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补充剂法案

膳食补充剂法案:安全有效对自由权利的妥协
维生素, fda, 膳食补充剂
1938年的《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给予了长江村发黄金FDA管理膳食补充剂的权力。在FDA看来,如果宣称一种食物成分能够、预防疾病,或者改善身体的结构与机能,那么它就是药物,不能象食物一样随便销售。195060偶氮二异庚腈年代,他们对宣称各种功能的膳食补充剂采取了几百次行动,却依然无法减缓这个行业的扩张。


1973年,FDA宣布将实施一个新政策:那些没有营养必要性的补充剂,比如超过正常需求量的维生素,需要象药物一样经过批准才能销售;因为它们毫无必要,所以将不会被批准。这一计划受到了生产商和消费者的反对,而国会则顺应民意,在1976 年通过了《维生素矿物质修正案》。根据该法案,FDA不能仅仅因为超过了正常需求量就把维生素和矿物质当作药物来管理

1985年,FDA又受到了一次挫败。当时有一家公司宣称高纤维的食物可能降低某些癌症的风险FDA准备起诉它,而支持这一宣称的联邦贸易委员会为之辩护,理由是这一推荐准确、有用而且有科学依据,因为这一宣示是国家癌症研究所推荐的。FDA不得不退缩,同意膳食补充剂可以宣称有科学依据的功能。
1989年发生了氨酸补充剂造成至少海南师范大学学报38人死亡的事件。当时的FDA局长大卫 克斯勒(David Kessler)以为扭转乾坤的机会来了,在1993年宣布不会批准膳食补充剂的任何功能,并且把维生素和矿物质之外的补充剂都当作药物管理。

膳食补充剂行业奋起反击,以捍卫人民食用膳食补充剂的权利为诉求,发起了波澜壮阔的众运动。1994年末将进行国会选举。在竞选中,议员们认识到了这个议题的敏感性。之前在国会里反对膳食补充剂最强烈的议员,也做出了妥协的姿态。工业界起草了一个法案,很多人认为难以通过。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临近国会选举的时候,最后文本闯关成功。

这就是《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案》(DSHEA)。对此法案至今评说不一,多数人认为FDA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权力被大大削弱。按照这个法案,膳食补充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都由厂家自己保证,不需要经过FDA丹丹调味品的批准即可上市销售。FDA只有在获得不安全证据之后,才能禁止它的销售。FDA的监管职能,几乎只剩下了打击不实宣传吴泽恒”,比如说宣称天然产物却加入了药物成分;或者宣称防病治病。厂家不能宣称google学术疗效,比如骨质疏松;但是可以宣称能影响身体结构与功能,比如有助于增加骨密度。但是这二者之间存在着灰空间,也成了后来FDA警告厂家的主要内容。

DSHEA法案之后,美国的膳食补充剂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厂家不需要FDA认可就可以宣称产品的功能。只需要申明该功能未经FDA审查以及该产品不用于诊断、处理、或预防任何疾病即可。而安全性,FDA根本无力去审查。只要不吃出立竿见影的危害,FDA很难发现。

在法律上,中国对保健品实行的是美国FDA想实行、但是最终败给了工业界的制度——“安全功效必须经过政府审批,才可上市。所以,要把一种保健品卖到美国,其实比在中国上市要容易。只不过,在美国上市了也不能宣传疗效。而在中国,只要被批准上市了,就可以十倍百倍地夸大功效,而很少被追究。
来自:科学松鼠会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2:40: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36526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补充剂   膳食   宣称   法案   批准   药物   行业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