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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世界警察》2016年第09期科尔曼
据统计,2012年德国脚踏式电动自行车的全国拥有量为130万辆。2012年当年售出约38万量,较2011年增长15%,与2010年相比增加55%。自2008年始,脚踏式电动自行车的年销售额以超过30%的速度递增。德国自行车行业协会的统计表明,2011年德国自行车的拥有量为700万量(其中300万辆为日常使用)。在整个自行车市场中,电动自行车占比10%,这其中的95%为脚踏式电动自行车。 脚踏式电动自行车在德国称为Pedelec (Pedal Electric Cycle的英文组合词),用以与E-Bikes(电动自行车)相区分。E-Bike特指通过转动手柄驱动的电动自行车。还有一类摩托车在可用性上兼具一些自行车的功能,其发动机驱动不需要额外的脚踏板,这类车在德国被称为电动辅助自行车(类似我国轻摩)。不过Pedelec、E-Bike和电动辅助自行车在德国乃至奥地利和瑞士其实常被混为一谈。
脚踏式电动自行车在德国基本执行与自行车同样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但前提条件是其发动机功率不超过250瓦,且在发动机辅助下最高行驶速度不超过25公里/小时。符合该条件的脚踏式电动自行车无需登记牌照、不需准用许可、不用购买责任保险,驾驶者也不需要持驾照和戴头盔。而如果其最高行驶速度超过25公里/小时,则在法律上将其视同于小型助力车。要驾驶这类车则必须登记牌照、购买保险,并需取得驾驶资格。 对电动辅助自行车的管理与脚踏式电动自行车类似,一般不需要登记牌照、缴纳机动车税和接受车辆检测。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辅助自行车必须挂保险牌照(以证明购买了有效保险的牌照)及准用许可。对电动辅助自行车的管理在德国依据其最高行驶速度共分三类区别管理:先解风情后解衣
仪式用鼓 ● 最高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此类车辆称为轻摩托自行车。驾驶这类车辆不必戴头盔。该类车辆的配置要求(车灯、车铃等)与普通自行车相同。对保险及驾驶资格的要求与下面的摩托自行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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