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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刑法练习题
一、判断题
1、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可以比照刑法处罚
2、罪刑相应原则就是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3.某甲与某乙素不相识,在排队购物时发生口角,以致互相殴打。某甲将某乙的眼镜打碎,同时将某乙的鼻子打出了血。某甲的行为侵犯了某乙的健康和财产,应当负刑事责任。(    )
4、某大学的李老师下课后从商店买了一把家用菜刀,当李老师回家走到自己楼下时,发现一小偷正在偷拿自已上午刚刚晒洗的床单。于是李老师用手中的菜刀从背后将小偷砍倒。李老师砍死小偷属于正当防卫。5.精神病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6.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只要对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刑罚,对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犯罪分子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
7.李某(男,15岁),从小就经常斗殴打架,在一次流氓斗殴中杀死一人,重伤二人。由于其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法院的判决合法。(    )
8.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产的行为,不能构成放火罪。(    )
9、春节那天,又聋又哑的张三喝醉了酒,把邻居李四的儿子李小四打成轻伤。对于张三应该同正常人一样定罪量刑。
10、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应该处罚,但应该处罚他的父母。
11、在我国,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对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也不适用死刑。
1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所不可缺少的。
13、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中国校园网
14、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仅指犯罪行为。
二、单项选择
1.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各个客观事实特征,其中最重要的是(    ) A.犯罪的时间和空间    B.犯罪违法性 C.危害结果
2.司机王某酒后开车,开车时因连续打喷嚏,使方向盘失去控制,车冲向路边,将电线杆撞倒,电
线被拉断,造成中断供电5小时,损失巨大。王某的行为是()。
3、()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 聋人
B 哑巴人
C 盲人
D 醉洒的人
4、某甲利用会计职务之便贪污了单位的现金2万元。单位组织并未发现,某甲在法律威慑下,主动向单位交回全部赃款,甲的行为构成()。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5、某甲因邻居某乙多次调戏其妻,遂欲行报复,并自制土一枚,准备伺机投入乙的住室,但因无机可乘而未能实施。某甲的行为属于()。
A 犯意表示
B 犯罪预备
C 犯罪未遂
D 犯罪中止
6、按照我国刑罚的规定,下列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有( )。
A 累犯
B 犯罪未遂
C 主犯
D 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
7、对于从犯,应当( )。
A 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B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D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
A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神奇的书签D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某甲预备杀害某乙,一天路遇某乙扬言:你看着,我迟早要结果你的。某甲的扬言属于()。
A 犯意表示
B 犯罪未遂
C 犯罪预备
D 犯罪行为
10、我国《刑法》规定的十类犯罪是根据犯罪的()进行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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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般客体
B 同类客体
C 直接客体
D 复杂客体
11、张某(24岁)非常喜欢邻居家的男孩小涛(4岁)。一日,张某带小涛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处,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小涛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涛掉入河中,张某急忙去救,但小涛已溺水死亡。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A 间接故意
B 疏忽大意的过失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意外事件
12、防卫过当行为是指()。
A 防卫手段与不法侵害手段不相适应
B 造成了不法侵害者重伤或死亡
C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D 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
13、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A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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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4、精神病人在()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 无意识或无法控制
B 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 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 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
15、危害行为只能表现为不作为一种形式的犯罪是()。
A 遗弃罪
B 抢劫罪
C 故意杀人罪
D 妇女罪
16、妇女甲卧病在床。某日深夜乙潜入甲的住室,将甲紧紧抱住,压在床上,企图实施。甲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住在隔壁的甲母闻声赶来,见状大怒,顺手拿起床前的座椅向乙砸去,恰好击中乙的后脑勺。乙抽搐一阵后死亡。甲母的行为属于()。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故意伤害他人致死
D 过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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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某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也已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某甲在主观上并不具有故意和过失。某甲对其行为()。
A 不负刑事责任
B 应负刑事责任
C 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 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8、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翻箱倒柜时,闻事主回家的脚步声,慌忙跳窗逃跑。某甲的行为是()。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三、多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  )
A.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相适应原则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有以下几个特征,其中有(  AB  )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刑事违法性  C.重大的主观恶性
4.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对犯罪分子可以( AB  )
A.附加适用    B.单独适用C.不能适用
A.故意毁坏财物罪    B.意外事件 C.交通肇事罪
5.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的主犯包括( ABC  )
A、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B.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C.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故意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是指为了犯罪而(BC)。
A 大造舆论
B 准备工具
C 制造条件
D 消除犯罪痕迹
E 排除犯罪障碍
7、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ABC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 抢劫罪
B 故意杀人罪
C 制造、运输贩卖罪
D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货币罪
8、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BC )判处刑罚。
A 主管人员
B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C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D 责任人员
9、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下列权利(ABCD )。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权利
C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D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10、下列情况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有:(ABD )。
A 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又返还财物的
B 犯罪分子认为条件不适合而停止犯罪
C 主动停止犯罪预备行为
D 客观上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而犯罪人误以为不能进行而被迫中断犯罪的
11、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ABC )。
矛和盾的集合教学设计A 行为对象不同
B 危险来源不同
C 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
D 对实施行为的条件要求不同
12、王、张、江3人商议要给林某一点颜、打林一顿。到林家后,江在门外望风,王、张进屋打林,遭到强烈抵抗和辱骂,二人一时性起,分别举起板凳和花瓶向林头部猛击,结果将林当场打死。对此案的定性为(CD )。
A 王、张、江犯有共同故意杀人罪
B 王、张、江犯有共同故意伤害罪
C 王、张犯有故意杀人罪
D 江犯有故意伤害罪
四、名词解释
1、犯罪
2、罪刑法定
3、犯罪构成
4、故意犯罪
5、正当防卫
6、共同犯罪
7、刑罚
8、量刑
五、简答题
1、何谓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2、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3、简述罪刑法定原则。
4、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有哪些区别?
