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继续教育学分规定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
本办法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全继委发[2001]2号)和省卫生厅、人事厅颁发的《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豫卫发[2002]20号)制定。
一、学分分类
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分为I类和II类学分。
(一)I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汤姆叔叔视频18以上观看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l)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3)列入卫生部十年百项成果推行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在河南举办,并到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卫生厅、人事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卫生厅、人事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到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由省医学会等一级学会举办,并到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
5)在省级以上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大会宣读的论文及综述;
6)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和科技成果奖。
(二)II类学分
省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授予II类学分。
1安顺学院学报、经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评审,由省辖市卫生局、人事局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辖市卫生局、人事局公布的项目;
3、由省辖市医学会及其它同级学会举办,并向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备案的学术会议;
4、县级卫生局和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自行组织并经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认可的学术活动、学术讲座、技术比武或操作比赛等;
5、专业论著、专题调研和业务考察、自学等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6、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学分规定
省辖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
数不得低于25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 20学分,以上所获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体产假者每年应完成学分12学分(不区别III类学分)。乡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5学分(不区别III类学分)。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 医、技、药、防病、保健和卫生监督专业技术人员
1、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
中级以上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10学分,并且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I类学分朱毛会师发生在哪一年10学分。
2、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除外)
中级以上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稀土在线8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I类学分为8学分。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铜陵学院学报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6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受学教育项目获得I类学分为6学分。
(二)护理人员
1、省级医疗机构
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为6-8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I类学分6-8学分。
2、市级医疗机构
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4-6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I类学分4-6学分。
3、县级医疗机构
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I类学分不低于2-4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I类学分2-4学分。
三、学分授予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 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什么是宪法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授予1学分,每次最多8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
3、参加省医学会等一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每6小时授予1学分。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0:31: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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