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吃加碘盐吗?

  我能不吃加碘的盐吗?
我能不吃加碘的食盐吗?一位甲亢病患者到我说。我说,是因为我在媒体工作,她经常在网络上看到我批评的犀利文章,希望能呼吁。她说,生活在沿海地区的人根本就不缺碘,而是碘过剩,但还不得不吃加碘盐。本来她生了甲亢病,医嘱不能吃海带、紫菜、海鲜,不能吃加碘盐。海带、紫菜 、海鲜可不买,但加碘的盐还得买,因为市场上根本上买不到没有不加碘的盐,只得把加碘盐放在锅里热炒,让碘挥发了些。
  甲亢诱因有两种学说,一种是垂体促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学说,认为本病是垂体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所致;另一种是免疫学说,认为甲亢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过去是60%的患者甲亢有家族素质倾向,但这种结构早已改变,没有家族素质倾向的年轻女子患甲亢的却是越来越多,尤其沿海地区。甲亢给这些年轻的女子,带来了无穷的烦恼,有的瘦骨嶙峋,有的突眼,不仅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而且影响她们的形象。本来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突眼却让她不敢走出家门,不敢谈恋爱。
  许多有临床经验的医生都说碘可诱发甲亢。广东省阳江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主任关则雄说:因碘过量患上甲亢的超过了60%,市民应当警惕高碘海产品对健康的危害。而潮州一位医生却说,他行医20多年,甲亢患者一年比一年多,以至他工作的医院不得不成立医治甲
亢的科室。研究甲壳多糖及其衍生物在制药中的应用与甲亢突眼的专家陈松伟研究员对我说,甲亢患者越来越多,这是不争的事实,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就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食盐加碘不能搞一刀切,提出了南北分离法,即南方灵活实施,沿海地区食用富含碘的食物多,不宜实施,但这种声音并没有引起重视。
  如果碘过量会导致甲亢、甲状腺炎,不缺碘的人们长期食用加碘盐显然会造成碘过剩,那么,加碘盐不说是甲亢的罪魁祸首,也是助纣为虐的帮凶。盐加碘的初衷是好的,是为消灭大脖子病等碘缺乏病。1990年,中国向世界承诺,要在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为实现这个目标,企业生产的必须是加碘盐。这个目标在2000年已经实现,之后几乎没有发现碘缺乏病,但盐加碘还一直在延续,直到今天市场上还买不到不加碘的盐。既然消除了碘缺乏病,就不应该再强制加碘,而应根据人体的需要来选择,市场上最好要有无加碘与有加碘的食盐卖。可是你跑遍全国的市场也只有加碘的盐买。不能因为一个世界承诺,就忽视和损害另一个庞大体人的身体健康。
  出现这种情况,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一个世界承诺,而更重要的是垄断与利益链的问题。2009年第6期《凤凰周刊》说,盐业专营体制产生腐败,在食盐计划执行过程中,几乎没有一家盐业公司不拿回扣,也没有一家生产企业敢不给盐业公司回扣。盐业公司委托加碘,
每吨只给20元钱。目前食盐生产定价500元一吨,而最终销售价却是2000元一吨,而在我居住的城市一包500克的加碘盐却是1.3元。全国一年总共产销700万吨加碘盐,算下来盐业的暴利却是惊人数字,除了仓储、运费等,至少在100亿元以上。
  食盐专营体制,不仅带来了腐败,也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许有人说,食盐专营体制,是为了防止私盐,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事实上是食盐专营,造成了暴利,使私盐猖獗。如果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直接面对消费者,食盐价格将逐步降低,私盐将无利可图。而私盐一旦退出,食盐不安全因素自然会得到遏制。再说企业有了自主权,也就会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生产不加碘盐与加碘盐。盐业体制改革喊了多年,但就是千呼万喊不出来。国资委助理巡视员、原国家经贸委盐业办主任陈卫国说: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并不缺,现成的有好几个版本,缺的是人事因素上的一些机会。其实说透了,还是利益之争问题。
  甲亢指甲状腺机能亢进,分泌甲状腺激素的功能加强。而甲状腺激素在合成中的一种成分就是碘。如果碘的摄入量不足,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会引起甲状腺代偿性增生,而导致甲状腺肿大。(俗称大脖子病),食用加碘盐是针对人们日常碘的摄入量不足的问题,如果食物中不少碘,那么碘的摄入多,会合成较多的激素。虽然还没有哪家权威部门证明甲
亢与加碘盐有直接关系,但不能说就没有关系。我想,即使是加碘盐导致了甲亢,权威部门也不敢站出来说,因为加碘盐是政府行为,如果说,显然会带来许多麻烦。中国早已基本消除了碘缺乏病,为什么不停止盐加碘?让那些甲亢病人成为利益部门的可怜牺牲品呢?
