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公私一律平等纳税案例

“公私一律平等纳税”是对还是借?
【场景一】
1952年的最后一天,《人民日报》公布了《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同时发表了题为《努力推行修正了的税制》的社论和《全国工商联筹委会拥护修正税制》的报道。这篇社论在说明修改税制的必要性和目的时,使用了“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提法,在建国初期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早泄宁修正税制的方案,是由财政部提出,中央财经委员会党组讨论通过,政务院12月26日召开的第164次政务会议批准的。接着,又向工商联负责人及工商界人士征求过意见。12月30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发表声明,“热烈欢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的税制修正的通告”。
修正税制的通告发布之后,山东分局向明等3人和北京市委分别于1953年1月9日和11日写信给中央,反映执行新税制引起了物价波动,抢购商品,私商观望,思想混乱等情况。各大区、各省市财委也纷纷写信、打电报给中央财经委员会,反映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新税制问题引起了的注意。1953年1月15日,他给周恩来、、、薄一波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卒发表,毫无准备。此事似已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而已,究应如何处理,请你们研究告我。此事我看报始
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无怪向明等人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各如何?何以因税制引起物价如此波动?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1
2月10日,财政部吴波、商业部姚依林、粮食部陈希云三同志联名写信给和党中央,就修正税制的目的,新税制对物价的影响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作了说明。接着,财政部又向、政治局作了一次汇报,由吴波同志把税制修正了哪些地方,实行中出现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的,一一作了说明。尖锐地批评说:“‘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2
【场景二】
6月15日,财经会议的第三天,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李维汉所作《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这个报告,根据在武汉、南京、上海等城市调查的材料,提出一个重要设想,就是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公私合营这个主要环节,实现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变革。报告受到的高度重视,后经修改,形成题为《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文件,准备提交全国财经会议讨论。就在这次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作了系统阐述。他有一个讲话提纲,就写在《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未定稿)的封面上。提纲写道:
旭日150
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
1给周恩来等的信,手稿,1953年1月15日。
2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42、243页。
有所不同和一视同仁,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前者管着后者。让我们记住
几点错误观点:(一)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二)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三)确保私有财产。
党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所谓社会主义改造的部分:(一)农业;(二)手工业;(三)资本主义企业。
逐步
对于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认识——社会主义成分是可以逐年增长的,资产阶级的基本部分是可教育的。”3
在会议上的讲话,对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
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里包括了过渡时期的起点、时限和总任务。起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这以前,提过渡到起点是1953年——编者注)。时限,他说:“考虑来考虑去,讲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比较合适。根据几年来的经验,大概十年到十五年是一定需要的。”总任务,包括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两个部分。他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和右倾的错误。”接着,分别对“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及其表现进行了批评。
他说:“有人认为过渡时期太长了,发生急躁情绪,犯‘左’倾的错误。现在基本建设、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都有急躁情绪,比如急于要多搞合作社,对资本家进攻没有停止,使工人阶级自己处于进退两难地位。”这是批评“左”的,然后批评右的。他说:“有人在革命成功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接着,他着重批评他认为是右的三句话。
一个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句话原来写在周恩来1953年2月4日向全国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的报告稿里,原话是:“以上这些成就(指建国后的3年——编者注)说明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在审阅时删去了这句话。话虽然被删掉了,但这件事却没有从的记忆中消失。
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要确立是很难的。“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是变动很剧烈很深刻的时期。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斗争还要深刻,要在十年到十五年使资本主义绝种。‘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
另一个是“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他说:“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十
3在中央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提纲,手稿,1953年6月15日。
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再一个是“确保私有财产”。他说:“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就有人提出这一口号去他们。其实,这是不对的。”4
在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是很谨慎的。比如他在1953年2月27日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说过:“要防止急躁情绪。基本上是什么倾向?是盲目性,太急了。斯大林讲的政权到我们手里不要急”。所以在在政治局会议上的这个讲话,很强调“逐步过渡”5。他说:“我们提出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比较好。”“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反‘左’反右,逐步过渡,最后全部过渡完。”这次讲话标志着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对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已经考虑成熟。
