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加工常用调味料

肉制品加工常用调味料
调味料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风味,能赋予食品特殊味感(咸、甜、酸、苦、鲜、麻、辣等),使食品鲜美可口、增进食欲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物质。
一、咸味料
(一)食盐
丙烷食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其为白结晶体,无可见的外来杂质,无苦味、涩味及其他异味,具有吸湿性。通过食盐腌制,可以提高肉制品的保水性和黏结性,并可以提高产品的风味,抑制细菌繁殖。
食盐的使用量应根据消费者的习惯和肉制品品种要求适当掌握,通常生制品食盐用量为4%左右,熟制品的食盐用量为2%~3%。
1.泽
纯度高的食盐,泽洁白,呈透明或半透明状。如果泽晦暗,呈黄褐,证明含硫酸钙、
碳化氢等水溶性杂质和泥沙较多,品质低劣。
2.晶粒
品质纯净的食盐,晶粒很齐,表面光滑而坚硬,晶粒间缝隙较少(复制盐应洁白干燥,呈细粉末状)。如果食盐晶粒疏松、乱杂,粒间缝隙较多,会促进卤水过多地藏于缝隙,带入较多的水溶性杂质,造成品质不好。
制氢3.咸味
纯净的食盐应具有正常的咸味,如果咸味中带有苦涩味,或者牙碜的感觉,即说明食盐中钙、镁等水溶性杂质和泥沙含量过大,品质不良,不宜直接食用,可用于腌制食品。
4.水分
质量好的食盐,颗粒坚硬,干燥,但在雨天或湿度过大时,容易发生“返卤”现象。食盐含有硫酸镁、氯化镁、氯化钾等水溶性杂质,水溶性杂质越多,越容易吸潮。
(二)酱油
酱油分为有酱油和无酱油。酱油主要含有蛋白质、氨基酸等。品质高的酱油具有正常的泽、气味和滋味,不混浊,无沉淀,无霉花、浮膜,浓度不应低于22°Bé,食盐含量不超过18%。肉品加工中宜选用酿造酱油,浓度不应低于22°Bé,食盐含量不超过18%。
酱油的作用主要是增鲜增,使制品呈美观的酱红,是酱卤制品的主要调味料;在香肠制品加工中,酱油有促进成熟发酵的良好作用;在中式肉制品中使用,具有增鲜增,改良风味的作用。
(三)酱对数收益率
按酱的原料可将其分为黄酱、甜面酱和虾酱等,其中黄酱又根据水分及磨碎程度分为干黄酱、稀黄酱、豆瓣酱。
黄酱又称面酱、麦酱等,是用大豆、面粉、食盐等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调味品。味咸香,黄褐,有光泽的泥糊状,其中含氯化钠12%以上,氨基酸态氮%以上,还有糖类、脂肪、酶、维生素B1、维生素B2和钙、磷、铁等矿物质。黄酱在肉品加工中不仅是常用的咸味调料,而且还有良好的提香生鲜、除腥清异的效果。黄酱性寒,又可药用,有除热解
烦、清除蛇毒等功能,对热烫火伤、手指肿疼、蛇虫蜂毒等有一定的疗效。黄酱广泛用于肉制品和烹饪加工中,使用标准不受限制,以调味效果而定。
肉品加工应选择具有正常酿造酱的泽、气味、滋味,无酸苦煳味,大肠菌不超过30个/100g,无肠道致病菌的酱作调料。
二、甜味料
纯棉纱甜味是以蔗糖为代表的味道,呈甜味的物质除了糖类之外,还有许多种类,但糖类是甜味剂的代表。常用的甜味料有砂糖、蜂蜜、葡萄糖、麦芽糖等,这些属天然甜味料。糖精、环烷酸钠等则属合成甜味料,一般烹调上很少使用。
(一)白糖
白糖,又称白砂糖,是肉制品加工经常采用的甜味料。以蔗糖为主要成分,泽白亮,含蔗糖量高(99%以上),甜度较高且味纯正,易溶于水。在肉制品加工中添加白糖能保,缓冲咸味、改善产品的滋味,并能促进胶原蛋白的膨胀和松弛,使肉质松软。