  一位甲亢病患者在新浪论坛茶余饭后粘贴说:在我们沿海地区,百姓食谱中海产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从廉价的海带、紫菜一直到鱼、虾、蟹等,是我们日常的主要菜肴,这些菜肴中富含碘元素,因此我们沿海地区的百姓基本不存在缺碘的症状,反而因摄入碘过多导致的甲亢病例相当普遍。众所周知甲亢患者是不能食用富含碘的食物,因此当我们得了甲亢后,食盐的采购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大困难。购买无碘食盐需先从医院开具体检证明,再根据证明材料向盐业局申请采购。整个采购过程相当麻烦,一些农村或山区的百姓就难上加难……” “作为一名甲亢患者,深刻呼唤相关政府部门对现有的针对食盐强制性加碘的规定实行改革,将广大甲亢患者所需的无碘食盐投入市场,方便患者采购。矫枉无需过正,实行一刀切,这本质是一种惰政的表现。不要因为一个地区出现的问题,出台政策影响了另外一个地区众的生活。
  强制盐加碘,让公民没有选择的自由,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宗旨。
食盐加碘是否合适你?医生称尿碘测定可判定个体碘状态
  新闻背景提示:卫生部26日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首次强调了碘过量对健康的潜在危害:在实施食盐加碘的10年内,碘过量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可使隐性的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转变为显性疾病;长期碘过量可使甲减或亚甲减患病的危险性提高。
  正因存在上述致病风险,卫生部拟将食盐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一半。具体标准变化如下:将食盐碘强化量20mg/kg-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20mg/kg-30mg/kg;游客自发捡垃圾提出了各地根据人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提出了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平均水平±30%
  此次《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再度引发公众关注,无不与去年媒体的碘盐风波有关。在碘盐风波中,最惹争议的是食用盐是否应该添加添加碘的含量应该是多少中知网“一刀切式使用添加碘的食用盐是否有害健康等问题。在此舆论背景下,国家卫生部提出对食用盐碘含量进行修改,是否意味着现行的食用盐添加碘标准有误?是否意味着食用盐添加碘可能诱发相关疾病?为此,39健康网独家连线中山大学附属第三
医院甲乳外科黄勇副主任医师与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员王加义。
  修改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本次征求意见稿显示,卫生部拟将食用盐碘含量的上限下调了一半,从20mg/kg-60mg/kg下调为20mg/kg-30mg/kg。这是否意味着之前设定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是错误的?
