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2.04
【字 号】宣政办秘〔2017〕254号
【施行日期】2017.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宣城市市级林长工作制度》《宣城市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制度》《宣城市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宣城市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宣城市林长制考核办法》业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4日
宣城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进林长制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明确市级林长会议有关工作程序,根据《宣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办〔2017〕72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级林长会议由市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市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市林长,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其他出席人员由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三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四条艳情故事 会议按程序报请市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确定召开,由市级林长制办公室筹备。
  第五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总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协调处理部门、地区之间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需市级林长会议议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市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审定后,由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印发。
  第六条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林长制工作重点督察事项,由市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及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承办。
 
宣城市市级林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进林长制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明确市级林长职责和工作
程序,根据《宣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办〔2017〕72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是全市林长制工作的总负责人。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的职责:
  (一)负责领导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
  (二)承担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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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
  第三条 市级林长为所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林长制负责人。市级林长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批示及市级林长会议的决策和部署;
  (二)督促责任主体及相关单位按照规划加快功能区建设;
  (三)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年度营造林和森林抚育任务;
  (四)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管理等措施,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
  (五)协调解决所联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督促联系点依法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协调所联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联防联控及综合执法;
  (七)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点项目推进滞后的相关部门进行约谈,组织对相关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强化激励问责。
  第四条 市级林长定期向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或市级林长会议报告所联系生态功能区的林长制工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第五条 市级林长根据需要召集并主持召开所联系的生态功能区林长制工作会议,也可以委托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
  出席会议人员:协助市级林长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级林长所联系的生态功能区相应的县级林长、具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市级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批示和市级林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联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和林长制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联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市级林长确定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由市级林长责任单位筹备。
  第六条 市级林长责任单位根据市级林长批示或和要求,办理涉及市级林长所联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林长制工作相关文件。市级林长责任单位拟制后交市级林长制办公室统一印发,并督促相应下一级林长及相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 市级林长责任单位职责:
棕黑锦蛇  (一)协助市级林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联系点的巡查、督察工作;
  (二)牵头组织制定市级林长联系点的“一园(区)一策”方案,负责督促相应下一级林长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做好市级林长联系点林长制的信息报送工作;
  (四)开展市级林长联系点“一园(区)一档”建档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林长制森林资源保护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对联系点的巡查和督察情况记录、突出问题与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交办函及相关单位的回复意见等;
  (五)按照市级林长批示和要求,拟制有关文件,筹备市级林长联系点的有关会议;
  (六)按照市级林长批示和要求,做好与联系点有关林长制工作的众举报和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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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承担市级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城市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制度
幸福是什么案例分析  新课程研究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进林长制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明确市级林长制办公室职责和工作程序,根据《宣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办〔2017〕72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是市级林长会议下设的办事机构。
  第三条 市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市林业局明确1名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林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市级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一)落实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及市级林长会议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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