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文本何以为经典

“红经典”何以为经典
杨经建
  “红经典”既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文学)话语类型指称,更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发展历程中一种标志性、阶段化的文学现象。怎样评价“红经典”自然可以依凭各自所取的价值准则,问题的关键在于,“红经典”是否够得上“经典”这个问题意识却是探询“红经典”的价值前提。笔者以为,确立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经典”标准进而确认“红经典”的经典与否,也许会对类似的探讨有所助益。
系统整合方案  在此,首先关涉到的是加拿大学者斯蒂文·托托西在《文学研究的合法化》一书中提出“恒态经典”(static canon)和“动态经典”(dynamic canon)这一对话语概念。在托托西看来,前者是一种经过千锤百炼、脍炙人口、具有恒久价值和超越性意义的经典形态,即神圣化的文本或高等教育机构中的高雅文学。“动态经典”是一种相对的、历时性的经典形态,按托托西的说法“动态经典”的“经典化”一方面“意味着那些文学形式和作品,被一种文化的主流圈子接受而合法化,并且其引人注目的作品,被此共同体保存为历史传统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试图通过文学体系的保留节目,将自己确立为创作原则的某种文学模式”,并且这种“‘保留节目’(repertoire)被阐释为‘统治文本生产的条例因素的集合’”。
  换言之,“恒态经典”是一种“原型性”(这里的“原型”是指作为一种具有本原性、创始性、共通性的深层范式或精神载体在文学创作中规律性的反复体现)经典。它是一种独创性、典范性的精神创造并具体体现
在:其一,它的承受者是文学专业者,一般欣赏者虽然可以影响文学专业者的判断,但由于这种价值判断需要特殊的经验、知识和理论,因此一般欣赏者无法胜任,其看法也缺乏权威性。其二,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一经评定就具有相当的恒定性,因为作品的独创性和典范性是一种本体性实在,如《诗经》之于中国诗歌史,古希腊神话之于欧洲文学史,其艺术价值并不随时代变化而发生巨大变化。当然有些作品的价值判断也会出现变化、反复,但一般说来艺术价值与时间延续成正比,传统的经典作品的艺术价值不断在增加,许多当时不受重视的艺术作品到后代大受推崇而且愈演愈烈,如莎士比亚剧作和曹雪芹的《红楼梦》。而有些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则会随着时间推移降低,如欧洲中世纪的“骑士文学”、清代散文的“桐城派”。另一方面,正因为艺术价值的恒定性,所以它可以从具体作品中被提炼、抽象出来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规律而加以运用。某一艺术价值既存在于创
造该价值的作品中,也可以存在于效法、摹仿该作品的作品中——一种价值的“转移”和“置用”,这就接近了“恒态经典”的价值本质。
烟焦油  如果说“恒态经典”是一种“原型性”经典,那么“动态经典”就是“参照性”经典——其作品总是在互相比照的关系中来突出价值属性,甚至在不断的进化和更替中形成,常常被批评家作为某种参照系提及。在经典作品中,如果从实在本体论角度将艺术价值视为其内部固有的崇高特性以及主导化乃至绝对化的价值取向,那么这样的经典创作就是托托西指称的“恒态经典”;倘若从关系本体论的角度出发,在自觉与不自觉中以淡化、弱化艺术价值和强化审美价值来获求既有的主流文化体系和意识形态话语的“合融合
法化”,“试图通过文学体系的保留节目,将自己确立为创作原则的某种文学模式”,这正是托托西所谓的“动态经典”。在此,艺术价值与审美价值不同。审美价值的承受者主要是一般欣赏者,因此审美是艺术作品或不仅限于艺术作品的审美对象对欣赏者所具有的一种意义——审美愉悦。审美对象引起欣赏者的美感越强烈,对其产生兴趣和受感染的接受者越多,它的审美价值就越大,反之亦然。而审美价值相对而言则经常处于不稳定或动态性的状况中,由于欣赏者的审美趣味和审美兴奋总是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换,因此同一作品此时大受欢迎,彼时却备受冷落;有的作品一问世红得发紫,不久就销声匿迹。有的作品发表时无人问津,稍久又鲜花重放。一般而言,文学的审美价值就像壁画彩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消褪,所谓各领风骚三五年。因为新的作品层出不穷,审美对象日渐丰富,欣赏者代代更替,审美情趣不断发生变化,人们永远不会享用同一个审美对象。而丧失了审美主体的文学作品其审美价值皮将焉附?总之,审美价值是绝对变化、动态发展的,这就逼近了“动态经典”的价值本质。
  显然,“红经典”符合托托西所说的“动态经典”基本特征。与“恒态经典”相比,“红经典”最大的缺失是在确立绝对的“时尚化”(狭义的时代性)和强烈的意识形态化的审美价值的前提下,其内存的艺术价值相对不足,以及其蕴涵的“人本之思”的相对匮乏。简言之,对“红经典”的最大诟病就是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或文学的审美价值被政治化的问题。事实上,不管人们承认与否,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对于中国文学家来说是一个难以说清楚而又难以摆脱的原初性的问题。于是,当“红”和“经典”互为前提、相互连接的时候,一种特定的“经典”话语概念就诞生了。而“红
