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林产品贸易政策概述_兼论我国林业如何应对国际热点问题

美国是世界上主要的木材生产、消费和进出口国之一,具有举足轻重的林业国际地位。中国是世界上林产工业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近些年中国与美国已成为重要的林业经贸合作伙伴。2007年,中国向美国出口林产品总额为95亿美元,同比增长14.5%,美国向中国出口林产品总额39亿美元,同比增长30%。中美林产品贸易成为拉动两国林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为应对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这一国际热点问题,中美两国政府于2008年签署了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谅解备忘录。但是,近几年,由于双方沟通交流不足,中美林产品贸易之间存在一些反倾销、反补贴、反侵权等贸易摩擦事件。因此,了解美国林产品贸易管理与政策取向,有利于促进中美林业经贸合作健康发展。
1美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
1.1美国森林资源简况
美国森林资源调查每5年进行一次。根据最新2003年公布的《全国森林可持续性报告》,美国森林面积为3.03亿hm 2,森林覆盖率33%,蓄积量242.26亿m 3,是世界第三大森林资源丰富的国家。森林按用途划分为用材林2.04亿hm 2、保留林(保护林)3100万hm 2、其他林地6800万hm 2;按权属划分为联邦所有林6000万hm 2、州及地方所有林6900万hm 2、企业所有林2700万hm 2、约960万个私人林场主所有林1.47亿hm 2。树种主要是东北部地区的橡树-胡桃树、枫树-榉树-桦树,东南部地区的松树以及西部的花旗松和西黄松。年均造林100万hm 2。根
收稿日期:2008-08-10
作者简介:解炜炜,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工程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美国林产品贸易政策概述
———兼论我国林业如何应对国际热点问题
解炜炜1,2陈嘉文2张蕾3
(1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1;2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北京100714;
3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714)
摘要:介绍和分析了美国林产品贸易有关情况,特别是美国国内有关林产品贸易与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产品进出口管理、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企业环境责任、私营部门与政府关系等情况及其政策取向,以及将要实施的雷斯法案修订案,这些与我国林产品出口和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提出了我国林业应对国际林业热点问题的几点思考和相关建议。
关键词:林产品贸易;木材非法采伐;国际热点问题;美国中图分类号:F31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38X(2008)10-0064-05
Forest Products Trade Policy in the United States
———Thinking for Treati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Forestry Focus Issue in China
Xie Weiwei 1,2Chen Jiawen 2Zhang Lei 3
(1College of Government Management,Beij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
肌酸酐2Department of Planning and Finance of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Beijing 100714;3China National Forestry Economics and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Beijing 100714)
Abstract:The United States is a main partnership of forestry products trade for Chinese.Their related policies for forestry products trade keep close with Chinese forestry products export and industry development,such as sus -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 and trade,forestry products trade management,combating illegal logging and associat -ed trade,environment responsibility for enterprises and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s etc.,espe -cially the Lacey Act Amen
dments.Some thinking and related suggestion for treating with international forestry fo -cus issue in China are proposed,through presentation and analysis for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 of forestry prod -ucts trade.