5、简答犯罪预备与犯罪表示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
1、被告人:黄某某,男,24岁,某机电厂工人。1985年9月的一天下午三时许,黄某某因换工作服与本厂工人刘某某发生口角,并撕打,被在场工人拉开后,黄某某便产生杀害刘某某的念头。随即回家将准备炸鱼用的三枚带在身上,在返回机电厂的途中,将正在行驶中的一台手扶拖拉机截住,逼着司机将其送到工厂。当拖拉机行至机电厂附近时,司机张某某弃机逃掉。被告人黄某某跑到机电厂碰见本厂保卫干部李某某、孙某某,黄扬言要是刘某某下跪赔礼道歉,就算拉倒,否则就要将他炸死。话刚说完,黄即跑向刘的车间,到车间寻刘某某未见,便在车间门口等刘,并将两枚打
开,将引爆环分别套在两只手的手指上。由于工厂保卫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在对被告开展政治攻势和宣传政策的情况下,黄某某于下午6时交出,被捕归案。
对黄某某应如何定罪判刑(只答判刑原则,不答具体刑期),并说明理由。
2、F省A市B区某厂的保卫科干部某甲与某乙有仇,欲寻机杀乙。一天,某甲带在厂区外看到远处某乙与某丙站在一起。其甲认为报仇时机已到,连忙躲在暗处举向乙射击,他虽明知有可能击中丙,但由于报仇心切,仍不计后果,结果未击中乙而击中了丙,丙当场死亡。问:
(1)其甲对其意欲杀害某乙并举射击未中的行为应负何种刑事责任?为什么?
(2)某甲对某丙的死亡应负何种刑事责任?为什么?
(3)此案第一审应由哪一个法院审理?
3、某市人民法院在审查雷某、朱某、卫某共同抢劫和章某窝藏一案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雷某系抢劫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某亦为抢劫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卫某系抢劫从犯,罪行较轻,且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故减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章某明知雷某犯抢劫罪,却为其提供隐匿处所,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试分析法院的行为是否妥当?
4、某部保卫干事吴某(按规定配),家住城郊。精神病患者钟某走失,于凌晨一时误入吴宅,将睡在外屋的吴某的女儿惊醒,吴女大叫:“来人哪!”吴某闻讯持冲出,恰与欲进入里屋的钟某相撞,由于天黑情急,遂向自己脚下开了一,不料子弹反弹后击中钟某,虽经医院抢救,钟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问:吴某对钟某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否负法律责任?
5、被告人:张某某,男,24岁,待业青年。1984年8月初的一天,张某某窜入某市一个商店,对商店门市部观察了三个晚上,发现均系女营业员值夜班,遂产生盗窃意图。8月10日深夜,张某某潜入该商店门市部,张在搬一台彩电视机时,发现门市部内床上睡着一个人(高某某,男,35岁,门市部经理),
即断定是女性,便产生奸淫之念。张上床用双手掐住高的脖子,企图掐昏使其不能反抗时。高反抗挣扎,此时张发现高系男性,便立即逃跑,数日后被抓获。
对张某某,应如何定罪判刑(只答判刑原则,不答具体刑期),并说明理由。
6、在一次同事聚会上,谢某借酒劲要平日与己不和的马某与自己划拳喝酒,马某拒绝。谢某恼羞成怒,从身上掏出一把一边谩骂一边向马某刺来。谢某由于饮酒过多,难以自控,摔倒在地后被马某一把夺过刀子。谢某不甘罢休,爬起来操了一把条帚又向马某扑来。马某忍无可忍将手中的刀子向谢某刺去,致其腹部受伤并致终身残疾。此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
为某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此,马某与谢某都不服。
问:(1)马某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什么性质? (2)检察院可否对已构成犯罪的防卫过当做不起诉处理?