白糖用在腌制时间久的肉制品中,添加量%~1%;中式肉制品中一般用量为%~3%;烧烤类肉制品用糖较多,一般为5%。
(二)红糖
红糖,又名黄糖,以浅黄红而鲜明、味甜浓厚者为佳。红糖除含蔗糖(约84%)外,还含较多的游离的果糖、葡萄糖,故甜度较高;但因未脱精炼,水分(2%~7%)、素、杂质较多,容易结块、吸潮,甜味不如白糖纯厚。
(三)饴糖
饴糖,以颜鲜明、汁稠味浓、洁净不酸为佳品。主要由麦芽糖(50%)、葡萄糖(20%)和糊精(30%)组成。味甜柔和,有一定吸湿性和黏性。肉制品加工中常为烧烤、酱卤和油炸制品的增味剂和甜味助剂。
(四)冰糖
冰糖,是以白砂糖为原料,经过水溶解除杂、清汁、蒸发、浓缩后,冷却结晶而制成,以
白透明者质量最好,纯净,杂质少,口味清甜,半透明者次之。自然生成的冰糖有白、微黄、淡灰等。冰糖可作药用,也可作糖果食用。
(五)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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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是蜜蜂从开花植物的花中采得的花蜜在蜂巢中酿制的蜜,以白或黄,透明、半透明,无杂质,味纯甜无酸味者为佳。蜂蜜营养价值很高,含葡萄糖、果糖、维生素、有机酸、矿物质及酶等物质。与普通白糖不同的是,蜂蜜中的葡萄糖和果糖不需要经人体消化,能够直接被人体肠壁细胞吸收利用。食用蜂蜜还可增加血红蛋白,提高人体抵抗力。
新鲜蜂蜜可直接服用,也可配成水溶液服用,但绝不可用开水冲或高温蒸煮,因为高温后有效成分如酶等活性物质会被破坏,最好使用40℃以下温开水或凉开水稀释后服用。
(六)葡萄糖
葡萄糖为白晶体或粉末,甜度稍低于蔗糖。在肉品加工中,葡萄糖除作为甜味料使用外,还可形成乳酸,有助于胶原蛋白的膨胀和疏松,从而使制品柔软。另外,葡萄糖的保作用较好,而蔗糖的保作用不太稳定。不加糖的制品,切碎后会适当褪。在肉制品
加工中葡萄糖的使用量一般为%~%,除作为调味外,还有调节pH值和氧化还原的作用。在发酵肉制品中葡萄糖一般作为微生物的主要碳源。
三、酸味料
酸味是一种基本味,含有酸味成分的物质很多,多为植物性原料。当呈酸味物质的稀溶液与口腔舌头黏膜接触时,溶液中氢离子刺激舌黏膜,便产生酸味,其中食用酸味的主要成分是有机酸的醋酸、乳酸等。这些酸类除能给食品带来酸味之外,还可降低食品的pH值,推迟食品腐败。
在肉制品加工中,酸味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味道,必须与其他味道合用才能作用,酸味是构成多种复合味的主要味别。酸味料品种很多,在肉制品加工中常用的有食醋、柠檬酸、番茄酱等,使用中应根据工艺特点及要求加以选择。
(一)食醋
食醋是以粮食、麦麸、糖类为原料,经醋酸菌发酵酿制而成,是我国传统的调味料,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选择食醋宜选具有正常酿造食醋的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
良气味和异味,不混浊,无霉花、浮沫、沉淀,醋中酸度在%以上,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0个/mL,大肠菌小于3个/100mL,无肠道致病菌者为好。优质醋不仅具有柔和的酸味,而且还有一定程度的香甜味和鲜味。