Key Words:forestry products trade;illegal logging;international focus issue;the United States
No.102008林业经济FORESTRYECONOMICS·产业与贸易·
据美林务局的调查,2001年美森林和林产品储存CO2当量为7.59亿t,抵消美CO2总排放量的11%;另外有1.85亿t CO2当量储存在森林中,经采伐作为矿物燃料替代品被燃烧。
1.2美国林业管理体系
美国主要是按其森林权属划分林业管理体系。
dasein
联邦政府职责:经营管理联邦所有林(包括采伐和保护);制定全国空气和水、杀虫剂使用、濒危物种保护和湿地管理标准,负责联邦野生动物法执法,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和评估,建立和执行工人安全规则,制定林场主和企业税收政策,负责联邦林业研究,支持各州研究和教育机构,为州有林和私有林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以及技术和资金扶持提供帮助。美国林务局是1905年由于森林减少和退化而成立的,负责行使联邦政府的上述职责。
州和地方政府职责:经营管理州有林。执行州野生动物法,实施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项目,负责联邦和州相关标准的执行,利用州立大学开展林业研究,为私有林主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对私有林主和企业征收所得税和财产税。
同时,一些非政府组织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友好等方面对林业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
1.3美国国有林的经营
美国联邦所有林(国有林)被划分为150块,由美国林务局下属基层林业站进行管理,主要从事植被管理、木材间伐、保护社区水源、野生三文鱼栖息地保护、生态休闲等。
国有林经营规划。规划的目的是反映国家战略目标,西部国有林经营主要目的是围绕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并针对美国西部林业战略开展林地经营和物种保护项目。规划制定是公开的,邀请社区居民参与,规划10~15年更新一次。
国有林木材采伐销售。由基层林业站负责。流程如下:先确定拟采伐区域→专家环境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形成批准采伐计划→招标出售采伐合同→中标者实地勘察估算出材量并采伐、销售。采伐者要遵守法律,并注意保护国有林资源。1973年美政府规定采伐国有林的木材不允许出口,只能在国内加工。
国有林木材销售收入分配比例是:25%收入上缴中央政府作为国有林基金,50%收入留在林业站用于森林恢复,其余25%作为应急救灾基金(火、病虫害、自然灾害等)。同时,政府对小型企业(西部州规定500人以下企业)扶持,规定国有林木材要优先卖给小企业。
1.4美国林业产业概况
2006年美国木材采伐量为4.25亿m3,其中西部35%、东部55%、北中部10%,美国木材采伐量的92%来自于私有林,联邦和州政府没有强制性的采伐限额。林业产业主要包括木材采伐加工业、制浆造
纸业和混合林产品,其中木材采伐加工业年产值约1000亿美元,主要产品为锯材、集成材、建筑用木工制品和室内装饰用木制品,从业人员62万人;制浆造纸业年产值1400亿美元,从业人员60万人。美木材市场与建筑市场紧密相关,近20年来,房屋建设是木材消耗第一大户。目前受次贷危机影响,林产工业不景气,有许多加工厂倒闭。但美业界有信心在1~2年内复苏。
1.5美国森林认证
在美国,与森林认证有关的为4种体系,即FSC、SFI、Green Tag和ATFS。至2007年,美国森林认证情况见见表1。
美国政府认为森林认证是一种市场机制,不对其进行政策干预,且联邦所有林均未开展认证,目前林务局正在对FSC和SFI体系进行评估。
2美国政府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政策2.1雷斯法案修订案
雷斯法案(Lacey Act)于1900年经美国国会通过,主要通过立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非法获得、加工、运输和买卖野生动物、鱼类和植物的贸易,禁止对野生动植物的货运文件作假。目前已修订多次,重要的几次发生在1969、1981和1988年。2008年6月雷斯法案再次修订通过,增加了打击木材非法采伐。
此次修订雷斯法案,是从木制品需求方考虑,使其成为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有力工具。雷斯法案修订案的实质内容是美国公司依靠本身诚信承诺或声明不进口非法采伐的木材和产品,政府进行检查或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这些企业进口和销售了非法采伐的木材和产品,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雷斯法案修订案将对美国进口商和销售商产生威慑作用,使其在对外采购或与其他企业合作时要非常注重来源合法问题。据美相关部门介绍,出台雷斯法案修订案的原因是非法采伐问题导致了美国公司利润流失。修订案经过了长期讨论,并征求了企业、环保组织及从国外进口林产品企业的意见。修订案也将违反木材生产国法律的活动视为非法。
