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沸溢性液体”术语解释之分析

对“沸溢性液体”术语解释之分析
蒋明火
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宁波315040
【摘 要】 《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中的“沸溢性液体”术语解释存在一些理解上的问题,有必要进行仔细分析,并提出修改的建议,供广大专业技术和研究人员参考。
Abstract: There is some question on understanding the definition of boil over liquid in Fire
Prevention Code of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 Design GB50160-2008. It is  necessary to analyze the
definition of  Boil over liquid  in detail ,and  make a proposal for revision and for reference of general  professional  technicians and researchers.
【关键词】沸溢性液体(Boil over liquid)  术语解释(Definition)  分析(Analyze)  建议(Proposal) 中图分类号:TQ038.3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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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对“沸溢性液体”(Boil over liquid)的术语解释:“当罐内储存介质温度升高时,由于热传递作用,使罐底水层急速汽化,而会发生沸溢现象的粘性烃类混合物”。 但上述的术语解释并未对罐的类型、储存介质的粘度、水层的厚度作出明确的界定,依据上述的解释,技术人员很难及时、准确地对某种介质作出是否为“沸溢性液体”的判断。因此,有必要进行一番分析,并对该术语解释中不
够恰当的地方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供广大技术和研究人员参考。 1“沸溢”(Boil over)现象
在对“沸溢性液体“(Boil over liquid)的名词解释进行分析之前,首先了解“沸溢”(Boil over)现象。
“沸溢”(Boil over)是一种很常见现象,厨师用油爆炒,油锅中含油的水被汽化,把油顶出锅沿口,遇火后暴燃即是“沸溢”现象。见下图
1:
图1 厨师爆炒产生的沸溢
下图2系引用Wikipedia()沸溢实
验过程(点燃放置在开口容器中含水的燃料
燃料溢出容器、暴燃形成火球、熄灭)的图片:刀豆蛋白
图2  燃料和水的混合物燃烧产生的沸溢
产生上述沸溢现象的原因是:由于水的密度比燃料大,沉到容器底部,表面的燃料燃烧一段时间后,紧贴燃料底部的水首先受热汽化,推动燃料液面快速上升并溢出容器,导致位于液面以下的燃料也遇火燃烧,产生更多的蒸汽,大量上冲的蒸汽中夹杂着大量的被引燃的燃料而形成火球。
上述沸溢实验的过程实际上包含两个阶段,一是有燃料快速溢出;二是暴燃形成大的火球。
从上述的实验看出,产生燃料快速溢出并暴燃现象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火;
(2)燃料不溶于水且比水轻;
(3)含水的燃料混合物放置在敞口的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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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的“火”既可以是外部加热的“火”,也可以是燃料自身燃烧产生的“火”。若采用高温蒸汽对含水的燃料混合物进行加热,尽管能导致燃料快速溢出容器,但不会产生暴燃。
燃料可理解为火灾危险等级为丙A类及以上的可燃液体。
上述产生“沸溢”现象的第(3)个条件很容易被忽略。若是含水的燃料混合物处在完全密闭的容器中,
外部持续使用火加热,引起底部水汽化,水蒸汽驱使燃料液面上升,直至冲顶沸腾却无法溢出,也无法引燃混合物中的
燃料而出现“暴燃”。
若在密闭的空间中人为点燃含水的燃料,燃料表面开始燃烧,由于氧气不断被消耗,且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能抑制燃烧的二氧化碳(CO2),因此燃烧持续很短时间即自行终止,不能产生足够的水蒸汽驱使燃料冲顶,燃料既不可能溢出密闭容器,也无法引发暴燃。
2“沸溢性液体”术语解释之分析
现在分析《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沸溢性液体”的术语解释:“当罐内储存介质温度升高时,由于热传递作用,使罐底水层急速汽化,而会发生沸溢现象的粘性烃类混合物”。从上述规范解释中看出,此处的“沸溢性液体”只提到介质溢出,并不在意溢出的介质是否会引发暴燃。根据上述的术语解释,“沸溢性液体”需具备四个条件:
(1)储存的容器为罐(但未明确罐的类型); (2)罐底部有水(但未明确水的来历); (3)储存介质为粘性烃类混合物(但缺少粘度的规定);
(4)温度升高(尽管缺少温度的规定,但可以很自然地理解为100℃以上)。
现对上述的四点逐一进行分析:欧万洪