  对此,黄勇副主任医师并不赞同,他认为此次的调整表明国家相关部门对食用盐添加碘的态度更科学:国家之前规定的在食用盐中添加碘,这一做法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黄勇副主任医师认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不少地区出现大量的大脖子病痴呆儿,通过相关检测发现是因为人体甲状腺素水平低造成的,生成少、消耗多和突发性变化(如青春期、妊娠等)都有可能影响人体甲状腺素水平,因此,研究发现通过外源性补充碘可以改变这个状况,所以才有今天看到的食用盐添加碘。现在国家对食用盐添加碘的相关标准进行改变,具体的来说是对上限进行下调,这并不是说否定食用盐添加碘的作用,而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因为对于食用盐添加碘这样的一种行为,相关的研究调查是需要长
时间、大样本的取证的,而在各式样本的调查研究上进行标准的修改,这才会更科学更有效。
  王加义研究员解释说:当时规定食用盐添加碘的标准时,是参照国外数据,先确定正常人的生理需要碘含量是多少,然后在此基础上乘以1.49等于正常人摄入碘的含量,再结合烹饪过程中可能损耗掉的部分,最后确定膳食中碘的含量应该是多少的。这个是当时制定食用盐添加碘标准的主要依据,现在生活状态改变了,人们的膳食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非常有必要对食用盐添加碘的标准进行完善和修改。食用盐添加碘的做法现在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并不是强调每个地区每个人都需要补充碘,而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因地制宜的,个性化地进行食用盐添加碘。相关部门通过对当地人们的膳食调查和样本人的尿碘排出量可以得出科学的数值。
  单纯碘原因直接致病比例少
  对于本次征求意见稿,大众最为关注的是官方在对外公布的公函中,明确了碘过量对人体健康存有潜在危害。而这似乎又再度印证了碘盐风波中大众的担忧——傅里叶变换对如果长期食用加碘盐,是否会导致正常人体内碘过量而引发疾病?
  黄勇副主任医师指出:单纯因为碘原因导致的甲状腺疾病所占比率不高,大众不必因噎废食。在门诊中,我们接触到的绝大部分甲状腺患者是以甲亢、甲减和甲状腺实体瘤表现就诊,自身免疫性原因、遗传因素、医源性因素、精神压力、感染及放射性接触等原因均可致病,而单纯碘缺乏或过量只是众多病因之一,以此类推,不只是碘,其他微量元素亦如此
  此外,黄勇副主任医师同时强调:简单点说甲状腺疾病主要是形态改变和/或功能异常,临床表现纷繁复杂,遇到这方面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前往正规医院专科,切不可自诊自治。
  尿碘测定可判定个体碘状态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各地根据人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不管标准何时出台,这都是针对一个地区大部分人制定的一个标准,但是对于少部分人,如本身已经有基础病变的,如本身就是一个甲亢高或者是高功能腺瘤的人,他们应该随时了解自身甲状腺功能水平,斟酌是否碘盐食用。
  大众又该怎样才能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进行外源性补充碘,能否食用添加了碘的食盐呢?
  黄勇副主任医师提醒:最靠谱的方法是到当地疾控中心进行一次尿碘测定,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普通人碘营养水平适宜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微克/-200微克/升之间,孕妇人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根据结果个体化处理最为理想。而一旦出现心慌、烦躁、消瘦、手震及倦怠等症状,最好前往医院进行一次简单的甲功三项检查,了解甲状腺功能。
  食盐中添加微量元素应看重生物利用度
  对于市面上出现的各式营养盐,如加铁盐、加钙盐等,不少市民质疑这是商家噱头还是实有功效。对此,王加义研究员认为:这些都是概念化的东西,并非真有实用,以加铁盐为例,人体对不同的铁形态的利用率往往不一样,其中亚铁的吸收率最低;而加钙盐更不靠谱,正常人日均摄入不超过6克食盐,即使往这6克食盐中添加20%—30%的钙,那也对人体钙吸收作用效果甚微,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通过食盐添加微量元素已到达补铁、补钙,这样的行为都是不靠谱的,食品中添加微量元素,应该看着生物利用度。此外,像这种概念化的营养盐,其本质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形式,国家相关部门依然缺乏对这方面的有效监管,这让商家钻空盈利。
  拓展阅读——什么是甲功三项?
  甲功三项是反映甲状腺生理功能状态的指标,其中TSH是垂体分泌的促甲状腺激素FT3FT4是甲状腺自身分泌的激素。
  什么是生物利用度?