美国雷斯法案由内政部、司法部、商务部和农业部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执行,涉及美国鱼类和野生动
植物委员会、国家海洋渔业委员会、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疫局等众多单位。该法案在执行过程中将面临政府资源有限的挑战:一是政府没有能力对所有认证体系
SFI
FSC
ATFS
Green Tag
统计时间
2007
2007.8
2007
2007.4
认证森林面积(万hm2)
2120恩丹西酮
920(全球为1亿hm2)
1080
2.7
注:FSC-由世界森林委员会提出的森林认证体系,SFI-美国本土的可持续森林倡议体系,Green Tag-绿标签,ATFS-美国林场系统体系
表1美国森林认证情况
解炜炜等:美国林产品贸易政策概述
产品及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和追踪,将重点针对高风险区域;二是惩罚措施有四种类型,即、刑事处罚(罚金和监禁)、撤销许可和没收。属于民事处罚,最高幅度为1万美元;罚金属于刑事处罚,最高幅度为2万美元,监禁最高为5年,可以并罚。同时,政府在执法过程中也将得到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协助。一些企业已获合法证明的,如FSC认证的则不会被检查。
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实施后,将对美国从我国进口林产品的采购商造成较大压力,届时如我出口商不能有效证明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出口到美的产品将随时面临美执法部门的暂扣和调查,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目前近100亿美元的我对美林产品出口。
2.2美国打击非法采伐总统倡议
2003年,美国总统布什提出了《打击非法采伐总统倡议》(PIAIL),主要内容是:
(1)在发展中国家开展能力建设,提高管理能力。
(2)在林业社区从事可持续性活动。
(3)通过技术手段(如遥感)了解各国森林变化和守法情况,为制定法律奠定基础。
(4)推广最佳实践(合法贸易)。
该倡议提出后,美国政府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与印尼签署打击非法采伐备忘录;在利比里亚帮助战后森林恢复;在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下就森林执法合作;在国际场合(G8、ITTO等)将非法采伐问题作为焦点;与公共、私营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开展培训和研讨。
2.3美国与印尼打击非法采伐备忘录执行情况
2006年11月份由美国贸易代表与印尼林业部长签署了打击非法采伐备忘录,其目的是通过备忘录使各部门参与、合作。备忘录包括四大目标:交换信息、执法合作相互配合、区域和国际合作、私营部门参与。执行备忘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举行了4次工作小组会议。
(2)加强了美林务局与印尼林业部的合作。印尼林业部拟制定一套合法采伐的标准,美对此正在进行评估,并寻求如何帮助印尼执行该标准,焦点是林区边界的界定。同时,也在与IUCN、WB和EU合作。
(3)执行了两个遥感项目。一是制定互动式林区地图,扩大透明度,包括林区条件及变化评估、林区边界划定、采伐区和林场情况等。二是建立一套森林警报系统,以2000年卫星图片为基础进行动态分析,并将最新数据提供给印尼林业部。
(4)2008年拟在印尼举办林业调查人员和法官培训研讨班,相互交流情况。
3美国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在森林可持续经营及林产品贸易中的作用
3.1行业协会
据美国林纸协会、阔叶木联盟、阔叶木出口委员会、阔叶木胶合板和单板协会等行业协会介绍,这些协会代表了美国相当数量林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意见,其关注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中美林产品贸易走势,担心美原木出口中国增速较快,而制品单板、胶合板等出口量下降,家具企业出现倒闭,劳动力就业受到影响;二是非法采伐问题对中美林产品贸易的影响,非常关心中美战略经济对话非法采伐方面的合作。美国林纸协会还表示,其会员企业必须承诺达到SFI标准(包括企业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木材)。上述行业协会还编制了《美国阔叶木指南》、《美国阔叶木板材分等概要》和《美国阔叶木及装饰胶合板国家标准》等,指导森林经营和木材加工利用。3.2非政府组织
