。肺脏表面有无肋骨压痕、萎陷及肺大泡。
3. 2.3.3 用剪刀将心包作“人”字形剪开,观察心包腔内液体的量和性状,正常约有5~10
mL淡黄清亮液体。
3.2.3.4 检查心脏与心包有无粘连,心脏表面有无渗出物。如有心包粘连或闭锁,注意其范围和程度。
3.3 腹腔脏器的取出与检查
3.3.1 脾脏的取出与检查
3.3.1.1 用剪刀分离大网膜,将胃上翻,显露小网膜囊,注意检查脾动、静脉的大小,管腔内有无血栓形成。
3.3.1.2 左手提起脾脏切断脾门部的血管,取出整个脾脏。
3.3.1.3 测量重量及大小。
大连寒武纪3.3.1.4 观察包膜是否光滑,有无增厚。检查坚度如何,有无破裂出血。
3.3.1.5 脾膈面向上,沿长轴对着脾门依次作3~4个切面,观察每个切面滤泡、小梁和红髓的变化,并用刀背轻刮注意有无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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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空肠、回肠和结肠的取出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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