【场景三】
在1953年夏季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要杨尚昆将有关新税制的5个文件6印发参加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同志,还给这五个文件加了一个总题目:“一九五三年一月至二月间关于新税制问题的几个文件”。
全国财经会议,起初是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的例会进行准备的,后来实际上变成中共中央召集和主持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各大区、各省市委和财委的负责人,列席会议的,共163人。从1953年6月13日开始,到8月13日结束,历时两个月。
会议地点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会议议程共三项:财政问题,第一个五年计划问题,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中心是财政问题。
会议由周恩来、高岗、主持,在的直接指导下进行。为了准备这次会议,连续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财经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逐个对各部门的工作汇报进行讨论。
全国财经会议一开始,就在政治局会议上发表一篇系统阐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讲话。很显然,他是要以这条总路线为指导,通过对财经工作中存在的某些缺点和错误的批评和讨论,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这条总路线上来。
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讨论财政问题,一开始就集中到对新税制的讨论和批评。会议的其他两项议程,第一个五年计划问题、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都没有怎么展开讨论。新税制成了这次会议的中心问题。会期原定半个月,结果开到8月13日,足足开了两个月。
会议的头一个月,即从6月13日至7月13日,大家在发言中多是就税制的业务问题发表意见。在分组讨论中,高岗等人看到对新税制意见较多,就鼓励一些与会者对主管财政工作的薄一波进行不适当的责难。了解这些情况后,对周恩来说,让薄一波在会上作公开检讨,好让大家把话摆到桌面上来说,解决问题。
7月13日薄一波作了第一次检讨以后,会议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批评的调子越来越高,给薄一
4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上的讲话,1953年6月15日,见《党的文献》2003年第4期。
5薄一波给田家英的信,手稿,1965年12月30日。
6关于新税制的五个文件是: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关于在执行新税制中物价调整草率造成市场混乱情况的电报;北京市委关于新税制施行的反映;关于新税制问题给周恩来、、、薄一波的信;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长薄一波的回信;财政部副部长吴波等关于新旧税制的利弊及此次物价波动原因的报告。
波扣了许多不适当的政治帽子,有的还说薄一波犯了路线错误。
8月1日,薄一波作第二次检讨,仍不能通过。这样,会议就很难作结论,也结束不了。指出:不能“以为会议上一切发言的内容都是正确的,事实上,有一些意见是不适当的”。他把、从外地请回来参加会议。
在会上发言,批评了薄一波的错误,他指出:
“解放以后,到去年为止,加工订货、贷购代销的比重逐渐增加。这样一来,就相对地减少了买卖关系,税收也随之减少,需要想办法来补救。在这种情况提出修正税制是有理由的。但是采取什么办法应该考虑。按照修正税制,就是不按加工订货、代购代销纳税,而是按买卖关系纳一道营业税,说这样办就‘公私一律’了。所谓‘公私一律’,实际上是给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加一道税。由此推论下去又提出批发商营业税移到工厂缴纳,大批发商不纳税,这样就变更了纳税环节,修正税制的错误,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私一律’,一个是变更了纳税环节。
“公私可以不可以一律?不可以。‘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因为国营商业和私营商业是不同性质的。首先,国营商业的全部利润要上缴,私营商业只向国家缴所得税。另外,私营商业和国营商业对国家担负的责任不同。私营商业就是做买卖,赚钱,当然它也供应市场的需要。国营商业不仅是为了做买卖,赚钱,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生产,稳定市场。国营商业为了维持工厂的生产,不管是旺季或
是淡季,都要加工订货。农产品下来了,也要收购,不管是过半年后才能推销,或是过一年才能从外国换回东西来,不然,农产品就会滞销。为了稳定市场,就必须有相当数量的积存物资。如果没有这个积存,私商的投机活动就打不下去。有积存,商业部门就要担负很重的银行利息。不但如此,有时还要做赔本买卖。比如,用轮船、军舰把粮食从四川运到武汉和上海出卖,就要赔很多钱,因为运费很高。可不可以在武汉、上海市场上标上几个字:‘此米来自四川,运费很高,要加多少运费,所以价钱贵’?(笑声)不能如价出卖,只能赔本出卖。这从国家角度来看,是完全必要的。如果人民政府不采取这样的办法,那就要犯很大的错误。私商会不会采取这样的办法呢?决不会。所以说,私商和国营商业的性质是不相同的。合作社和国营商业差不多,它们担负着同样的任务。对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提出‘公私一律’,看起来好像很公平合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因此,‘公私一律’提法是错误的。”7
但是他同时又明确认为不能说中财委有两条路线。在会议上,也不赞成把薄一波的错误说成是路线错误。和发言后,会议的气氛改变了,为周恩来作会议结论提供了比较正常的氛围。
经过将近两个月的讨论,1953年8月11日,在怀仁堂召开全体大会,周恩来做结论。这个结论是经修改定稿的。在修改结论稿时,对新税制错误,凡原稿上写的“带路线性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都把“带路线性”四个字删掉。这个重要修改,涉及到对薄一波问题的定性。是支持财经会议对新税制、对薄一波的批评的。但是他不赞成说薄一波犯了“路线错误”,也不赞成说是“带路线性的
错误”。至此,关于新税制风波事件以作出“公私基本一律”提法有违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错误,但不是“路线性错误”的结论而基本结束。
7在全国财经会议领导小组会上的发言记录,1953年8月6日。
【思考题】
1、如何看待建国初期“新税制”关于“公私一律平等”的提法?
2、为什么对薄一波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如何看待这个批评?
对数收益率3、如何理解对贯彻落实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左”和右的倾向及三句话的批评?
4、是怎样控制整个局面,从而使自己的思想(过渡时期总路线)顺利在党内得到赞成的?
tolo5、本事件中哪些做法在当今仍然值得领导干部学习?哪些做法应当摒弃?
6、怎样看待领导艺术与个人品格?
7、关于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关系的论述对现实是否具有指导意义?
8、1952年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开了2个月,从案例描述的过程你有什么看法和感受?
9、从建国初期这场“新税制风波”你还可得到那些启示?
10、从案例描述中,如何看待、薄一波、高岗的领导艺术与个人品格?
【要求】分六个小组,小组长在小组内部分工,每人准备一题,形成文字材料,在课堂上发言。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5:41: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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