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教师幸福感的因素

影响教师幸福感的因素
发布时间:2010-8-26 访问次数:185 作者:
      一、从职业观的角度分析影响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因素。

        1谋生手段作为教师职业观是教师职业幸福感缺失的根源

      一个人若要追求和获得幸福感必须实现其核心自我,即实现自我价值。核心自我的实现是一个人最大限度的发展,其有效实现必定要以职业为载体。也就是说,核心自我的实现要以职业的价值认同、自己所具有的实际才能、个人兴趣和意愿为前提条件,三者缺一不可。


      “谋生手段作为教师职业观,意味着教师无视或忽略该职业是否是自己所认同和擅长的、
是否是自己的兴趣倾向、是否是自己的能力可及并有较大发展前景、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可持续发展,而仅是为了谋生。在此教师职业观下,教师选择这一职业仅是作为谋生的工具,而对于教师职业的价值认同、自己所具有的实际才能、个人兴趣和意愿等因素的必要考虑则是残缺的。由此,核心自我实现可能性的意义、技能和乐趣三个来源便处于缺失状态。具体来说,谋生手段作为教师职业观的弊端在于:


      首先,强化了照亮别人必以毁灭自己为前提的蜡烛观,把教师充满创造性的教学过程解释为单向的知识输出。既然毁灭自己可以作为支付成本照亮别人,何不把这种交换作为一种谋生手段?何苦以伟大的牺牲自诩?然而,假如把牺牲的行为看成是只对别人有意义而对自己毫无意义的行为,这恰恰意味着自己只不过是一件工具而不是一个显示着人的价值的人,如果一个人自身是无价值的,那么他所做的牺牲也就成为无道德价值的贡献。雷达检测”由此,职业幸福感的获得也失去了源泉。

        其次,导致了教师教书匠形象的凝固化。由于苄丝肼匠人诊疗规范常常依赖一定程度的熟练技能获取生活资料,其劳动过程可表示为固定的操作程序,只要按部就班就能生产出合格产品。因此,教书匠也故而被理解为依靠教书这门技艺以获取报酬作为生活资料的教师。既然教书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可以换取报酬,教书匠常便会受制于经验主义,造成教育观念和教学思想的保守落后,教学过程的单一重复,缺乏新意,从而钝化研究意识和创造精神,引发职业倦怠,幸福感的获得进程便被阻断。


        2.教师职业的幸福感源于将职业观视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不仅是一种谋生手段


        由上述分析可知,谋生手段作为教师职业观是影响教师职业幸福感缺失的内部根源。有必要指出,教师之所以把谋生手段作为教师职业观,也根源于教师没能真正明确职业的真正内涵以及教师职业的特性。职业作为社会劳动分工的一种形式,其内在规定性
是由社会劳动分工本身所确定的,既负有社会劳动分工所赋予的职业责任,又是个体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和个人谋生的基本方式。无视和否定职业的经济功能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然而只认为职业具有经济功能也是不可能的。尤其是教师职业,它的自身特性已经决定了谋生手段绝不是其职业意义的全部。

      教师作为一种培养人的职业活动,指向人的心理世界,是人类社会具有极强挑战性和创造性的复杂工作之一。由于教师的劳动对象是人的心理和灵魂,职业实践方式以主体间交往为主,交往双方都具有能动性、主体性和个体差异性,所以教师的职业实践是永远处于生成性和暂时性情境中的。教师职业以回归性不确定性无边界性为特性。回归性是指教育工作的责任,没有任何归属,不管怎么高喊儿童不好、社会不好、家庭不好之类的批判,这种批判会像飞镖那样回归,责任还是归自己来负不确定性是指教师的见解与理论不是适用于所有场合,从一种场合来看是圆满的实践,在另一种场合看却是全盘否定的;卡巴斯基安全部队2011无边界性是指教师的工作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具有连续不断扩张的性质,使教师的职域与责任无限制地扩大。因此,教师职业情境中充满着复杂性、混沌性、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职业规范较为模糊、难以明晰。这种既可被看成科学又可被视
为艺术的职业行为方式决定了教师职业实践的个体性和多元性,也使教师职业实践必然融通于教师的生活之中,成为其生活方式。


