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反射波检测(动测)试验细则

桩基反射波检测(动测)试验细则
桩基反射波检测试验
1.总则
1.1.本细则可适用于检测桩身混凝土的完整性,推定缺陷类型及其在桩身中的位置,本方法也可对桩长进行核对,对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作出估计。
1.2.本细则适用于桩径<1600mm的灌注桩和预制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及评定。
1.3.本细则依据JGJ/T93-95《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SJG09-99《深圳地区基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及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写。
2..仪器设备
2.1.桩身完整性检测仪:采用符合JGJ/T93-95、SJG09-99要求的桩身完整性检测仪和基桩动测仪。
2.2.传感器:采用符合JGJ/T93-95、SJG09-99要求的速度传感器。
2.3.激振设备:采用符合JGJ/T93-95、SJG09-99要求的900克和2700克塑料锤头的力锤。
3.操作步骤
3.1.检测前准备工作
3.1.1.对灌注桩应凿除桩顶浮碴,露出密实的混凝土,并凿成与桩轴线垂直的平面。
3.1.2.预制桩桩头完好的可直接在桩顶安装传感器及设置激振点,如桩头已损
坏,应去除破损部分;被检测桩混凝土灌注龄期应超过10天。
添花核心3.1.3.根据激振及安装传感器的要求,在受检桩桩顶应分别打磨出直径约为10 0mm的平面。激振点宜选择在桩头中心部位,传感器应稳固地安置在桩头上。
对直径大于800mm的桩应进行不少于两个测点的多次检测。
3.1.真空脱蜡炉
4.待检测桩检测前应收集下列资料:工程地质资料,基础设计图,施工原始记录(打桩记录或钻孔记录及灌注记录等),桩长及混凝土设计强度。
3.2.安装传感器
3.2.1.安装传感器的部位应清理干净,不得有浮动砂土颗粒。
3.2.2.用黄油或其它粘接耦合剂将传感器粘在桩顶安装传感器的平面处,应将
传感器底面多泵的粘接剂挤出,粘结应牢固,耦合良好。
3.3.激振
3.3.1.激振点应尽量在桩顶中心部位。
3.3.2.力棒激振时,应自由下落,不得连击。
3.3.3.用力锤敲击时,应垂直桩顶面施力。
3.4.信号采集
3.4.1.检测前应对电源、仪器、传感器、连线、接头等进行检查、性能正常方
可使用。
3.4.2.开机、输入工地名称、桩号、桩径、桩长等数据。
3.4.3.检测参数(波速、放大、延迟等)通过现场试测设定。
3.4.4.激振采集信号,每次采集3个信号,每根桩重复检测不少于三次,检测
波形必须有良好的一致性。对有缺陷的桩应改变检测条件多次检测,以相互验
证(改变传感器位置、力锤、激振点)。
3.4.5.每根桩采用900克和2700克力锤分别检测,检测中随时检查所采集波形
的质量,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检测系统,排除故障后重新检测。
4.数据处理
4.1.检测工作初期,检测人员应深入现场,观察桩的施工过程,或通过对多根桩的检测,选出若干完整桩的检测结果,用以确定该工地的平均波速。
4.2.检测桩身完整性以分析时域波形为主,频域分析为辅,并结合施工地基条件等情况综合分析判断。
4.3.数据处理
4.3.1.将信号采集仪所采集信号输入计算机。
4.3.2.运用PITSTOP或CAPWAP软程序对采集信号进行分析。
4.4.完整桩与桩身混土纵波的判定。
4.4.1.实测时域波形清晰规则,波列清晰,桩底反射明显,桩身材质均匀无异
常反射,幅值谱排列有规律,且桩身混凝土波速正常范围内的基桩可判定为完
整桩。
4.4.2.应力波在桩内的传播速度C根据实测波形的桩底反射波位置测得,也可
根据实测波形测得的tr和L按下列公式计算:C=2L/tr            (4.4.2-1)          C=2L/△f            (4.4.2-2)
式中:L—桩长(m)
tr—桩底反射波到达桩顶的时间(ms)
△f—完整桩的特征频率(HZ)
4.4.3.平均波速C m可根据选取的有代表性的若干根完整桩的检测结果,按下式
计算:
C m=1/n  C i
式中:n——选取的完整桩根数,n≥3
C i——第i根完整桩的波速。
4.5.缺陷桩及缺陷位置的判定
4.5.1.实测时域波形不规则,波列不清晰,桩身内存在异常的反射波,桩底反
射时有时无,幅值谱排列无规律,波速不在正常范围内的基桩可判定为缺陷桩。
4.5.2.缺陷位置应根据实测波形中缺陷反射波列到达桩顶的时间,按下式推算:
L1=1/2C m t r1                                          (4.5.2-1)
式中:L1——第一个缺陷距桩顶的距离(m)
t r1——第一个缺陷反射波到达桩顶的时间(ms)
对于第一个缺陷以后的缺陷位置宜按平均波速和该桩的实测速推算。
4.6.桩身完整性按下表进行评价
go to the goal
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类别特征
Ⅰ无缺陷反射波、桩底信号明显、波速正常
Ⅱ有轻微缺陷反射波,桩底信号较明显,波速基本正常
Ⅲ有较强的缺陷反射波,桩底信号不明显,波速偏低
高泰克斯Ⅳ有较严惩的缺陷反射波,或严重的周期性缺陷反射波,无桩底信
5.相关文件
5.1.现场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SJTC-Ⅱ-20
5.2.检测方法确认程序              SJTC-Ⅱ-17
6.质量记录
6.1 《桩基检测资料记录表》记录59
6.2 《桩基质量无损检测报告》
6.3 《桩基检测情况临时通报》试验59
桩基超声法检测试验检验细则
桩基超声法检测试验检验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于检测直径≥800mm灌注桩桩身混凝土的完整性。
1.2.本细则依据JGJ/T93-95《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SJG09-99《深圳地
王常姑区基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CECS 21:90《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编写。
2.仪器设备
2.1.超声波检测仪:符合JGJ/T93-95、SJG09-99、JTJ071-98的有关要求。
2.2.换能器:符合JGJ/T93-95、SJG09-99、JTJ071-98的有关要求。
3.操作步骤
3.1.检测前准备工作
3.1.1.预埋声测管应按本细则附录A《声测管理设要点》中的要求进行。
3.1.2.应通电检查仪器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3.1.3.应测定检测系统发射至接收的延迟时间t0和声时修正值t′;
t′=(D-d)/v t +d-d′/v w
式中:D——检测管外径(mm);
d——检测管内径(mm);
d′——换能器外径(mm);
v t——检测管壁厚度方向声速(km/s);
v w——水的声速(km/s);
t′——声时修正值(us);
3.1.
4.声测管内注满清水,并采用测绳挂重物来检查声测管是否畅通。
3.1.5.测量两声测管外壁间的净距离I。
3.2.检测工作基本要求分配系数
3.2.1.调整超声检测仪参数,应使接收信号具有较高的信噪比,并且使首波波
幅在显示器上的高度适中。
3.2.2.测点间距宜为200~500mm,收、发换能器应以同一高度或相差一定高度
等距离同步移动,宜从下到上进行声时、波幅C及接收波频率的测量,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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