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看守所监管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看守所监管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作者:***
木蠹蛾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9期
        摘 要 结合我省近年来对职务犯罪的立案查处情况来看,刑罚执行和羁押监管场所领域也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之一,其中看守所作为重要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但承担着羁押监管任务,同时对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看守所职务犯罪的危害巨大,引起社会舆论关注,损害司法机关执法形象。因此加强对看守所职务犯罪的研究和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看守所 职务犯罪 预防措施
        作者简介:张烜,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
        中图分类号:D9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080-02
利多卡因胶浆甲烷燃料电池        据我省检察院监所部门的数据统计,目前对全省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已立案侦查16件18人,
远程压力表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件数和人数均有一定下降。从发案部门看,监狱系统7件8人,看守所系统9件9人,劳教系统1件1人;从犯罪类型看,涉嫌受贿罪9件9人,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3件3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1件3人,涉嫌行贿罪2件2人,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1件1人。其中看守所作为重要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但承担着羁押监管任务,同时对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看守所职务犯罪危害巨大,引起社会舆论关注,损害司法机关执法形象。因此加强对看守所职务犯罪的调研和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单角钢        一、看守所职务犯罪的特点
        职务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犯罪的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而看守所职务犯罪主要指在看守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的刑事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进行的犯罪活动,其作为职务犯罪的一种微观表现形式,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捷丰场站
        (一)犯罪主体的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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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职务犯罪   看守所   涉嫌   部门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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