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2.20
【字 号】南府发[2008]12号
【施行日期】2008.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侠盗石川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发〔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7〕26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台湾921地震
  (一)主要目标。到2010 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1吨标准煤下降到0.82吨标准煤,降低10%;全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 年的2.03吨标准煤下降到1.62吨标准煤,降低20%;全市45家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节能量52.609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控制在7.28万吨以内(扣除预留1万吨用于南宁电厂),削减12.6%;化学需氧量(COD)减少到11.80万吨,削减22.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市辖六县县城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建筑节能累计实现28万吨标准煤目标,新型墙体材料占全市墙体材料总量的50%以上。
威武之师背后的财经密码
  (二)总体要求。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政策、完善配套,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市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一)依法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用地原则,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于科技含量高、耗能小、无污染、经济效益好的项目,积极保障其用地需求;对于限制类的能耗高、污染大的项目,凡未达到《限制用地目录(2006 年本)》规定条件的项目和列入《禁止用地目录(2006 年本)》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和不予供地,其他项目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对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可上可不上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
  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通过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技改、扩建项目与清洁生产水平挂钩的机制。未达到要求的,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暂缓批准。坚决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
  继续运用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在外贸进出口配额分配中,对于环保、节能的企业,优先予以分配,如对铁合金、焦炭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出口资质核定,要充分考虑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优先核定给达标企业。
  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政策执行力度。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77号),对列入自治区公布执行差别电价的72 家淘汰类高耗能企业中的企业在现行电价基础上, 2008 年1 月1 日起提高到0.2 元/千瓦时。对利用县级电网小水电自发自供生产的高耗能企业,严格按上述标准组织实施差别电价。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分高耗能产业实行差别电价目录,进一步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钢铁、水泥、黄磷和锌冶炼等八个行业的企业进行详细甄别分类,属于新增加淘汰类企业的严格按淘汰类差别电价执行;属于限制类企业的,2008 年1 月1 日起提高到0.05 元/千瓦时。
  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积极清理和纠正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为控制高耗能
高污染行业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不符合条件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发改、经济、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十一五”期间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立窑水泥、铁合金、电石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没有碱回收设施的制浆生产线;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没有工程处理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酒精生产线;淘汰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废水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造纸企业;淘汰关闭年产1万吨以下、没有工程处理设施、排放不达标的淀粉生产企业。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会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重点企业根据全市“十一五”时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具体工作方案,列出关闭淘汰时间进度表,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报制度。对不按期淘汰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并通知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销售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产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实行
项目“区域限批”。逐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市政府将从每年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要安排资金用于淘汰落后产能。
  (三)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汗腺炎  1.鼓励类项目。鼓励企业引进和研制开发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低能耗低污染先进技术、产品和生产能力项目,金融机构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产业政策提供信贷支持;税务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技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优先给予贴息或补助资金的扶持。
  2.限制类项目。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对新建和改扩建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各级各部门在投资管理、环境评价、土地供应、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审核时,要以国家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电力供应部门不予提供电力供应。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促进工艺装备升级。市财政每年将从预算中新增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作为南宁市节能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扶持;金融机构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产业政策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市有关部门将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对现有的生产企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引导和促进当地高耗能高污染中小企业的联合重组、集中建设和经营,统筹建设排放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延长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要按照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节约用电的原则,调整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生产用电政策。适时调整峰、谷、平时段比例和峰谷丰枯电价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china 农村妇女nomex
  3.淘汰类项目。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限期内淘汰相关项目。在淘汰期限内的有关项目,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提高供电价格。对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关闭,并妥善安置企业人员,依法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等。其产品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
销登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按照国家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切实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对于那些已被国家禁止的商品,坚决不予审批。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7:4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34136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项目   企业   淘汰   节能   部门   减排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