      此外,教师职业是精神享受大于物质回报的职业。教师的报酬形式实际上不仅通过物质回报一种途径,师生间在课业传授和道德人生上的精神交流和情感融通,学生的道德成长和学业进步进而对社会作出贡献等,都是教师职业生命意义的确证。教师职业幸福感是教师通过艰辛的创造性劳动,把学生培养成才之后,因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在心理上和精神上感受到的职业乐趣和人生欢愉,这是其他任何职业所无法享受到的幸福。教师也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精神性质,才能真正发现包围自己的人生诗意。有必要澄清,事实上,精神享受与物质回报同样是一种财富象征,二者都为人所需,因此只是财富类型不同,而无价值高低之分。那种认为精神享受高于物质回报的判断其实是一种误解,那种认为物质贫困理应放弃精神享受的态度更是对财富观的一种误读。生活财富的获得不仅包括谋生手段的物质回报,还包括职业幸福的精神享受,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可称其为有意义的美好生活。因此,作为精神享受大于物质回报的教师职业,其意义和价值的呈现和幸福感的获得
更应体现和贯穿于习以为常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之中,否则教师将很难真正拥有职业幸福感的弥散体验。


      甲壳素壳聚糖当然,不可否认,生存与生计是教师职业的首要基本功能。而内含于生活方式之中的谋生手段其实只是教师职业幸福感的一个组成部分和片段,绝非全部。除此之外,教师还有从职业中获得快乐、充实人生、实现自我、感受自由的需要。一旦教师从职业中体验到了自由,他与职业之间就建立起一种活泼而丰富的联系,他就会感受到生活的完满和意义的充盈。只有当心灵忠实地拥护精神生活的事业,反对一种异己的或至少不令人满意的世俗的造作时,人的禀赋才能变成不只是一种被动的态度或单纯的劳动准备状态,而是成为一种完整的行动,实际上,成为无论何种行动的真正灵魂。


      作为生活方式的教师职业,将不再是为了获取物质的拥有、职位的提升以及他人的尊
敬等外在奖励,而已升华为教师尊重和追逐内心的真正召唤、动机和兴趣,宣泄内心深处涌动着的激情而做的事业。事实上,教师职业幸福感得以持续获得的秘密正在于教师自觉激发出对于重复职业生活中人和事的不断创造,以此吸引和诱惑自己的生命平静之域。职业倦怠的克服和幸福感的重新激活也是依靠这种职业生活方式的持续经营性创新。


        二、从自身的角度分析影响教师幸福感形成的因素

        马斯洛将人的需要从低级到高级顺序排列成7个层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认知的需要、审美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又将这7广东药学院图书馆个层次的需要归结为三大类型:一是低级需要,即生理需要,也就是物质需要;二是中级需要,即社会需要,包括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3个层次;三是高级需要,也就是精神需要,包括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3个层次。根据人的需要层次,幸福也可以相应地分为物质幸福、社会幸福和精神幸福。



      教师首先是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的平凡人,是有七情六欲的平凡人,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人,其次,是职业人,再次,才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所以,教师的幸福也满足作为一般人的幸福和作为一种职业的幸福,而不只把其限定在教育活动中的幸福。教师的幸福要建立在一般社会人和职业幸福的基础上,而不能使教师的幸福脱离现实的基础而神圣化。根据教师幸福的物质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统一,教师幸福的要素或结构大致包括如下方面:


      1.教师需要的满足影响幸福感的形成

       教师的幸福感正是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



        幸福既不是纯粹的精神体验,也不是单纯的肉体感官的满足,其本质是一种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一定的物质保证,是人生幸福不可缺少的前提。人自从出生,首要的就是生存,为了能够生存,就不得不为起码的物质生活而奋斗。因此,幸福不是超越世俗的愉快和满足,它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的。教师的幸福也要有基本的甚至较充分的物质条件作保障,如果连最起码的衣食住行都不能满足教师需要,就谈不上教师能够认真教学了,就更谈不上教师能体验到幸福感了。所以,应当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切实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这样才有可能使教师获得幸福的感受,相信教育是一种幸福的职业。

