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标准 | 排查依据 | 排查部门 |
1 | 总体布局 | 《安全生产法》第28条; 鲁安监发〔2011〕118号关 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 诊断工作的意见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 设施之间以及与外部的安全防护距 离是否符合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是 否经过安全论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9条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19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的车间、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 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 合安全要求。 | 《安全生产法》第39条 | 《安全生产法》第39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2 |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工艺安全 |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 安全的工艺。 | 《安全生产法》第35条、《安全监管 总局关于印发淘汰洛后安全技术装备 目录的通知》 | 《安全生产法》第35条、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 录的通知》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高四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 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或首 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省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 |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实施办法》第 9 耶律隆绪条 |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实施 办法》第9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是否按规定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 制指标。 | 《安全生产法》第18条 | 《安全生产法》第18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标准 | 排查依据 | 排查部门 |
2 | 工艺安全 | 工艺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变更审 批手续。 | 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 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 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 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 装置等设施。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 用规范》AQ3013-2008第5.522 条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第 5.5.2.2 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 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是否 设置了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 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 设施。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第 5.5.13 条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规范》GB50160-2008第 5.5.13 条 | |||
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是否按工艺要 求运行;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 位运行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 |||
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是否及时处置, 处置记录是否完整。 | 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 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 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 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保 存分析记录。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第 5.5.4.8 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液化烃、液氨、等易燃易爆、有 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 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浮顶储罐运行中是否有浮盘落底的 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38条、《油气罐区 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第6条 | 《安全生产法》第 38条、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 规定》第6条 | |||
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填写是否符 合要求。 | 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 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岗位职工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工艺卡片参 | 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标准 | 排查依据 | 排查部门 |
数平稳操作,巡回检查有检查标志; 定时进行巡回检查,要有操作记录; 操作记录真实、及时、齐全;严格执 行交接班制度。日志内容完整、真实。 | |||||
3 | 设备安全 |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 安全的设备。 | 《安全生产法》第35条、《安全监管 总局关于印发淘汰洛后安全技术装备 目录的通知》 | 《安全生产法》第35条、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 录的通知》 | |
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 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 验;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 《安全生产法》第33条、《石油化工 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 计规范》 | 《安全生产法》第33条、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 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 规范》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 系统等是否正常投用,安全附件校验 是否按规定进行,相关台账资料是否 齐全。 | 《安全生产法》第33条、《固定式压 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 835 条 | 《安全生产法》第 33条、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第8.3.5条 | |||
安全联锁是否正常投用,是否未经审 批摘除,经审批后临时摘除是否超过 一个月未恢复。 | 《安全生产法》第33条 | 《安全生产法》第33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油气储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油气储罐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的: (1)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 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 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 施;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真空 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 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 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 | 《安全生产法》第 33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规范》第6.3条、《液化烃 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第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标准 | 排查依据 | 排查部门 |
3 | 设备安全 | 油气储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 储罐; (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 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置注水 措施; (5)储存甲B乙A高纯氮气压缩机类的液体应选用 金属浮舱式的浮顶或内浮顶罐,采用 固定储罐的应设置氮封; (6)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 置阻火器和呼吸阀,对于采用氮气或 其他气体气封的甲B、乙类液体的储 罐应设事故泄压设备; (7)油气储罐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及夏 季降温喷淋设施,易燃液体储罐应按 规定设置泡沫灭火设施; (8)液化烃球罐的支腿从地面到支腿 与球体交叉处以下0.2米的部位应覆 盖耐火层,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 6.1条、第7.4条 《安全生产法》第 33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规范》第6.3条、《液化烃 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第 6.1条、第7.4条 | |
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 装置的供电系统是否与原设计一致, 控制系统是否按设计要求设置不间 断电源(UPS。 | 《安全生产法》第38条、《石油化工 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 《安全生产法》第 38条、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 电力设计技术规范》、《供配 电系统设计规范》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安全设施是否被随意拆除、挪用或弃 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是否立即复原。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 用规范》AQ3013-2008第5.5.2条 |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第 5.5.2 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是否设 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是否米取有 效防范措施。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6.1.5.1 条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第 6.1.5.1 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曲松枝 |
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标准 | 排查依据 | 排查部门 |
4日生水族箱 | 仪表 自控 仪表 自控 |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 学品的装置是否设置了自动化控制系 统;或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 工装置是否设置了紧急停车系统。 |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 学品的装置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 或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 装置未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的。 |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实施 办法》第9条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1) 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 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 测,是否正常使用。 (2) 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信 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值守的控制 室、现场操作室。 | 《安全生产法》第33条、《石油化工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 规范》、《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 装置设置规范》 | 《安全生产法》第 33条、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 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 范》、《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
在控制室应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 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分 布图。 |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HG/T20507-2014 |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 范》HG/T20507-2014 | |||
爆炸危险场所的仪表、仪表线路的防 爆等级应满足区域的防爆要求。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规范》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 力装置设计规范》 | |||
仪表的安装和维护,固定牢固无松动, 管线无渗漏,无损伤,无腐蚀。 |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规范》GB50093 |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 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 | |||
5 | 特殊作业 | 是否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特殊作 业票填写是否符合规范,作业票与作 业内容是否一致,签审是否齐全。 |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 |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 业安全规范》 | 安环科及生产 车间 |
特殊作业场所是否配备可燃、有毒气 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 仪器、空气呼吸器。 |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 |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 业安全规范》 | |||
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 析,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 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检 验、检测项目与作业票规定是否一致。 | 《安全生产法》第40条、《化学品生 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安全生产法》第40条、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 业安全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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