(1)大自然保护协会(TNC)。该组织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通过相关森林经营项目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目前在34个国家开展工作,该组织也是年度投入资金量最大的环境非政府组织。工作内容包括实地项目和保护战略两部分,保护战略主要是知识交流,由科学、外交和政府关系、私人企业部门、科学知识学习网络构成。该组织重视与各国政府的合作,在全球开展项目注重当地文化和法规。目前正在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地方城市合作保护水源项目等。该组织还致力于林产品贸易、打击非法采伐和森林认证领域,其目标是提高企业对林产品合法贸易的关注,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据该组织介绍,在美国一些州政府颁布了《森林良好经营指南》(关注点是水源水质管理,在大部分州属自律性规定,个别州已成为强制性规定),并且一些州规定林场主遵守指南即可得到退税扶持。TNC正在努力争取使经过认证的森林和产品也享受退税政策。
(2)森林趋势。该组织主要工作是加速与市场机制结合,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一是开展林产品贸易模式研究,如已完成十几份中国林产品贸易模式的研究报告;二是与企业就产销供应链合作,让企业关注合法性问题;三是从消费者角度影响美国政策的制定;四是与金融机构合作对全球10多种认证体系进行评估,并使贸易和金融部门如何在非法采伐问题上发挥作用。如该组织通过与美国花旗银行的合作,使花旗银行不久前宣布,不向存在非法采伐问题的企业提供贷款。
(3)保护国际(CI)。在森林经营和林产品贸易方面,该组织执行了美国与印尼打击非法采伐备忘录框架下的一个项目,该项目监测一个保护区的森林经营,包括一小部分贸易,并将数据提供给管理者,以促进当地政府森林执法和施政。
(4)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在林产品贸易方面,该组织主要负责全球森林贸易网络(GFTN)。目前已在30个国家开展工作,网络成员承诺采购合法木材。在北美最新会员为沃尔玛,网络已拓展到
·产业与贸易·林业经济2008年第10期
木材生产国印尼和俄罗斯。网络也向会员和感兴趣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其木材采购合法和可持续。在中国,该网络有20家会员,可口可乐公司在上海新建总部即承诺建设用木材均从GFTN 会员获得,
(5)环境调查署(EIA)。该组织主要职责是全球林产品贸易链监管,并与当地和美政府开展对话和合作,积极推进森林执法和施政。最近主要关注如何从需求角度解决非法采伐问题,重点是美、欧、日市场。该组织也提出中国也应该研究如何加强内部产销链的监管,使国外采购商相信中国产品来源合法。
(6)绿和平组织。该组织主要关注森林、有害化学品、能源、气候变化问题。其森林项目将印尼、亚马逊、刚果盆地热带雨林作为重点,利用其在40个国家的代表处开展工作。在与企业的对话中,主要开展:一是向企业提出负责任贸易采购政策的重要性,特别是FSC的需求;二是向企业提出不适合从哪些地方进口林产品;三是与企业合作帮助其利用一些技术(如清洁技术、回收纸利用等)。其目的是促进市场透明度,通过市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如在中国,该组织与大的零售商家得宝、百安居合作推广合法可持续林产品使用。
美政府定期与这些非政府组织举办信息交流会,进行信息更新与交流。承担国家项目的非政府组织可以与政府进行面对面的对话交流。
4美国企业对林产品贸易的认识
以美国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例,其中惠好公司为经营林地并生产加工销售林产品的美国大型、国际知名林业企业,辛普森木门公司代表美国中小企业,家得宝和环境家居中心代表美国零售商。
4.1惠好公司
成立于1900年,主要经营林地、木材加工、制浆造纸和房地产,目前拥有200个加工厂,46700名员工,2006年公司总收入219亿美元。公司在美国拥有林地260万hm2、乌拉圭14.5万hm2、澳大利亚2.5万hm2,在加拿大租赁了1100万hm2,在中国通过合资方式经营了1000hm2林地。2007年公司共使用木材4400万m3,其中在美国的木材产量为2300万m3。公司每年出口林产品16亿美元,其中10%出口到中国。惠好公司非常注重森林可持续经营,制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标准》,并且承诺在美国和加拿大的森林全部通过ISO14001和SFI(或CSA-加拿大森林认证体系)的认证。公司对中国木制林产品的木材来源,特别是使用进口木材的来源表示关注。
4.2辛普森木门公司