教育的社会性在石油化工行业中,用来储存高温、常温介质的罐的结构形式有立式罐(拱顶、外浮顶、内浮顶)、卧罐、球罐三大类。一般情况,立式罐为常压罐,球罐、卧罐为压力罐。燃料油通常储存在立式固定顶罐内,原油、柴油储存在立式外浮顶罐内,汽油储存在立式内浮顶罐内,液化烃储存在球罐内,数量少的润滑油储存在卧罐内。球罐、卧罐接近密闭容 器,储存的液体难以溢出罐体。对于立式拱顶罐,当罐底部有水层时,一旦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的高温介质进入,能引起储存介质体积快速膨胀而将罐顶破坏,介质溢出罐体,对于立式内浮顶罐,则可能导致内浮盘倾斜,并随液体上升与罐顶相碰,导致储罐破裂,溢出介质;对于立式外浮顶罐,浮仓随液面升降,浮仓可能倾斜或顶出罐壁。从上述分析看出,在一定条件下,只有立式储罐中储存的液体可能溢出罐体,而球罐和卧罐中储存的液体难以溢出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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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2)的“罐底水层”,不外乎两种理解,一种是“内在水”,即粘性烃类混合物本身含水,经过较长时间的罐内放置后,由于粘性类介质不溶于水,且存在密度差,水逐渐沉积到罐的底部而形成“罐底水层”;另一种是“外在水”,由人为因素导致的,如罐在清洗时遗留在罐底部的水,但该水的存在与储存介质本身没有任何关联。
先对“内在水”进行分析。由于规范并没有对罐底水层的厚度作出明确的界定,因此先暂时避开水层厚度,谈储存介质的含水量。常见储存介质的含水量见下表1:
表1  常见介质的含水量及密度表
假设0#柴油储存在公称容积为10000m3的立式外浮顶钢质罐(罐内径28.5m,罐壁高度15.85m)内,充装系数0.9,柴油容积9000m3,液面高度14.11m,放置一段时间后,形成的水层高度约为0.71mm,该水层在持续加热后全部转换成水蒸汽,体积膨胀约1700倍左右,推动液面和浮盘上升,最大升高约1.21m,即使在满罐时持续加热,也不会导致柴油溢出罐体。也就是说,若以某一批次的介质的实际含水量来判断,则储存在立式外浮顶罐中的柴油可以不算作沸溢性液体。
但经过多次倒罐后,罐底水层将越积越厚,理论上也能出现水被加热汽化而驱使介质溢出外浮顶罐的现象。
假定沙特中质原油储存在公称容积为100000m3的外浮顶立式钢质罐(罐内径80.0m,罐壁高度21.80m)内,充装系数0.9,原油容积为90000m3,质量为78480t,液面高度17.90m,含水量78.48t,放置一段时间后,形成的水层高度约为15.6mm,该水层在持续加热后逐渐全部转换成水蒸汽,
体积膨胀约1700倍左右,推动液面和浮盘逐渐上升,最大可升高26.52m左右,导致几乎全部介质溢出罐体。
通过上述分析,得出基本结论:某一批次的柴油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能导致沸溢发生的“罐底水层”,但经过几次累积后也能形成能导致“沸溢”发生的“罐底水层”;原油的实际含水量较大,某一批次的原油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形成能导致“沸溢”发生的“罐底水层”。
另一种是由“外在水”形成的“罐底水层”,如清罐时残留在罐底的水,或者是违规操作致使罐底遗留较多的水,这部分罐底积水对常温的油品储存不会带来直接的安全问题,只是增加了罐底水层的厚度而已;而对于刚从炼油常减压装置中出来的温度超过100℃的介质,如沥青、渣油等,不管介质本身是否含水,都会立刻导致大量水蒸汽产生,并推动介质快速上升,最终从立式罐顶溢出。这部分“外在水”虽然与储存介质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也可以成为产生“沸溢”的必要外部条件。
严格地讲,石油化工行业中的任何烃类混合物中均含少量或者是微量的水,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的介质中含有的微量水沉积到罐底,经过长期积累后,也能在罐底部形成能导致“沸溢”发生的“罐底水层”;而人为因素也能形成“罐底水层”,这是不能回避的事实。
条件(3)的“粘性”是否成为形成“沸溢”的必要条件呢?在讨论之前,先确定何为粘性烃类混合物。首先列出常见烃类混合物不同温度下的运动粘度如下表2:
表2  常见介质不同温度下的运动粘度表
同样介质的运动粘度随温度的升高而降低,不同温度之间的运动粘度可以换算。
从上表2可以看出,运动粘度的范围相差很大,若一定要把“粘性”当作“沸溢性液体”的一个必要条件,则必须定一个基准粘度,如把20℃时的运动粘度1mm2/s作为基准粘度,则把汽油排除在“沸溢性液体”之外;如把20℃时的运动粘度5mm2/s作为基准粘度,则把汽油、煤油、柴油排除在“沸溢性液体”之外。
严格地讲,烃类混合物都有粘度,只是大小不同而已,若不规定基准粘度,也就没有强调粘性之必要。
3 结论
鉴于“boil over”翻译成汉语有“快速溢出、暴燃”两重意思,若规范在解释“沸溢性液体”的术语时,把“沸溢”理解成“快速溢出”的意思,并不在乎是否产生“暴燃”,则只要是比水轻且不溶于水,含水或者是温度大于100℃的,储存在常压罐内的介质均可成为“沸溢性液体”,而不在乎该液体的粘度大小、是否可燃。按照这种解释,石油化工行业中常温的原油、成品油,以及高温的沥青、渣油均可视作“沸溢性液体”。
若规范在解释“沸溢性液体”的术语时,把“沸溢”理解成“快速溢出并暴燃”的意思,则建议按照以下修改“沸溢性液体”的术语解释:“比水轻不溶于水且含水的,储存在常压罐内,火灾危险等级为丙A类及以上的液体介质,遇火或高温加热,致使沉积在罐底的水层急剧汽化驱使介质快速溢出罐体,并引发暴燃;或者是比水轻且不溶于水,火灾危险等级为丙A类及以上且温度大于100℃的液体介质,储存到常压罐内时,能直接引发罐底水层急剧汽化并驱使介质快速溢出罐体,遇火引发暴燃。”按照这种解释,石油化工行业中的常温原油、成品油、高温污油等均视作“沸溢性液体”,而高温的沥青(火灾危险等级为丙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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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介质   储存   燃料   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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