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南亚烟雾污染事件看跨界污染的解决机制及中国与东盟的环境合作

从东南亚烟雾污染事件看跨界污染的解决机制及中国与东盟的环境合作
1997年印度尼西亚的森林大火造成了东南亚地区的跨界烟雾污染,东盟各国认识到环境污染对经济发展和公众健康的严重后果,加紧展开了地区合作。为消除火灾及烟雾污染所产生的影响,召开了多次会议,达成了多项决议、宣言、行动计划等,形成了一系列的跨界污染解决机制,为中国和东盟的环境合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奋进的旋律评价关键词 商鞅变法的性质烟雾污染 东南亚 跨界污染 解决机制明日之星学习机>我感到了阳光 环境合作
作者简介:曹璐,广西大学2010级环境与资源环保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2.6哮喘儿童父母必读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1-163-02
东南亚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为该地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但也随之产生了环境问题。森林火灾造成跨国界烟雾污染,加剧了全球的环境压力。为此,东盟各国把环境保护和防止跨界烟雾污染视为维护该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长期发展的必要条件,就此展开全面的合作与协助。
一、跨界烟雾污染的界定
跨界污染也称越境污染,迄今为止国际上尚未对其形成统一的认识和看法。
1982年国际法协会通过的《适用跨国界污染的国际法则》中规定:“跨国界污染指污染的全部或局部的物质来源系在一国领土内,而在另一国的领土产生有害的后果。”2004年国际法委员会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条款草案》(预防部分)中提到:“跨界环境损害是指一国管辖或控制下的地区内进行的任何危险活动,对另一国管辖或控制的地区所造成的对人身、财产以及自然环境本身在内的任何损害。”流行病学
烟雾污染属于大气污染的一种,是指由于焚烧、尾气排放、燃烧燃料等行为产生的烟气、雾状物或工业排放的粉尘等给大气造成的污染或多种污染物混合体所形成的烟雾。笔者认为跨界烟雾污染是:通过对作为媒介物的空气的污染从而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区域(公海、南极洲、宇宙空间等)的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46: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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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污染   烟雾   跨界   造成   地区   环境   产生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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