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布日期】2022.09.26
∙【字 号】湘粮办物〔2022〕29号
∙【施行日期】2022.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湘粮办物〔2022〕29号
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救灾物资、省级防汛抗旱物资、省级食糖储备管理,经省局研究,决定印发《湖南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省级食糖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sciencedirect数据库 附件:1.《湖南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2.《湖南省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3.《湖南省省级食糖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升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储备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账实相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中央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救灾物资,是指省级财政资金采购,或者由上级部门调拨,已划转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用于转移安置受灾众和安排受灾人员的生活类救助物资。
吉祥满族 第三条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按照“职责分工、专项管理”的原则,主要储备在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省备灾减灾中心长沙基地)。省级救灾物资实行无偿使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向受灾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的管理职责:
(一)制定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二)定期检查省级救灾物资的保管、储备情况;
(三)监督省备灾减灾中心按规定管理、使用储备管理费,定期检查储备管理费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省级救灾物资的调用管理;
(五)协调省应急管理厅完成省级救灾物资的轮换更新;
(六)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完成省级救灾物资的报废工作;
(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物资与能源储备处具体行使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业务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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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省备灾减灾中心)的管理职责:
(一)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领导下,做好省级救灾物资储备日常管理工作。按月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二)严格执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调度指令,负责省级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三)加强储备基地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保证基地信息化平台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管平台对接,主动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处室的监管管理,不断提高物资管理现代化水平;
(四)做好省级救灾物资的数量验收,配合做好质量验收,及时完成各类物资接收入库;
(五)每年年底前,及时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告省级救灾物资全年调用和年末库存情况;
(六)每年年初,向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及时报备物资库存数量、质量情况及到期物资的处置建议。
第三章 储备管理
记者日记第六条 存储要求
(一)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应在标准库房内专库存储,分类、限额存放。
(二)省级救灾物资分类存放应遵循性能一致、养护措施一致、消防方法一致的原则,按类别和储存条件分类集中储存于符合条件的库房。相互影响质量的物资须分库存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及放射性物资要分类专库储存,消防方法不同的物资应分别储存。
(三)储备仓库要按照先入先出原则,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批次的物资分开堆码,不得混存;选择垛型必须符合物资性能特点,需要通风的物资应码成通风垛,不耐压的物资应控制垛体高度。
(四)省级救灾物资要按照防水浸、防潮湿、防锈蚀等要求,合理采用托盘、货架、周转
箱、添加衬垫等方式进行存储。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不得遮挡消防栓、自动喷淋系统喷头以及排烟口。物资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具有腐蚀性的物质。
(五)省级救灾物资存储要做到标识明显,对名称、规格、数量、来源(采购、调拨等)、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入库日期、储备年限、存储区域名称、存储区域编号、货架以及相应货位编号等设置相应的物资《省级救灾物资标识卡》。
(六)储备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虫和防污染等条件,确保不渗不漏,门窗、门锁严密完好,启闭灵活。库房周边无杂草,排水通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七)库房内应设置温湿度计(表),及时掌握库内温湿度情况。对受温湿度影响质量易发生变化的物资,应每日记录库内温湿度变化。适时进行通风晾库或密闭防潮,利用现有条件对库内温湿度进行调控,确保物资储备安全。
第七条 日常管理:
(一)救灾物资的库房及物资应保持整洁,备品用具摆放整齐。库内应设置保管员工作台,放置工作台账,悬挂物资垛位平面图、温湿度曲线图、保管员岗位职责等。
(二)救灾物资储存保管应落实双人双锁、日常检查等制度。
(三)日常检查。每天应不少于1次检查,重点检查物资数量、质量、安全和保管条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四)定期检查。每月对物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各岗位人员工作情况及日常检查落实情况、储存物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
老山击剑俱乐部第八条 省备灾减灾中心对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损坏需报废、更新的省级救灾物资,要及时专题报告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并说明原因和具体处理意见,经省应急管理厅批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省备灾减灾中心要加强省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导致救灾物资损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补齐损毁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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