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发布10件破产典型案例

陕西法院发布10件破产典型案例
文章属性 待遇留人
【公布机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2.05.17
【分 类】其他
正文
 
南京航海技术学校破产典型案例
 
一、 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受理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特材公司)主要经营黑金属、有金属、金属材料、炉料、刃具、电工电气产品销售、仓储及网络销售等,注册资本5.228亿元。十家股东均为国内或行业内有影响的企业,其中六家为上市公司,大股东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0021%。中航特材公司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既在中航重机系统内部起到集合批量采购以降低综合成本的功能,又为上游供应商合理排产、批量供应、提高供货效率和增加销量、促进供需协调等方面带来积极效应。中航特材公司主要客户进入破产程序,中航特材公司申报并被确认破产债权6.2亿元,因此导致中航特材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中航特材公司遂申请破产清算。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8年8月3日作出受理裁定。
  【审理情况】
  经第一、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确认中航特材公司无异议债权人25户,债权金额合计258,307,238.01元。经中航特材公司测算,在破产清算情况下,普通债权人的受偿比例预估为28%。考虑到中航特材公司股东均是国内或行业内有
影响的企业,依托股东的强大背景和行业优势,中航特材公司有稳定的供应关系和固定的用户渠道,自身行业优势、资源优势、平台优势明显,公司具有重整价值或和解的可能性。经过合议庭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多次沟通,充分考虑对债权人对实现债权的时间要求和清偿率要求,最终形成了可供债权人选择清偿方式的中航特材公司破产和解协议草案。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由债权人选择是在中航特材公司恢复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法院裁定确认债权数额50%的比例一次性现金清偿,或是在之后六年内逐步全额清偿。中航特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和解,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航特材公司和解,予以公告。2020年1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中航特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进行了审议,出席会议的23户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9%,均对和解协议草案投了赞成票。2020年1月1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2021年10月26日中航特材公司和解协议提前四年多执行完毕,合计清偿债权219,539,146.93元,除选择比例清偿的12户债权人之外,其余债权人均得到全额的清偿。科技传播
  【典型意义】
什么是宪法
6的乘法口诀教学设计  该案系破产清算程序转和解程序,并提前执行完毕和解协议的破产和解案件,也是我省第一家销售平台型企业的破产和解案件。人民法院、管理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充分沟通,科学拟定一次性比例清偿和延期清偿两种方案供债权人选择,方案灵活且人性化,最大程度体现了对债权人权利的合法保护。中航特材公司成功破产和解,避免了对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不良连锁反应,将破产的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中航特材公司严格执行和解协议,步入正轨后经营态势良好,和解协议的提前履行完毕,实现了债务人脱困和债权人获得充分清偿的双赢局面。
 
二、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受理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沃能公司)系一家住所地位于西安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租售、运营以及消防
工程安装及维护。受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国家补贴政策退坡等因素的影响,坚瑞沃能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停滞,加之其为子公司提供了巨额担保,致使坚瑞沃能公司陷入严重债务危机,面临暂停上市及退市风险。坚瑞沃能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9年9月30日作出受理裁定。
  【审理情况】
  该案系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社会影响巨大,备受社会公众关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即对坚瑞沃能公司进行指导,并完成相关报批工作。案件审理中,法院组成由庭长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科学研判,精准指导,促使重整计划充分代表各方主体意见,客观切实可行。通过引入产业重组方,投入偿债及后续运营资金,对债权进行部分豁免等方式,满足了重整后净资产、净利润、会计师年审报告意见、债务重组收益等多项指标需同时转优,重整计划需在当年批准且消除后续执行不确定性,重整后造血能力恢复且避免业务空心化等上市公司保壳合规要求,克服了金融机构债权人债权金额占比较大沟通难度高,大股东股票质押及重整计划偿债方式选择等案件推进难点。2020年4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坚瑞沃能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坚瑞沃能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该案系“我国创业板首例”“新能源企业首例”“我省上市公司首例”破产重整案,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竭力压缩办案时限,在高质量审判创下国内出资人组会投票人数(381人)与同意比例(99.99%)的双项新高的同时,又加大指导力度确保重整计划提前两个月执行完毕,为保壳重生争取了宝贵时间。人民法院从裁定受理至终止重整程序仅历时88天(工作日仅60天),使一个涉及7万余名股民及100余家债权人,锂电池出货量曾位列全球第四的上市企业,由面临退市风险变为较重整前市值增长了一倍,挽救了陷入财务困境的优质企业,保障了广大债权人权益,最大限度释放了破产审判的制度价值。
 
三、 西安普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受理法院】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西安普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众公司)设立于2002年,系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普众公司开发建设的“鼎翰名苑”商品房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五证齐全。后因经营不善造成资不抵债,项目陷入停工状态。2017年9月,项目施工单位西安市高陵区建筑工程公司申请对普众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审理情况】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普众公司开发的“鼎翰名苑”项目为合法开发项目,5栋主体工程和部分安装工程已完工,重整复工既可用未售房屋及二期项目收益弥补资不抵债问题,又可保障300余套已售房屋顺利交付,遂于2018年9月5日裁定对普众公司进行重整。同时与住建、市政等部门多次协商,指导破产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促使项目有序复工、稳步推进。2021年2月2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普众公司重整程序。8月28日,根据重整计划,通过破产强清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该项目228套房屋,成交金额逾2.41亿元。
  【典型意义】
  该案为我省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重整司法程序中化解项目烂尾风险的成功案例。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人民法院为使项目复工引入财务投资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并将建设资金作为共益债务随时清偿,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序施工,为交付合格房屋、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率奠定了坚实基础。区委、区政府鼎力支持,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解决破产和复工中的衍生问题,为重整程序的推进提供了坚实后盾。该案的重整,有效化解了项目烂尾风险可能带来的民生和社会稳定问题,充分彰显了重整的价值,为法律手段解决工程项目烂尾问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黑龙江北开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25: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34979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公司   重整   破产   债权人   特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