  生物利用度是指药物被机体吸收进入循环的相对量和速率,用F表示,F=(A/D)X100%,A为进入体循环的量,D为口服剂量。

     
食盐加碘 不必专营——根除盐铁思维下的榷盐制度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实行食盐加碘和垄断专营的政策。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通过《食盐专营办法》正式确立以盐业公司专营作为食盐加碘的保障。
  该政策是为了在短时间内消除碘缺乏症对国民,尤其是儿童健康的干扰。因自然地理原因和生活水平低下,人们因为缺碘可能会导致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病,甲状腺肿大可引起吞咽困难、气促、声音嘶哑、精神不振。最为严重的是,如果胎儿缺碘,不仅会造成先天畸形、单纯性聋哑等,还可能引起不可恢复的大脑发育损害,导致呆傻、矮小、聋哑、瘫痪,也就是所谓的地方性克汀病。
  1996年颁布《食盐专营办法》时,国务院考虑改善我国当时存在的严重缺碘状况,为了在短时间解决问题,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而选择了食盐加碘垄断经营的经营方式。时至今日,国家专营制度顺利完成了在短期内普及碘盐的历史使命。目前,我国的食用碘盐覆盖率已经达到了96.9%
  然而,长期实行的国家专营制度对社会福利的损害却日益凸显,尤其因为批发环节的专营,产生了垄断者的高额利润,导致资源配置无效,损害消费者利益和阻碍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同时盐行业出现的内部职工高工资高福利,如被媒体揭露的海南省盐务局(省盐业公司)33名干部在中国遭受汶川大地震后依然花费公款出国旅游的事件、以及盐业内部屡屡被曝光的寻租、设租等腐败活动,使民众深感痛恶与厌倦。如果继续采取食盐加碘必须专营的政策,而不顾及其负面效应,将会使得政府的善举,沦落为垄断者维护其利益的工
具,从而失去民众的理解与支持。
  因此,对食盐加碘和垄断专营政策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事实上,食盐加碘应当坚持,但是不必专营。
加碘食盐专营之弊端
      (一)不合理垄断高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据估计,盐业公司从生产商手中购买食盐的平均价格为400-500/吨,平均批发价格为1500-2000/吨,这样整个批发销售环节的价差就高达4倍。
  以北京市为例,目前中盐北京市盐业公司在京销售食盐的零售价格为每500各具特的民居教学设计/1.30元(每吨2600元),其中批发价为2180/吨。那么盐业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哪些呢?一般是食盐的采购、部分食盐加碘、灌装小包装以及在专营地区的批发经销。其中加碘的额外费用仅为每吨25元。依照盐行业的平均成本费用、利润计算,排除企业非经营性支出,其净利润可以高达67%,而盐业生产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4%,两者差距达到17倍。由此可见,能够让专营企业获得如此暴利的价格实为一种掠夺消费者利益的不合理垄断高价。
  据估算,如果取消专营,北京市加碘食盐的价格可以保持在893/吨(折合为500克一袋的售价约为0.45速率法元)。而在当前专营体制下,加碘食盐的售价为2600/吨(折合为500克一袋的售价约为1.30元)。按照国家的计划,北京市销售的食盐总量为12.60万吨,从而可以充分满足北京市常住人口以及流动人口的食盐消费。这样,北京市消费者整体每年多支付了(2600-893×126000= 215082000 元,即2亿元之多。从全国来看,依照国家计划,全国食盐总销量每年为800万吨,如果以北京的情况为基准(各地食盐的零售价并不完全一致,因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本地区的食盐专营者,可以就本地情况制定自己的价格,但是基本趋同),那么全国消费者每年多支付的食盐价格为(2600-893×8000000=136********,即130亿元之多。这些额外支出的80%以上流向了盐业公司。
  此外,从1996年确立食盐专营制度以来,盐业公司以改换包装为借口,利用食盐价格上调,追加了垄断利润。北京市食盐的小包装批发价格在2002年和2007年经过两次调整。北京市1996年确定的食盐批发价格为1500/吨,2002昂达vx530年盐业公司改塑料包装为复合膜包装,价格随之上调到1680/吨,增加168/吨;2007年盐业公司改复合膜包装为纸塑包装,价格上调到2180/吨,每吨再增加500元。两次涨价,负责北京市食盐销售的中盐北京市分公司可增收约2亿元,尤其2007年的涨价幅度较大,一年就可以带来近8000万的额
外收入。
  这种情况并不限于北京,全国各地的食盐价格均有所上调。据媒体报道,从2006914日开始,海南在全省范围内将食盐的包装由复合膜包装更换为纸塑包装,与此同时,每500克一袋的食盐零售价格从1元上调到1.5元,上涨50%。对此,当地众反应强烈,市场上甚至出现了商家不愿意购进新包装食盐,而老包装食盐又售罄,零售商店无食盐可卖的情况。