1890年成立的辛普森集团是美国中等规模林业企业,主要生产锯材、木门、纸和其他木制品。辛普森木门公司是全美最大的木门生产企业,占60%的市场份额,也是华盛顿州最大的家族式企业,产品还出口到加拿大和日本。木门公司生产能力为15000门/周,木门表板主要采用美国和加拿大木材,芯板主要采用美、加和巴西、新西兰人工材和中密度纤维板。公司对外承诺使用合法来源的木材作原料,但并无具体操作措施,其中经森林认证产品的成本和价格要高10%。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公司从南美、加拿大和中国进口一些低端产品,贴牌销售,2007年从中国进口1000万扇木门。
4.3家得宝和环境家居中心
家得宝是全美较大家居零售企业,在全球有300家店,企业承诺在产品采购过程中按照可持续和合法来源的原则进行,但并未有统一的标准和具体措施。零售店中产品种类繁杂,既有森林认证的产品,也有未经认证的产品。环境家居中心则是近几年新兴的零售店,店中产品均是环境友好型产品,主要指标是木材来自可持续采伐森林(FSC认证)、产品无毒或低毒,但该企业规模有限,尚未被广大消费者接受,目前仅有1家店,正在计划再开2家。目前在美国木材产品销售过程中,价格仍是决定性因素,环境友好、合法来源只是一些辅助性因素。
5对中美林产品贸易合作的认识
5.1美政府、协会和企业对中美林产品贸易存在误区
目前,由于中美林产品贸易顺差较大,美国内林业产业竞争力受到一定影响,使美政府有关部门、协会和企业对中国林业产业发展,特别是两国林产品贸易存在一定误区。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出中国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及产品大量出口主要得益于使用了低成本的非法采伐木材和政府给予的补贴,并已将此观点蕴于官方谈判和贸易摩擦中
5.2美国内不同层面对非法采伐问题的认识及采取
的措施
在对非法采伐问题的认识上,美国政府、协会和企业主要出于自身利益(包括政府的国际影响力、行业发展、企业利润和竞争力等)的考虑,而一些环保组织则更多地体现了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美政府和协会的观点往往受一些大型林业企业的影响,并藉此开展工作。在美国,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呼声并不高,取而代之的是对使用合法或可持续来源产品的强调。因此,在美国国内并没有为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而采取的措施,其法律和政府的行动原则均是“以自律、承诺为主,强调事后惩罚”。基于这种理念,美“雷斯法案修订案”和其政府在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及其他国际场合的原则立场,都是将关注点放在非法产品证据的调查和惩罚,而不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做好事前预防。
解炜炜等:美国林产品贸易政策概述
5.3美国国内对中美林产品贸易摩擦的态度
金属络合染料碳化硅粉目前,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效益补偿、增值税即征即退、贴息贷款等扶持林业发展政策,均被美国视为中国对外出口产品补贴而纳入反补贴调查之列,对我国林业产业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经对美国林业扶持政策和其产业发展情况的考察了解,美国亦存在一些政府给予企业和私人林场主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资金补贴。同时,美企业中也存在两种阵营,一种是不认为中国林产品对其构成竞争和压力,愿意采购中国低成本、低价格产品作为旗下产品和市场的有益补充,这
种企业表现出与中国企业合作的强烈愿望,这些企业大多是中等规模或小企业;另一种则是将中国林产品视为低价恶性竞争,强烈要求美政府对中国产品采取打击措施,这些企业大多为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因此,在处理中美林产品贸易摩擦时,中方应尽可能争取愿与中国合作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在美国国内帮助进行呼吁“两国林产品贸易是互惠互利,完全符合双方林业发展的需要”。
6我国林业如何应对国际热点问题
6.1林业应在我国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中发挥
重要作用
川剧踢慧眼
从中美林业问题谈判中可以看到,目前森林问题已经成为国际上的热点,全球可持续发展必谈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必谈林业,解决能源资源必谈林业,社区摆脱贫困和谐发展必谈林业,林业也是国际合作中最容易获得共同语言的话题。因此,我们应根据林业面临的国际形势和所处的国际环境,充分利用这一人类共同关心的话题,主动对外开展工作,积极为中美林产品贸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样即可以体现我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落实我国“创建和谐世界”的外交纲领;也可以为我国优化配置国际资源和市场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林业开放型经济水平;同时亦可进一步提升林业的国内、国际地位。
