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侦案件特点、难点分析与对策

当前经侦案件特点、难点分析与对策
泛域名【摘要】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开始进入深水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犯罪活动出现新的形势,国家经济安全面临新挑战,同时也给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带来挑战,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犯罪活动,迫切需要对当前经济犯罪中遇到的难点进行分析,并到与之相对应的对策,及时提高经侦部门应对新的经济犯罪的能力。
【关键词】经济犯罪;特点;难点;对策
一、当前经济犯罪新特点
(一)经济犯罪发案率快速上升
近年来,与我国市场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相伴的是各种经济犯罪案件频发,集中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暴露出各种问题和漏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经济犯罪类型的多样化趋势愈加显著,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突出,往往一个案件里包含着多种犯罪类型。[1]经侦部门面临的任务越发艰巨,经济犯罪的规模和涉案金额也大大增加,经济全球化使跨区域案件和涉外经济案件的数量迅速增长,大案要案频发,我国市场经济面临越发严重的威胁。
(二)经济犯罪手段日益智能高端
科学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经济犯罪日益智能化和高科技化,改变了传统经济犯罪的模式,互联网使经济犯罪的资金流动更加灵活多样,利用高科技手段通过互联网获取犯罪所得成为常态,自动取款机、网上银行、电子购物、银行账户信息成为经济犯罪的主要工具,高科技手段使得犯罪活动更加隐蔽,增强了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能力。
(三)金融领域日渐成为经济犯罪的重灾区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缓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金融市场也日趋成熟,但是我国的金融市场相对于欧美国家发展相对落后,相关规范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金融监管机关的监管能力有限,这就给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比较明显的是金融市场往往成为违法犯罪所得的工具,除此之外金融领域伴随金融交易行为的犯罪行为更是层出不穷,一时间金融领域成为经济犯罪的重灾区。6061t6
(四)涉外型和国际性经济犯罪案件数量增加
改革开放使得与国外的经济往来日益密切,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与国外的市场经济相比发
展程度相对较低,国内外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和各国不同的经济制度和法律规范成为犯罪分子进行经济犯罪的有利途径,国内外经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进行经济犯罪的趋势明显,国际间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相互交织,经济犯罪过程中常伴有刑事犯罪在其中,出现涉外性与国际性,刑事案件与经济案件错杂交织的局面。
二、当前经济犯罪案件侦查难点
蛆疗(一)经济犯罪案件来源被动
目前,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受理的经济案件多是来源于单位和众的报案,受害人的举报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移送,经侦部门主动发现案件的能力较弱,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建设基础薄弱,没能和工商、税务、海关、证券和银行等重点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甚至有时这些行政管理部门由于各种利益的趋势使得,拒绝将行政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成为经侦部门办理经济案件的一大障碍。
(二)经济犯罪案件取证难度大
经济犯罪不同于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就必须收集犯罪分子利用科技手段来实施犯罪
的痕迹证据。现代化的社会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生活高度科技化的社会,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加,也相应增加了经济犯罪的取证难度。[2]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早已蓄谋已久,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当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时,犯罪嫌疑人往往早已潜逃,大量的物证书证等关键证据也被销毁隐匿,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还有可能由于涉及当地经济发展和维稳工作等需要,政府会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加大了取证难度。经济犯罪侦查队伍人才匮乏,使得经侦工作的取证往往受到限制,人才队伍的新老交替出现断层,使得取证工作雪上加霜。广大公众对于经济案件不慎敏感,对于经侦取证工作不配合,使得经侦案件取证工作步履维艰。
(三)经济案件追逃工作任务艰巨
经济犯罪案件案发后,有些受害单位或个人出于各种原因往往不会立即报警,甚至对于受损财务抱有侥幸心理,这样就给犯罪嫌疑人充分的逃避抓捕和处理赃款赃物的时间,由于经济案件涉案数额巨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携带大量的财物,经济条件良好,潜逃范围大,加大了追捕犯罪嫌疑人的难度,即使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大量钱财也早已被挥霍殆尽,失去挽回损失的时机。
(四)经侦工作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障
经侦工作的进行需要有法可依,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长期缺乏,对于具体案件的认定上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面对多样的经济案件难以定性,对于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经济犯罪,侦查人员往往只能凭借自身的办案经验和上级领导的批示办理案件,有悖于侦查工作的严谨性。
三、经济案件侦查难点突破与对策
(一)加强经侦基础工作建设,改变传统经侦模式
玩牌绝技当前,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中“六难”现象依然存在,即发现难、定性难、取证难、追逃难、追赃难、处罚难。[3]传统的“由案到人”的经侦模式已相对落后,这就要求充分利用“由人到案”的经侦新模式,拓展案件来源,变被动受案为主动出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经侦情报信息建设,针对不同的经济领域实施阵地控制,必要时对重点行业可以物建和使用特情,广辟案件来源渠道,掌握经侦工作主动权,形成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有机整体。
(二)加强经侦队伍建设,提高经侦人员素质
经侦工作最终是靠具体办案的侦查员执行,经侦人员素质直接决定经济案件办理的水平,对于经侦人员要精挑细选,整合队伍资源,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经侦队伍,通过吸收和引进具有经济或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改善经侦队伍结构。重视经侦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特别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在办理疑难经济案件必要时可以邀请熟悉专业领域的人才提供专门的业务指导。
(三)加强经侦工作协作机制
目前跨区域、跨行业经济案件越来越多,公安机关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交流合作,加强自身部门协调建设,实现经侦网络资源共享,以适应信息化侦查的需要,多部门多警种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经济犯罪。另外,经侦部门要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法检等司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以便使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起诉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在办理涉外经济案件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我国所加入的各种国际组织,展开国际司法合作和国际司法协助。
(四)完善经侦立法工作建设
经济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与侦办经济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相对滞后,经侦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长期困扰着整个侦查工作,这就需要立法机关加快完善与经侦活动相关的立法,面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司法解释,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及时有效的依据。着重从法律层面上,解决经济犯罪案件认定难及取证难的问题,解决面对人民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而又难施以刑事处罚的尴尬境遇,增强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4]另外,要进一步完善经侦执法工作,使经侦工作的每一步都纳入严格的法律程序之中,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在办理经济案件过程中严格公正执法,严禁经侦部门借机插手经济纠纷和以罚代刑现象的出现。
参考文献:唐县理想中学
[1]刘叶思.当前经济犯罪新发展及侦查对策研究[J].今日南国,2009(2):169.
[2]张应利.宁波市公安局北仓区分局.经济案件侦查中取证难及对策[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9):71.
mmpp[3]万政伟.浅析当前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困境与出路[J].经济研究导刊,2012(16):101.
[4]韩宝庆.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J].广州市公安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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