  俗话说,集腋成裘,的价格相对于来说可谓微不足道,但的价格却异常昂贵。当前国企垄断出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有些国企利用人们对的忽略不计的心理,从世界上最大的消费者体中获取不正当利益,任意调整的价格。
  这种价格已经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具有市场支配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的规定,以及损害了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获得价格合理的公平交易条件之权利。
  (二)行业效率低下,阻碍创新
  盐业公司除了加碘食盐采取垄断经营外,同时还对两碱用盐以外的所有工业原料盐都采取垄断专营。这导致我国整个盐业的生产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盐田单产仅为每公顷50吨,而国际先进水平达到每公顷200-400吨,相差4-8倍。我国最好的海盐盐场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000/年,而国外大型海盐盐场已经达到10000/年,为我国的10倍。此外,我国产盐的能耗高,大型井矿盐企业的综合能耗为180-200公斤标准煤,而国外为80-120公斤标准煤。另外,我国的卤水资源综合利用率低,制盐工业以单一制盐为主,卤水化工、水产养殖、盐田生物开发不充分。
  从产品多样化来看,我国盐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低,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竞争力。这直接导致我国以盐为主要原料的盐品种,包括食盐、畜牧用盐、融雪盐、高纯度工业盐等等,只有一百多种;而美国、日本、欧洲都已经达到了上千种,超过我国10倍有余。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当前盐业状况的描述更为宏观地说明国家专营体制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样的后遗症当前,制盐工业普遍存在企业多、小、散、弱的粗放型经营状况,生产技术及装备水平薄弱,资源浪费严重,产品品种单一,附加值不高,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差,整个行业缺乏核心竞争能力。海盐区抗灾能力弱,生产波动性大,产品质量难以提高,卤水资源浪费严重;井矿盐区产品能耗居高不下,岩盐开采率低;湖盐区受运输条件限制,无法发挥资源优势,综合利用水平低。这种落后的生产状况严重制约了制盐工业的健康发展,对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安全有效地满足国内化工行业市场需求和人民生活需
要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三)浪费、寻租与腐败的温床
  垄断专营不仅仅产生消费者利益损害和阻碍行业发展等经济层面的困境,同时盐行业的公款消费、账外交易、回扣、以及其它商业贿赂和寻租、设租活动也屡屡被揭发曝光。
  2009423日,多家媒体都报道了海南省盐务局(省盐业总公司)组织本系统33名中层以上干部公款出国旅游被省纪检委查处的新闻。出国日期分别是200849日、611日和1121日,其中有两批是在中国遭受512”汶川大地震后出行。三次旅游共花费公款62.98万元,平均每人1.9万元。
  另据媒体报道,在食盐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除负责计划的个人向生产企业索要回扣、红包外,各地盐业公司也都公开向生产企业索取高额回扣,这已经是业内心照不宣的秘密。业内人士说:几乎没有一家盐业公司不拿回扣,也没有一家生产企业敢不给盐业公司回扣。回扣名目繁多,有运费补贴、仓储补贴、回笼贷款奖励、吊销奖等等。
  此外,还有媒体报道,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和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众举报,分别在两地的盐业系统内一举侦破了包括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食盐专营处原处长王思静在内的八人受贿窝串大案。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8:41: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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