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巴金的《家》中三位女性悲剧形象作者:丁媛媛来源:《青年文学家》2014年第30期 摘 私有化要:巴金的《家》是写于st托普“五四运动”之后,也是一部反封建宗法制度的血泪控诉书。地位低下、身份卑微的鸣凤因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投湖自尽;世家小、温婉大方的瑞钰因“血光之灾”的谬论而被逼出家门待产,最终难产而死;大户千金,青年居孀的梅芬因悒郁之疾,最终含恨而终。在封建半封建的社会环境下,女性的地位永远是低于男性,依附于男性,没有自由,无法抗争,而《家》却给我们展现了同一个时代下不同的女性悲剧形象,引人深思。 关键词:巴金;《家》;封建社会;女性形象;抗争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30-0-01
一、鸣凤——奴性与烈性并存
聪明美丽,善良纯洁的少女鸣凤,年方陕西省公众信息网16岁,却在高公馆已经做了七年多的丫头。原本是天真烂漫,如花似玉的年纪,应该依偎在母亲的怀里诉说着少女情怀,却已饱尝人间辛酸,经受了身心的折磨。白天戴着面具,夜里打开自己“灵魂的一隅”,将自己的不幸与失望埋藏在所谓的温暖的棉被里,享受着片刻的自由与难得的“清闲清江论坛”。或许,唯有此刻她才是属于自己。如同所有的女孩子,她也在悄悄地编织着自己的梦,前缀“梦想过精美的玩具,华丽的衣服,美味的饮食和温暖的被窝”,然而现实是“听命令,做苦事,流眼泪,吃打骂”接连而来。她等不到梦想,只等到痛苦。当她还在和三少爷觉慧眉目传情,互生情愫之时,高老太爷却将她作为礼物送给孔教会的年龄上可以当爷爷的冯乐山做小妾。鸣凤害怕被人戳脊梁骨骂“做小”,恳求周氏救她,遭到拒绝,向三少爷求救,却被忽视,最终选择投湖自尽,逃避闹剧。
鸣凤的烈性在于为了捍卫的自己的清白,保持自己仅有的尊严而敢于向旧势力抗争;她也有奴性,相信“世间的一切都是由一个万能的无所不知的神明安排好了的”,相信命运,相信死才是对人最好的解脱,却忘记了,活着才能享受生活的给予与馈赠。我并不认为,鸣凤之死,就是为爱殉情。或许,觉慧对她仅仅只是好奇与同情,并无所谓的爱情,只是她错当成了爱情,做了爱情的奴隶,命运的奴隶。无论怎样,封建体制,门第之见,
2010阅兵式吃人礼教,都是一堵“无形的墙”,横亘在两人之间,无法跨越,最终生死相隔,让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