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25
【字 号】榆政办发〔2018〕92号
【施行日期】2018.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8〕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修订后的《榆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原《榆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榆政办发〔2015〕77号)从即日起废止。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立体交叉桥榆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准确掌握情况,正确分析评价和决策,并按事故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明确相关职责,规范处置程序,提高应急能力,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辐射事故,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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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理,主要适用于辐射事故的响应、监测以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的人员组成、可能受影响区域人员的通知、疏散等,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欧姆定律教案  (1)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4)可能对我市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5)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市辖区内坠落造成的辐射事故;
  (6)各种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事件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1.4 工作原则
  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
 
2 辐射事故分级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有环境放射性污染后果的事件。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Ⅰ级)、重大辐射事故(Ⅱ级)、较大辐射事故(Ⅲ级)和一般辐射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镍网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航天器坠落事件在我市辖区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事故。
  2.2 重大辐射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 人以上(含10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3 较大辐射事故(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4 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IV、V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3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榆林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事故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护组、警戒治安组、舆情信息组、专家咨询组、后勤保障组、地方组织指挥机构和现场组织指挥机构。
  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如下图所示:
  3.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
平等王  3.1.1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市政府成立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并作为总指挥的第一替代人,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榆林传媒中心、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辐射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我市辐射事故应急预警机制;
  (2)领导指挥我市境内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3)研究部署我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辐射事故应急信息。
  3.1.2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联系人为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
钨精矿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各应急组的应急响应行动;
  (2)签署向应急指挥部报送的文件及建议,审核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汇报的事故报告、应急处置进程报告以及对外公开的各种文件和信息;
  (3)负责外部联络和信息交换、文件运转管理及归档等工作,汇总事故相关报告,编制应急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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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辐射   事故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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