经典”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审美话语的转译,它确立了一整套的话语体系、情感结构和文化生产方式,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方式、理想生存方式和情感表达方式。在这个意义上,“红经典”由于特定的文化制度因素而担当的审美使命,使得它以文化再造与精神生产的方式参与了20世纪中国历史现代性的进程。惟独如此,“红经典”才成为让当今人们回望文学经典化历史的一个意味深长的路标。总之,“动态经典”仍然不失为经典。
琼斯模型  与“恒态经典”和“动态经典”在思路上具有逻辑相似性的是 “文学经典”和“文学史经典”。显然,文学经典是一个比文学史经典更高一层的概念。进而言之,如果经典作品不只是文学史给予了很高评价,它还体现了一种后来者应当遵循的典范的意思,这就是文学经典。事实上,文学经典同样也面临着被史家书写的命运,而即使是真正的文学经典也同样会由于种种原因而得以人为地遮蔽;同样地,即使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文学史经典所具有的价值也一样不能被简单地予以忽视,因为它在当时所产生的意义以及蕴涵的价值往往是无法亲历现场的人所体味不到的。比如,莎士比亚戏剧的价值得到举世公认是其逝世几百年之后,中国的《红楼梦》也有与其类似的遭遇。
“文学史经典”与“文学经典”的差别就在于,后者是历史化、恒定化了的“经典”;前者是尚未经历历史化更未被恒定化的“经典”。因为文学史家的经典较多地顾及文学发展的历时性,常常把文学思潮作为文学史长链中的链环。一般来说,由于文学史是记录文学发展的历史流程,所以,只要在历史上产生影响的文学现象势必都要纳入到文学史家的视野当中。因此,诸多文学现象乃至创作文本就常常在文学
史家的描述与流传的过程中成为“文学史的经典”。实际上,鲁迅的《狂人日记》的经典性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以象征形式对封建传统乃至对人类劣根性所进行的思想文化批判,即,“五四”时期一种广义的文化革命的价值取向。“红经典”可以说是至今还颇有争议、但又是任何一部当代文学史都无法忽视的文学现象。显然,以严格意义上的经典尺度来估衡其得失兴衰,它与我们今天对经典的理解和指望相差甚远,因为毕竟在特定的“红”历史文化语境中文学已经被文化权力确立的意识形态标准所规范。但是,所谓“文学史经典”作品就是各种文学史著作都大体论及、并都给予了高度关注乃至出现不同评议的那些作品。这是因为,正是这些经典作品成为了文学史上的高潮和分期依据,成为文学线索梳理的坐标原点,成
停电宝为维系文学史叙述秩序的基本环节。“红经典”作品即便被冠以各种限制性的、苛刻的乃至贬损的修饰语(即如用“红”来限制、修饰“经典”),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红经典”的表现形式和精神内涵日益显露出局限和弊端。但它作为一种客观实在的、经典化的文学生态景观业已存在并接受人们的评判和阐释。
  问题还在于,“红经典”原本就是20世纪中国新文学“革命”和“进化”历程的既定时段和逻辑环节。“红经典”由于特定的文化制度因素而担当的审美使命,使得它以文化再造与精神生产的方式参与了20世纪中国历史现代性的进程。它将“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充满时代意识的创造激情、进化着的审美风尚连同几代人的青春热情、生活理想、经验记忆和成长希望一起融聚、造就成一个个“红”的、经典化
的文本。它以文化再造与艺术生产的方式参与了20世纪中国历史“现代性”的进程。准确地说,关注“红经典”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就是把握它在其本质上是20世纪中国文学“现代性”的特殊表现形态。它仍然被涵容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逻辑发展的学科体系之内。
  由此带来的启示是,研究“红经典”理应在学理上将“红经典”这一文学遗产知识化,让它的效验性与它自身的“问题”意识相联系。作为对20世纪中国文学叙述的一个重要角度,它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其“经典化”的形式体现了一种认知方式,一种创作思维的路径和由此带来的洞见和盲视。在这个意义上,指认“红经典”的历史合理性和审美价值,甚至是艺术上的缺憾或许往往比简单确认经典更有其实际的意义与价值。怎样看待“红经典”实际上关涉的是怎样把它变成今天文学“经典化”的参照背景、思想资源和历史启示。何况,反思当代文学经典中存在的问题也无疑会为再造经典奠定坚实的基础。
密籍
原载:《文艺报》2009-01-15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56: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34413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经典   价值   文学   审美   红色   艺术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