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三大定律企业家应恪守实业经营之道:黄光裕案的反思作者:潘 敏 夏 丹来源:《董事会》2009年第04期 面对资本市场的诱惑和多次成功后的自我膨胀,在欲望与贪婪的迷雾中弃守实业和专精之道,沉迷于资本市场的“黄光裕们”,是到反思的时候了MMCLOUD
2008年底,当世间舆论聚焦于反思华尔街的投资家脱离美国实体经济,过度追求资本市场暴利,最后导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之时,一则中国媒体的报导吸引了世人的眼光:国美集团董事会主席黄光裕因涉嫌操纵市场、行贿、等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三只小猪和狼的故事 不同的人物,相同的命运
燕赵都市网 黄光裕案发后,媒体和社会舆论普遍认为,黄光裕的失败源于其本人对实业经营的弃守,而沉溺于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这不得不让人想起曾经如黄光裕一样在中国实业界和资本市场叱咤风云,最后也如黄光裕一样身陷囹圄的企业家们:南德的牟其中、德隆系的唐万新、华晨系的仰融、农凯系的周正毅、格林柯尔系的顾雏军、斯威特系的严晓……作为中国民营企业家体中的一部分,在成长的道路上,他们演绎着共同的命运轨迹:实业起家——资本暴富——违规操作——经济犯罪——身陷牢笼。不同的人物,相同的命运。对于今天仍驰骋于中国实业界和资本市场的民营企业家们而言,如何从他们的失败中吸取教训,以避免重蹈覆辙?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其意义要远远大于黄光裕案本身。续修四库全书
资本市场:能载舟,亦能覆舟
在一系列的“甘露消毒饮黄光裕案”发生之后,有人将这类企业家的失败归因于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漏洞给他们留下了可乘之机;也有人认为,面对残酷有时甚至是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为
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民营企业家不得不游走于法律的边缘,通过“潜规则”或违规经营,以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诚然,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尚不健全的中国市场上,民营企业家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强者,的确需要超常的智慧和才能。但若将企业家的失败归咎于制度的缺陷,则也就不能称失败者为企业家,而只能称之为“投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