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

工业反哺农业企业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
一、稿酬标准 1.1 以字数计发的稿酬标准 1.1.1 文章500 字以内的计发30 元/篇; 1.1.2 文章500-1000 字以内的计发60 元/篇; 1.1.3 文章1000-1500 字以内的计发100 元/篇; 1.1.4 文章1500-2500 字以内的计发150 元/篇; 1.1.5 以上标准不包括讲话稿、总结稿、转载等非原创性稿件; 1.1.6 以上标准内所指的文章的字数限2500 字以内 1.2 新闻(消息)稿的稿酬标准 1.2.1 通讯员提供的反映集团内部的新闻消息(含图片)不论字数(不论图片数量),一律10 元/篇; 1.2.2 编辑部成员(通讯员除外)工作职责(任务)内采写的新闻(消息)稿不计稿酬; 1.3 其它内容的稿酬计发标准 1.3.1 书法作品、摄影图片20 元/幅; 1.3.2 转载、领导讲话稿、总结、意见与建议、读者来信之类的文字不计稿酬,可给予来稿者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物品临时决定、审批); 2.4 诗歌20 行以内的20 元/首,满20 行以上的30 元/首。二、稿酬审批、发放程序 2.1 由编辑部对采用的稿件进行统计; 2.2 由编辑部依据稿酬标准,计算稿酬,填写《稿酬发放表》; 2.3 由编辑部将表交由主编审核签字,交由总编辑进行审批签发; 2.4 由编辑部把《稿酬发放表》复印成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并领取现金,另一份编辑部留底; 2.5 由编辑部通知通讯员在《稿酬发放表》上签字领取稿酬。三、稿酬发放规定 3.1 编辑部在稿酬领取后统一及时发放; 3.2 集团本部的通讯员的稿酬由本人领取; 3.3 集团子公司通讯员的稿酬由本人或委托他
人代领。四、适用范围 4.1 本规定适用于黑板报、宣传栏、企业报刊的稿酬计算; 4.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来稿的通讯员、作者。五、附《稿酬发放表》 XX 集团有限公司月份 期数 文章标题 作者 字数 稿酬 领用签名稿酬合计制表 审核 签发
设备安装规范
信息宣传稿费及编辑费用奖励实施方案doc 枣汁
第四范式
信息宣传稿费及编辑费用奖励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宣传奖励实施方案 (初稿)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考核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信息 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对外宣传的质量,不断凸显我院在促 进“三农”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等工作中的科技支撑引 领作用,促进我省农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信息宣 传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奖励方案。 一、对外新闻稿件宣传奖励方案 对外新闻媒体宣传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杂志、报 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平台采用的宣传稿件,稿件若有署 名作者和通讯员姓名的奖励到个人,无具体署名的奖励到单 位,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一)中央级媒体用稿:被《求是》杂志、人民日报、 新华社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稿 件奖励 400 元/条(须在 200 字以上,电视广播新闻不限时 间) ,头版 600 元/条(须在 200 字以上,电视广播新闻不限 时间) ,头版头条 1000 元/条;其他具有影响力或部委主办的 中央媒体如光明日报、
