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妙菌素论国际法框架下的武力使用问题作者:李德俊 毛和荣来源:《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04期 快波 摘 要:“二战”结束后,国际社会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成立了联合国,并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写进《联合国宪章》,使之成为当代国际社会限制武力使用的重要国际法文件。但因受到强权政治等因素干扰,这一国际法准则不断受到挑战,并引起了学者对“国际法与武力使用”电视指南这一问题的辩论。《真理和强权——国际法与武力的使用》一书便是明证。通过分析美国对外动武行动与国际法规定是滞相符等事例,揭示未来国际社会应继续强化国际法在限制武力使用方面的监督作用这一主旨。 关键词:国际法;武力;强权政治
中图分类号:D9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3)04-0036-04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武力曾在捍卫国家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伴随军事武器的不断现代化,战争的残酷性和破坏程度也正日益加大,这迫使人们日趋理性地认识武
力,并开始在国际争端中探讨各种限制使用武力的可能性。二战后,面对着战争带来的痛苦和创伤,渴望世界和平的国家建立了联合国,期待“在集体安全和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基础上维持国际和平和发展国际合作”。[1]作为这一世界性国际组织章程的《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在战后的近70年中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当代限制武力使用的最重要的国际法文件。
尽管如此,我们仍需清楚地看到,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旋律下,各种规模的地区战争或局部武装冲突仍时有发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二战后所爆发的各类武装冲突或局部战争,绝大多数都与冷战时期的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和冷战后仅剩的超级大国美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政策的两大工具——武力之剑与国际法之盾在美国对外政策战场上投下了两道持久对立的阴影。陶然经典”[2]1这一现象引发了美国国内及国际法学界对“投入产出法武力使用与国际法”问题的大讨论。美国国际法学界著名专家路易斯·亨金 (Lousi Henk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