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报名、报考须知

  自考报名、报考须知
  一、自学考试的性质和任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自学考试属于水平性考试,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自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需按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证书,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三、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专业设置、课程设置
  河南省自学考试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分为中专、专科和本科三个层次,中专、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四种类型,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可行性来设置的。
cssci期刊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125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
  四、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考试时间
  1、报名
  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v)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根据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到自己网上报名选定的报名确认点照相。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我省已开考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要求及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等,自愿选择报考专业。一般来说,应先报考专科段,后报考本科段。
  2、报考
  非首次报名者,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v)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进行报考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完成报考手续。考生受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网上报考者,可到当地考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使用报名确认点机器设备,在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报考、付费。
  3、报名、报考时间及考试时间 暗示教学法
  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试两次。上半年在4月,下半年在10月。
  报名、报考时间:上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2月25日—3月7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9月1日—9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考办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4、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
  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包括:全国统考课程,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自学辅导书、同步练习册和音像材料等。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组织编写或指定教材。全国考办和省考办面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公布了教材名称、版次、作者、出版社等信息,考生可按公布的考试计划和自己报考的专业,通过当地
自考办购买适合自己的学习媒体。为保证全体考生及时得到正版的指定教材,防止盗版和避免考生错用教材,全国考办、省考办、市考办等为考生供应教材。
  5、打印座号通知单
  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后,可按规定时间从网上打印座号通知单。考生因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打印座号通知单的,可到各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免费打印。
  注意:自2003年下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实行“一生一证制”。即一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以两个或多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的,将按不同考生对待,考试成绩不予合并。
  五、考试须知及成绩通知
  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等规定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等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按要求答题。若违反考试规定将会受到取消考试成绩、延迟毕业1—3年等处理。
  考生查询有关考试成绩需到报名确认点或所在报名县(区)招办查询,并领取当次考试的课程合格证。考生也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v)或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查询成绩。
  六、自学考试考籍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的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需要到该专业的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合格证,省自考办即为建立考籍管理档案(电子档案)。
  跨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再办理跨考或改考手续,无需办理新的准考证,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
  七、自学考试转考程序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
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1、省内转考。经所在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市名称、合格课程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带,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报名前一个月,各市自考办停止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出考生名册及转出信息盘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根据转考信息下发报名数据库后,考生才能在转入地报考,仍使用原准考证。
  2、省际转考:①转出。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②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在我省有准考证的考生,不须办理新生报名手续)。当次考试结束后,省自考办对外省转入的考生档案进行审核,将审核后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3、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
  八、自学考试毕业条件和毕业时间
  1、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毕业,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从2014年下半年起,凡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5门、本科4门及以上的合格成绩方可分别办理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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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从2014年起须交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
  2、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行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逾期不申请者,责任在己。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学校、省自考办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由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3、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或十二月三十日。
大学生村官调研报告  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毕业证书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www.ste)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上查询认证;也可向发证单位查询认证。
  九、学位申请
  本科毕业生可由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可向主考学校咨询。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研究生考试。
  十、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使用和待遇
http 代理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一、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1、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本科肄业生、退学生,不含进修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考查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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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7:18: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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