6.2正确看待和应对林产品贸易和非法采伐问题
目前,作为国际热点的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问题,涉及政治、外交、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情况极为复杂。美、欧盟、英国、日本、印尼、缅甸等纷纷与我国谈及林产品贸易和非法采伐问题。对此问题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林产品贸易问题的实质是利益问题,而非法采伐问题的关键是立法、执法问题。在目前国际上缺乏统一法律基础的情况下,非法采伐问题更应强调的是木材生产国的主权。因此,我国在处理林产品贸易和非法采伐问题上应进一步加强与木材生产国沟通,增进共识;同时,多向发达国家和木材最终消费国指出问题所在。团结广大木材生产国和消费国共同努力,打击国际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促进林产品正常贸易,维护全球森林可持续发展。
就中美合作而言,也不应将林产品贸易和非法采伐问题孤立起来,应将中、美、澳共同发起的“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网络”,以及中美林业双边合作中的其他议题有机结合起来,使中美林业合作能够为全球森林可持续经营发挥重要作用。
6.3学习借鉴美国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的
经验,加强我国相应政策措施的研究
一方面,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为我国林产品贸易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启示,作为两国林业合作的重要内容,建议有关方面应积极向我国企业充分介绍雷斯法案修正案的相关内容,使企业为今后中美林产品贸易做好相应准备;同时,我国相关部门也应研究出台相应的措施,针对我国进口的木材、纸浆等林
产品提出合法来源的要求和有关证明材料,促进林产品贸易的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借鉴美国与印尼打击非法采伐备忘录的执行经验,加强中国与印尼备忘录的落实工作。通过美-印尼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备忘录的实施情况看,其林产品贸易并没有因此受到限制或禁止。据了解,英国、欧盟和日本都与印尼签订了备忘录,至今其林业合作和贸易也未受大大的影响。因此,就我国与印尼签署打击林产品非法贸易备忘录的实施,应进一步加强双边磋商,我可从配合印尼原木禁止出口、加强木材合法性研究、利用中国-东盟合作平台为印尼林业管理人员提供培训等方面入手,向国际社会表达我国的立场和努力方向。
6.4加强我国林业政策措施对外宣传,减少贸易摩
擦的诱发因素
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符合WTO规则。从近几年我国与国外发生的贸易摩擦情况看,针对我林业政策措施的摩擦主要是反补贴,其根源在于对我国林业政策措施的不了解和误解。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对我国林业提出的反补贴调查,无一列外地均将我国用于生态保护的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政策视为给企业的补贴,使企业出口产品成本降低,增加了竞争力。但实质上,中国政府是为全球生态状况改善买单,牺牲了本国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因此,我们应当在政策宣传上加大力度,避免因国外对我国林业政策的模糊认识和误解而引发贸
易摩擦。
6.5进一步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近年来,国家林业局与TNC、WWF等非政府组织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充分发挥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外正面宣传。今后,应进一步加强与这些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扩大合作领域和规模,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区发展、正确引导公众环保意识和应对国际热点问题等方面,共同推动深入、细致、有效的合作。
(责任编辑赵萱)
·产业与贸易·林业经济200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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