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版)城城建设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
人口密度
城区内的人口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吉林工业大学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人口密度=
城区面积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
指每一用水人口平均每天的生活用水量。计算公式    :
居民家庭用水量    +公共效劳用水量+免费供水量中的生活用水量
人均日生活=    ÷报告期日历日数×    1000升
用水量    用水人口
供水普及率
指报告期末城区内用水人口与总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
城区用水人口〔含暂住人口〕
供水普及率=    ×100%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城区公共用水人口〔含暂住人口〕
公共供水普及率=    ×100%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燃气普及率
指报告期末城区内使用燃气的人口与总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区用气人口〔含暂住人口〕
燃气普及率=
×100%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供水管道分布的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建成区供水管道长度
供水管道密度=
建成区面积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指报告期末城区平均每人拥有的城市道路面积。计算公式:
城区道路面积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建成区路网密度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道路分布的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建成区道路长度
建成区路网密度=
建成区面积
dsj
1
阈值分割
建成区道路面积率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道路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比重。
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排水管道分布的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建成区排水管道长度
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
建成区面积
污水处理率
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指报告期内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指报告期末城区内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计算公式:
城区公园绿地面积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与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建成区绿地率桃花岛奇遇
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与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计算公式: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生活垃圾产生量
在统计时,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易取得,可用清运量代替。“垃圾清运量〞在审核时要与总人口
〔包括暂住人口〕对应,一般城市人均日产生垃圾为    1kg左右。
市区〔县〕面积
指城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面积    (包括水域面积    )。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不包括市辖县    图解思考>摆线齿轮(市)。
按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面积为准填报。
市区〔县〕人口
指城市〔县〕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是指持出生、迁移、复员转业、劳改释放、解除劳教等证件未落常住户口的、无户
口的人员以及户口情况不明且定居一年以上的流入人口。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不包括市辖县    (市)。
按公安部门的户籍统计为准填报。
城区〔县城〕面积
指城市的城区和县城的面积。
设市城市城区包括:    (1)市本级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    (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
2
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
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县城包括:(1)县政府驻地的镇〔城关镇〕或街道办事处地域;    (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设
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县域内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
城区〔县城〕人口
指划定的城区〔县城〕范围的户籍人口数。按公安部门的统计为准填报。
暂住人口
指离开常住户口地的市区或乡、镇,到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按市区、县和城区、县城分别统计,一般按公安部门的暂住人口统计为准填报。
建成区面积
指城区〔县城〕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根本具备的区域。对核心城市,它包括集中连片的局部以及分散的假设干个已经成片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根本具备的地区;对一城多镇来说,它包括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根本具备的地区组成。因此建成区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也就是这个城市实际建设用地所到达的范围。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指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效劳用地、商业效劳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分别统计规划建设用地和现状建设用地。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指截至报告期末对应有关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最新版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镇〕用地面积。
现状建设用地面积指报告期末对应有关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建设用地实际情况的面积。
城市道路
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由车
行道和人行道等组成。在统计时只统计路面宽度在米〔含米〕以上的各种铺装道路,包括开放型工业区和住宅区道路在内。
境内公路,统计时还应统计经过城市或以城市为起点的、具备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城区范围内既有出口又有入口的高速公路也应统计,只有一个出入口或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不应统计。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6:46: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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