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陈能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陈能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氨基甲酸乙酯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14.08.05
【字 号】榕公政任[2014]61号
【施行日期】2014.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复合材料论文【时效性】现行有效
罗尔定理
iso17799【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陈能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榕公政任〔2014〕61号)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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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能文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四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卓云庚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四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 燕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 浩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副大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7月10日起算。
福州市公安局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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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福州市   支队   侦查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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