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头条版权运营“运营”的啥?

权.头条版权运营“运营”的啥?
昨天我们聊了啥样的作品拥有版权
今天聊聊版权运营运营的是权利⼈的哪些权利?
也就是作品的版权包括哪些权利?
通常⼈们认为版权是⼀个权利
其实不然,版权是⼀系列权利的总称
这些权利包括著作⼈⾝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
著作⼈⾝权专属于作者保护期限不受限制,⽽且不可转让
所以我们在版权运营过程中,是针对版权中的著作财产权进⾏
著作⼈⾝权
组织结构发表权: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公之于众”是作者通过出版发⾏、⼴播、上映、⼝述、演出、展⽰和⽹络传播等⽅式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公众所知的状态。
⾄于公众是否实际知道或者关注作品的发表,则⽆关紧要。
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及死后五⼗年;作者未明确表⽰不发表的,死亡后五⼗年内由其继承⼈或受遗赠⼈⾏使;没有继承⼈或受遗赠⼈的由原件所有⼈⾏使。
署名权:作者表明⾝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般情况下,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和署什么样的名字,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作者必须放弃署名或署名的形式。《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使⽤他⼈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式的特性⽆法指明的除外。”
例如,⼴告种使⽤他⼈创作的美术或摄影作品,只能以不署名的⽅式出现
修改权:作者有权⾃⼰修改作品或授权他⼈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有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强调作者有权保护作品内容/观点以及形式不受歪曲、篡改。
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实际意义在于作者可以授权他⼈对⾃⼰的作品进⾏修改,但是,如果因为改动作品⽽使⼤众对作品产⽣误解,或者因改动作品⽽歪曲、篡改了作者的思想和本意,就会给作者带来名誉或其他⼈格利益的损害,作者的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但是,在确定是否侵害上述权利还要具体分析。
署名权、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永久属于作者。作者死亡后,由其继承⼈或受遗赠⼈保护;没有继承⼈或受遗赠⼈的,由著作权⾏政管理部门保护。
以上四种为作者的著作⼈⾝权,⼜称为精神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中体现出的⼈格和精神权利,专属于作者,不可转让。
以上四种为作者的著作⼈⾝权,⼜称为精神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中体现出的⼈格和精神权利,专属于作者,不可转让。
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翻录、翻拍等⽅式将作品制作⼀份或多份的权利。⼀⽅⾯,复制⾏为必须在有形载体上再现作品,如将他⼈作品诗歌进⾏背诵就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为;另⼀⽅⾯,该复制⾏为应当使作品被相对稳定或持久性的“固定”在有形载体上,形成作品的有形
复制件。
复制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为核⼼的权利,是与著作权⼈经济利益联系最紧密的权利。其⼤致分为⼏下⼏种复制⾏为:
1.从平⾯到平⾯的复制
如:复印、打印、照⽚翻拍、录⾳带翻录、录像带翻录、扫描、上传和下载等
电梯论坛2.从平⾯到⽴体
按照美术作品或设计图制作⽴体艺术品,以及根据建筑设计图建造建筑作品的⾏为
3.从⽴体到平⾯
如,雕刻作品和建筑作品的拍摄就是典型的从⽴体到平⾯的复制。因此在⼀些⽴体艺术品的展会上,组织者是不允许参观者拍摄的,如果未经许可拍摄,就可能构成对复制权的侵犯。
4.从⽴体到⽴体
如,根据⼀个雕塑制作⼀个完全⼀样的雕塑。
5.数字环境下的复制⾏为:
将作品以各种技术⼿段固定在芯⽚、光盘、银盘和软件磁盘等媒介之上;
将作品上传⾄⽹络服务器上;
将作品从⽹络服务器或他⼈计算机中下载到本地计算机中;
通过⽹络向其他计算机⽤户发送作品。
发⾏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临时使⽤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各种⼿段公开泊松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播权:即以⽆线⽅式公开⼴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式向公众传播⼴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图像的类似⼯具向公众传播⼴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线⽅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权利。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种语⾔转换成另⼀种语⾔⽂字的权利。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应当由著作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随着社会的进步,作品的表现⽅式会越来越多,未来会出现很多我们⽬前想不到的权利,所以法律规定了⼀个兜底条款,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上述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及其死亡后五⼗年,截⽌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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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在有限的保护期限内充分利⽤这些著作财产权
将这些权利通过合同约定授权给专业的运营机构来运营,以获得最⼤的经济利益
那么,如何进⾏合同约定?合同需要什么内容?
出租车计价器设计这事还得等明天再聊~~~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4:22: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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