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抵御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应急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发或预知的洪汛、气象、地震和地质等自然灾害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造成及可能造成公司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
1.2.2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总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及时预警,科学应对
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极端气象、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采集分析,依法规范信息来源及可靠性,增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1.4.2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4.3  统一组织,协同救灾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灾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应急期间,一般性工作服从应急救灾工作。
鬼笔菌1.5  灾害分级
1.5.1  各类自然灾害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四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1.5.2  I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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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于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且事态严重,对生产场所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1.5.3  Ⅱ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生产现场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1.5.4 Ⅲ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生产现场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
1.5.5  Ⅳ级自然灾害事件
指预测或已经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事件,对生产现场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潜在危害或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为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公司设立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
2.1.1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
副组长:总指挥部主任
成  员:应急救援处置中心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经营科科长、财务资产科科长、人事科科长、安全环保科科长、质量设备科科长、安全监督站站长、党工作科科长、各基层单
位负责人。
2.1.2  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设在总指挥部,是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总指挥部主任担任。
2.2  工作职责
2.2.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对自然灾害的信息搜集分析,及时发布预警及指导应急准备工作;
(2)加强对自然灾害、极端气候条件下运输生产组织管理,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根据公司应急管理小组授权,下达自然灾害应急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4)根据公司应急管理小组授权,下达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5)领导和协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部署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6)接受灾害情况报告并及时向公司应急管理小组通报灾害损失和生产、救灾等情况;
(7)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制定灾害预防及应急救灾对策,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组织紧急调配救援物资或提供其它紧急救助行动;
(8)统一安排应急救灾期间机关职能科室、应急职能组、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的工作。
2.2.2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应急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响应期间生产运行监控及应急救灾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灾害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输生产安全及作业人员安全;
(2)负责应急领导小组信息收集平台的建立,负责应急值班和24小时值班电话的设置;
(3)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受并传达指令;
    (4)负责应急状态下指挥、协调,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令传达到各机关职能科室、应急职能组和应急救援处置中心;
(5)按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部门上报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6)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现场应急处置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
(7)负责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8)收集各类信息,随时汇报事态情况,有重要信息要随时汇报;
(9)负责跟踪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2.2.3  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应急职能组、应急救援处置中心职责
详见《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灾情预警、应急响应
3.1 灾情预警
应急办公室负责搜集洪汛、气象(雨雪、沙尘暴)、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
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和运输生产安全造成的危害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预防灾害指令。各基层单位严格执行预防灾害各项指令,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2 应急响应
3.2.1 灾情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害单位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和地区/地区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报告。
3.3 分级响应
3.3.1 按照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响应。
(1)接到灾害预警或发生灾害突发事件后,受灾区域各基层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上报;
(2)接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4 响应程序
3.4.1 公司相应程序
3.4.1.1预警和应急准备
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灾害预警后,进入启动预案准备状态。根据灾情发展态势,应急办公室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预警或灾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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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和布署,通知各应急职能组、各基层单位和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地区/地区),做好应急准备;粉泥网
光亮淬火(3)密切关注、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和现场应急情况,及时报告;
3.4.1.2 应急救灾
预案启动后,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应急办公室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Ⅳ级自然灾害事件时,应急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灾害可能发展的趋势及可能对生产秩序造成的影响,严格控制车辆运输作业并制定合理、安全、科学的运输作业计划;
(2)发生Ⅲ级以上灾害事件时,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1小时内到达岗位;
(3)召开紧急会议,成立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分析灾情,部署应急救灾任务,根据灾害严重程度按规定上报公司、上级公司、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4)制定应急救灾方案,组织紧急救援;
(5)视灾情严重程度,安排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灾工作;
寄生参数(6)协助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做好运输、通讯、物资、资金等支援准备工作;
(7)必要时,按领导小组指示报请公司、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指挥救灾工作。
3.4.2  基层单位响应程序
3.4.2.1  灾情报告
(1)在接到灾害预警或发生灾害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本单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2)按照本单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及公司有关运输生产作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积极做好灾害预防及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3)发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后,应积极组织救援,并就灾害情况及时汇报。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危害程度、生产运行和职工生活状况,以及已采取的应急救灾措施。
3.4.3 应急准备
公司职能科室、应急职能组、基层单位、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接到应急指令后,按照《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应立即进入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准备状态;
(2)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应迅速到位,部署应急救灾工作;
(3)医疗、物资等应急保障系统工作准备就序;
(4)抢险救灾装备和人员集结待命;
(5)检查和监控次生灾害源、生命线工程、重要生产设施中的薄弱部位,制定应急防灾对策;
(6)保持与当地救灾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联系畅通;
(7)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稳定职工情绪、平息误传和谣传、宣传自救知识。
3.4.4 应急救灾
(1)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转入应急救灾程序;
(2)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和区域性救灾协作;
(3)各基层单位做好现场疏散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活秩序;
(4)应急办公室及时向当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和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受灾损失和应急抢险救灾情况,视灾情需要通过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请求外部紧急救援;
(5)领导小组制定现场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6)应急办公室迅速调集抢险救灾队伍投入抢险;
(7)质量设备科组织人员检查生产设施破坏情况,检修生产和生活设施;
(8)应急办公室密切保持与当地政府救灾主管部门和救灾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信息和区域灾害情况,通报本单位受灾情况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
(9)应急办公室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发放工作;
(10)领导小组组织灾害损失评估,按规定向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12)做好恢复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3.5  指挥与协调
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救灾工作。
(1)根据现场救灾需要,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救灾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救灾需要;
(2)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灾方案,制定防止灾害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并责成相关单位积极落实;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2:07: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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