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
各市场参与者:
为提高固定收益证券的交易效率,促进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的发展,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之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予以发布实施(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本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的投资者,可直接成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商,但应向本所会员部申请取得固定收益平台数字证书,并补签《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二、固定收益平台现仍处于试运行期间,其中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在试运行期间,固定收益证券的交易不计入本所各类指数。
三、平台试运行期间,《暂行规定》适用于交易商之间的交易;交易商与客户间的协议交易
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由本所另行通知。
四、《暂行规定》自2008年9月27日起实施。原《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上证债字〔2007〕4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固定收益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试行期间的交易行为,提高固定收益证券交易效率和市场流动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债”)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交易,包括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和交易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
交易商之间的交易,指交易商之间按照本规定,通过报价或询价方式买卖在本平台挂牌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
2012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交易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指具有自营和经纪业务资格的券商类交易商可与其客户协议交易在本平台挂牌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交易商应确保协议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未经客户同意或未基于真实交易情况发送相关成交申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交易商,指经本所核准,取得本平台交易参与资格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交易参与人。
本规定所称一级交易商,指经本所核准,在本平台交易中持续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以下简称“做市”)的交易商。
第五条 
交易商、一级交易商参加本平台交易,应当签署《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见附件),并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未明确的,适用本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 
在本平台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存管和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章  交易商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所会员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可向本所申请交易商资格:
(一)依法可参加固定收益证券的交易;
(二)设有负责固定收益证券业务的部门,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
中文自修(三)具备安全可靠的技术系统,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四)最近两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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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本所认为存在重大风险的机构,不得申请交易商资格。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本所会员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申请交易商资格时,应向本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业务资格批准文件;
(三)已经签署的《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备的,本所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交易商,可向本所申请一级交易商资格:
(一)最近6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二)具备做市能力;
(三)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
(四)具有较强的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研究能力;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财政部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机构,可优先取得一级交易商资格。崇文门新世界店庆>连弩
第十一条 
交易商申请一级交易商资格时,应向本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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