        幸福固然需要物质条件,但不能将二者等同起来。在肯定物质生活条件是幸福的基础时,也要充分看到精神生活在幸福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是因为人有思想、有理智、有觉悟。如果没有远大的理想和健康丰富的精神生活,即使拥有大量的物质财富,也不可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教师的幸福感更在于它的精神幸福,这表现在社会对教师价值的认可。教育是崇高的职业,每个教师都应当追求人生的价值和精神上的幸
福,这就需要在奉献中得以展现和获得,而决非金钱所能衡量的。


        2、教师身心的健康状况影响幸福感的形成

      健康的身体是我们创造人生,享受生活的物质基础。对于生病的人来说,健康就是最大的幸福。不仅如此,精神的幸福也应该建立在健康身体的基础上。为了精神的高尚而不惜牺牲肉体,那只能是一种悲剧性幸福。健康不仅包括身体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心理健康也就是健全的人格。心理学研究认为,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简称SWB)主要依赖人格特质,不同的人格特质会导致不同的正性情感、负性情感和生活满意度。很多实证研究表明,外向与积极情感和生活满意有关,与负性情感无关,因而可以提高主观幸福感的水平;神经质则与消极情感相关,从而降低主观幸福感的水平。此外,自尊心、控制源倾向、自我概念等都影响主观幸福感。那些自尊心强,自控能力高、自我内部协调性较好的人,普遍地感到更加幸福。[6]对于教师来说,从事教育事业的兴趣,对教育的热爱,对学生的爱,都是教师获得幸福感的独特人格特质。


        3.教师人际关系的和谐影响幸福感的形成

       人不是孤立的,而是生活在他人的世界中,生活在共同交往的社会中,社会性是人的重要身份表征。社会幸福是实现精神幸福的重要手段。一个人只有在和谐的人际环境中得到其他人的尊重和关注,满足尊重、归属、理解和爱的需要,才能产生自我实现的需要。人际间的隔膜与孤独,不仅不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亦不利于心灵的陶冶和精神的圆满。心理学把人际的和谐作为幸福感的社会支持因素,认为具有良好的社会支持的个体会有比较高的主观幸福感,比较高的生活满意度、积极的情感和较低的消极情感。教师的人际和谐不仅是处理好教师人际交往中的种种关系,包括教育过程的人际关系,更重要的是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体要得到社会的尊重,提高其社会地位,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经济待遇不等于社会地位,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并不是挽留优秀教师的好办法。为什么有很多优秀的教师跳槽离开教师岗位?仅仅是为了金钱和物质待遇吗?恐怕不全是。教师作为知识分子,一个以精神为业的人,他可以不计较收入,为学生、为事业而操劳,心甘
情愿,但他最不能容忍社会和他人的不尊重。所以,使教师职业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成为最吸引优秀人才的职业,一定要尊重教师,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


      4.教师的创造性影响幸福感的形成

      幸福的教师是富有创造的教师。人的目的的本质是创造,创造是人自身本质力量外在化、对象化、客观化的过程。创造在本质上说在于改变世界,开拓某种可能的生活,所以,有意义的生活都是由创造而来的,也只有创造性行动,才能构成属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别人生活的复制品。创造的生活反映着人的意志和自由,不仅这种新的生活使人生活得更幸福,而且创造的过程也充满了乐趣和享受,创造的过程同时也是享受的过程。没有创造的生活,尽管可以利用他人的创造成果,但始终是生活在别人的阴影下,重复别人的老路,咀嚼别人的生活,难以体现生命的意义。教师的劳动是创造性劳动,教师发展着学生新的精神生命,教育活动中的教师,其幸福根源于其创造性。没有教师的创造性劳动,
就不可能有新的教育世界,而教师只有进行创造性的劳动,才会体验到职业的内在尊严与欢乐,才能在发展学生精神力量的同时,焕发自身的生命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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