中国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科技报、 农民日报等奖励 200 元/条(须在 300 字以上); 头版 300 元/条(须在 300 字以上); 头版头条 500 元/条。同一稿件 被多家媒体采用,最多奖励不超过 2 次 (二)省级媒体用稿:被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 1 广播电台采用的稿件奖励 100 元/条,头版 200 元/条,头版 头条 300 元/条(采用稿件需在 300 字以上,超过 1000 字的 按每千字 200 元比例增加奖励) ;省级其他媒体采用的奖励 50 元/条,头版 70 元/条,头版头条 100 元/条(采用稿件超 过 1000 字按每千字 100 元比例增加奖励) 。同一稿件被多家 媒体采用,最多奖励不超过 2 次。 (三)州市级媒体用稿:采用 20 元/条,头版 40 元/条, 头版头条 60 元/条(超过 1000 字按每千字 50 元比例增加奖 励) (四)经费概算:按 2009 年宣传基数计算,云南日报 与云南电视台奖励约稿件约 9000 元,其他刊物及州市级媒 体奖励约 6000 元,合计约 15000 元(粗略估计) 。 二、政务信息报送奖励 政务信息是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为领导科 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此项奖励以信息价值的重要 性和受到重视程度为依据,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一)各处室上报并经办公室审核采用上报的奖励 50 元 /条,上报后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奖励 100 元/条(若被不 同内参刊物采用的进行累加) ,被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的 奖励 300 元/条, 被副省长等领导同志批示的奖励 600 元/条, 被省长批示的奖励 1000 元/条。 奖励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 不重
复累加。政务决策建议类政务专报在采用条数基础奖励 2 的基础上按每千字 400 元比例追加奖励。 (二)政务信息编辑修改后被省政府采用的,奖励编辑 人员 50 元/条,上报未被采用的不进行奖励,被省政府办公 厅领导批示的奖励编辑人员 100 元/条,被副省长等领导同 志批示的奖励编辑人员 200 元/条,被省长批示的奖励编辑人员 300 元/条。 (三)经费概算:因政务信息要求较高,被采用难度较 大,以去年的报送情况(数量和得分在 2008 年基础上增加 约 200%)报送 28 条,采用 16 条,奖励经费约 3000 元。 三、云南农科稿费及编辑费奖励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农科稿件质量及编辑出版质量,不断 推进刊物的规范化、标准化制作出版,增强刊物的实用性、 可读性、价值性,充分发挥刊物的宣传窗口作用,具体奖励 措施如下: (一)稿件采用要求及奖励措施 (1) 稿件字数要求:无图片的稿件字数一般要求在 1000 字以上,带图片的稿件字数一般要求在 700 字以上,700 字 以下的稿件根据编辑情况酌情采用。 (2)奖励按稿件类型和字数为奖励依据,按季度以现金 方式发放。对特约稿件(领导约稿、专家约稿等)每千字 80 元,以 1000 字为起点,1000 字以上按比例以实际字数计算; 党建、政务类会议及调研稿件每千字 50 元,以 1000 字为起 3 点(配图片可以放宽到 700 字) ;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基 本建设、合作交流、教育培训、工作动态等类型稿件每千字 40 元,以 1000 字为起点(配图片可以放宽到 700 字) ;农科 艺苑、女工园地
学术论文>国术联盟等文章每千字 40 元。 (3)云南农科封一图片 50 元/幅,封二、封三、封底图 片若是宣传团队不计入奖励范围,若是新闻性宣传则 20 元/ 幅,文章内图片 10 元 /幅,网站及其他来源插图慎用,通过 编辑处理采用的 5 元/幅,图片提供者需保证图片来源的真 实性和合法性。 (二)稿件编辑及奖励措施 (1)稿件编辑工作严格按照《云南农科》编辑规程执行, 编辑应负责稿件的文字编辑及图片选取,每篇稿件编辑后应 保证能排满完整页码版面,若字数不够的应负责插图的选取 以备更好的排版,遇有转页或者字数不够的文章灵活处理。 (2)编辑奖励以稿件字数为依据,每千字 40 元,按季 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经费概算 每期云南农科字数约为 5-6 万字,插图约为 30 张左右, 每期的稿费约 2800 元左右(包括文字和图片) ,每期编辑费 用约为 2400 元左右,合计 4200 元。年度费用约 5 万元。 四、网站宣传奖励 在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网、云南信息港等省级及以上 4 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奖励 100 元/条(须在 500 字以上,产 生重要影响的新闻可以追加奖励) ;在院网站及厅局网站和 州市新闻网站上采用的稿件奖励 30 元/条(字数须在 1000 字以上,院网站新闻只将领导之窗和具有重大宣传价值的新 闻列入考核范围) 院党政办公室综合科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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