(3)依据《刑事诉讼法》,马某不服不起诉决定,可采取什么行为? (4)依据《刑事诉讼法》,谢某不服不起诉决定,可采取哪些行为?
7、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七千余元。14岁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五千余元。第二天纪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三人撞倒,二死一伤。纪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请对纪某的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8、洪某,男,1972年10月出生。1987年8月26日,洪见一女孩(10岁)在塘边放牛,洪强要牵牛玩水。女孩未理,即刻骑上牛背回家。洪怒,用手中锄柄赶牛下塘,欲使女孩受惊,发泄不满。不料牛入深水后,女孩惊慌落水。洪见状颇为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果,女孩被溺死。
问:洪某的行为与被害人被溺死有无因果关系?表现为什么样的罪过形式?应否追究洪某的刑事责任?
为什么?
9、1984年2月23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马某手持在自家门口带孩子玩。见好友赵某骑自行车路过,就与其打招呼,同时随便向赵某的车轮放了一。谁知子弹偏向上方,正中赵某的左眼,造成赵某的左眼球被摘除。问:马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请说明其主观心理态度;若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10、1988年4月的一天,某市电影公司仓库管理员叶某为了利用阳光,从上午9时开始把受潮已久的电影器材搬到各个窗口吹晒,其中包括10多部电影拷贝,他把盖了打开,拉出一半露在外面,并放在煤气炉周围,以便去潮。上午10时许,他的一位在建筑公司工作的朋友李某来看他,叶对李说:“我正缺帮手,你替我守着这些拷贝,我10分钟就回来。”叶某离开后竟忘了此事,约半个小时后,电影拷贝一声巨响,火光直冲屋顶,李某急忙脱身,跑出房外,火灾不仅烧毁了大量的电影器材和拷贝,而且烧毁了房屋达40余间。试用刑法理论分析叶某和李某的行为。
第五讲刑法练习题(答案)
五、简答题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其特征是:(1)犯罪是具有一定社会危
害性的行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2)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负刑事责任和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条件:(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2)针对不法侵害行为;(3)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4)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3、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指犯罪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以法律规定为限,亦即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无法无罪)、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处罚(无法无刑)的原则。其核心内容是保障人权、限制司法权。体现在(1)排斥习惯法;(2)禁止类推;(3)禁止溯及既往;(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4、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认识因素不同。过失的认识因素是预见危害结果可能发生。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明知危害结果会发生,包括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和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两种情况。第二,意志因素不同。过失的意志因素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故意的意志因素表现为希望或者放任。
5、前者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后者只是表达了犯罪的意图而没
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六、案例分析
1、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但是犯罪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免除处罚。
2、(1)应负直接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直接故意是指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杀害乙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2)应负间接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间接故意是指甲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杀害丙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某甲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雷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达监狱,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剥夺政治权利3年,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收个人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朱某被判处的刑罚执行同上,其中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
纳。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如果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剥夺政治权利1年,仍由安机关执行。章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4、王某主观上无过错,不负法律责任。
5、盗窃罪(未遂),罪(未遂)。
6、(1)防卫过当。(2)可以。(3)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4)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考关于防卫过当的概念、刑罚以及不起诉制度。其中不起诉制度包括不起诉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0条第4款、第142条第1、2款),不起诉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3款、第143、144条)、对不起诉不的处理方法(第144、145、146条)。不起诉制度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增加的规定,请考生准确掌握。
7、(1)纪某14岁之前盗窃七千余元财物不构成犯罪,因为纪某未满16周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2)纪某14周岁生日那天的行为是抢劫行为。但因为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按实足年龄,只有过了14、16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4、16周岁。纪某实施抢劫行为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3)纪某偷开汽车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是交通肇事行为,但纪某未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4)纪某偷开汽车并出卖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因其未满16周岁,
根据法律规定,纪某不负刑事责任。(5)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洪某的行为与被害人被溺死有因果关系。洪某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本案不应追究洪某的刑事责任,因为洪某当时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应追究洪某的刑事责任。
9、本案是较典型的过失犯罪。构成过失犯罪的条件之一是在客观上造成了法定的严重结果。本案被告人马某致人一目完全失明,属于重伤的严重结果。条件之二是主观上有过失。对本案被告人这种玩弄、随意射击的行为,通常认为是一种有过失的行为。因此本案被告人马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心理状态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10、叶某由于其本职工作是电影公司仓库管理员,他应当知道将电影拷贝放在煤气炉周围容易造成火灾,而他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应属疏忽大意的过失,并且叶某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构成失火罪。而李某由于其本职工作是建筑,他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对火灾的发生完全不能预见,对于他来说,这次火灾属意外事件,因此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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