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使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过程中得到有效保管和控制,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安全生产法》(13号主席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要求,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管理职责
3.1各部门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卸、使用等的管理工作,同时编制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及修订。元方是谁
3.2各部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并执行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3.3安环部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监督。
3.4安环部负责办理新建项目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年度审核。
3.5采购、销售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运输车辆及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检查。
3.6灌装车间装卸车人员负责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危险化学品含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5管理规定
5.1凡具有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要
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5.1.1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教育培训制度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根据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5.1.2、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5.1.3个人防护措施包括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并设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和检(校)验,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有毒物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解毒药品。
5.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5.2.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2.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5.2.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5.2.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5.2.5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公司,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区安全
生产监督局备案。
5.2.6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和事故的扩大。
5.2.7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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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危化品的储存设计、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3装卸、运输管理规定
5.3.1生产贮存单位通过公路运送危化品至购买方的,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承运。
5.3.2危化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检查提货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收、核准登记表》,无相应许可证和登记表的不得发货。
5.3.3发货员认真核对货物品名后,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装货后关紧罐(槽)进料口盖,
海尔老总严禁超装。
5.3.4对承运本公司托运的危化品车辆和押运人员的安全要求:
1)所用盛装液体产品的车辆,必须是经市、县级劳动安全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核准的标准车辆,并持有颁发的危险品专用车证件、车牌号与证件号相符。
2)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汽车罐车使用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押运员证、准运证、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等。
3)凡来****有限公司装运危化品的车辆及相关人员,进入公司后必须严格遵守****有限公司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严格按****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4)装运液体产品车辆进入库区后,应按****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指定位置停车,在罐区内严禁对车辆进行维修,严格禁止进行明火作业。
5)凡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将不预灌装:
(a)未经市、县级劳动安全部门和公安消防、交通部门认证的车辆。
(b)证件不全的车辆。
(c)无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车辆(防火帽、静电接地装置、灭火器)。
(d)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自卸车、拖挂车类型的车辆。
(e)装运过其它物品而物品性质不明的车辆。
(f)押运员或驾驶员对灌装数量或灌装槽容积不明者。
(g)违背安全充装量,故意要求多装者。
(h)不符合盛装物料核定安全材质要求的容器。
(i)所用容器有明显渗漏、裂纹、凹陷的。
(j)无押运员的。硝酸铜
以上10条均由各部门液体产品保管员(发货员)监督、检查执行,凡因此发生问题的追究其违章发货者的责任。
5.3.5对灌装操作工(以下简称灌装工)的安全要求:
(1)灌装工需经特殊工种培训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2)灌装工应全面掌握灌装安全技术规程,在实际操作中予以严格执行。
(3)灌装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各类防爆工具的使用常识,并按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配戴。
(4)在灌装前应检查的内容:
(a)是否已开据准灌证。
(b)灌装车是否停在正确位置,并熄火。
(c)灌装车的静电接头是否已连接好。
(d)司机和其它人员是否已离开驾驶室。
(e)各管道接头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f)计量器具是否准确运转。
(g)装其它容器时(非槽车)是否两人操作。
(6)灌装时应严格掌握灌装流速,以避免产生静电。
(7)灌装工必须严格执行灌装标准。
(8)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灌装工必须拒绝灌装。
(a)没有准灌单。
(b)雷雨天气。
(c)周围25米内有明火作业。
(d)车辆接地未接好。
(e)发现有渗漏(槽、灌体及附件)。
(f)有妨碍充装的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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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灌装工有检验成品库开据的准灌证的权力,并对灌装时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执行不合格的准灌证。
5.3.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消防及安全性能检测。
5.3.7危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李汉柏5.4危化品废弃物的处理
5.4.1危化品废弃物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5.4.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化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处理。
5.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化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视)同一般垃圾运出。
5.5安环部对储存、经营、使用的危化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定期风险评价。
5.6安环部对危化品管理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整改和进行相应考核。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04: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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