我国生产的名醋很多,有山西老陈醋、四川麸醋、镇江香醋、江浙玫瑰米醋、福建红曲老醋、台湾菠萝醋和香蕉醋。国外名醋有酒精醋、葡萄酒醋、苹果醋等。
食醋的重要作用是去腥和调香,此外还具有增咸作用。任何浓度的醋中加入少量的食盐后,酸味感更强,但加入的食盐过量,则会使醋的酸味感下降。同样地,在具有咸味的食盐溶液中加入少量的醋,也可增强咸味感,一旦食醋过量,则咸味感会有所减弱。在肉制品加工中,添加适量的醋,不仅能给人以爽口的酸味感,增进食欲,促进消化,还具有防腐杀菌和去腥除膻的重要功效,有助于溶解纤维素及钙、磷等,从而促进人体对这些物质的吸收利用。另外,醋还有软化肉中结缔组织和骨骼、保护维生素C少受损失、促进蛋白质迅速凝固等作用。
醋对人体有益无害,所以在制品加工中,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以制品风味需要为度。在实际应用中,醋常与糖配合使用,能形成更加宜人的酸甜味;醋也常与酒混用,可生成具
有水果香味的乙酸乙酯,使制品风味更佳。但醋的有效成分是醋酸,其受热易挥发,所以应在制品即将出锅时加醋,否则,部分醋酸将挥发掉而影响酸味。
(二)酸味剂
常用的酸味剂有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醋酸等,这些酸均能参加体内正常代谢,在一般使用剂量下对人体无害,但应注意其纯度。
四、鲜味料
鲜味是一种独立的基本味,也是体现肉制品味道的一种重要的味别。鲜味料可提高肉制品的鲜美味,鲜味物质广泛,存在于各种动植物原料之中。其主要成分包括各种酰胺、氨基酸、有机盐、弱酸等,利用含有这些呈鲜成分的各种原料,就可制成各种鲜味料,如味精、复合味精等。
(一)味精
味精的化学名称为谷氨酸钠,是通过发酵合成法生产出来的一种无至白棱柱状结晶或
结晶性粉末,无臭,具有独特的鲜味,是人们常用的增鲜调味料。谷氨酸钠最早是由日本人池田菊苗氏从海带中分离出来的,并发现其有十分鲜美的味道,于1908年获得专利权。
味精呈微酸性,易溶于水,在70~90℃时助鲜作用最大。分为晶体和粉末两种,根据晶体长度,又分为细晶和精晶两种。细晶长度为2~4mm,精晶长度则在4mm以上。在肉制品加工中,应根据原料的多少、食盐的用量和其他调味料的用量,确定味精的用量,一般为%~%。使用时,还要注意味精与盐的量要平衡使用。浓度为%~1%的食盐溶液是人们感到咸味最适口的,在这种前提下,味精的添加量也有一定的标准,如在%的食盐溶液中添加%的味精,或在1%的食盐溶液中添加%的味精,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鲜味和咸味的最佳统一。cry ab it什么意思
鉴别味精真伪的方法:取少许味精放在舌头上,如舌头感到冰凉,且味道鲜美,有鱼腥味,则是合格味精;若感到苦咸,无鱼腥味,则表明掺了食盐;若有冷滑、黏糊之感,且难以溶化,则表明掺了木薯粉或石膏。
味精易溶于水,进入胃肠后,易被人体吸收和利用,然而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有损于身体健康,因此使用时必须注意:
1.要有选择性地使用
一般在加工猪肉、牛肉时可加入少量味精,目的是增强其鲜味。而在加工鱼肉及禽肉时,不需加入味精。
2.不要使用过量
要充分发挥味精调味和补充营养的作用,在加工制品时就必须用量适当。每人每天的味精摄入量不得超过每千克体重120mg,食用过多,不仅不能发挥鲜味作用,而且制作出的产品还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似涩非涩的怪味道,更有甚者还会引起人的头、胸、背、肩疼痛等一些病状。用量一定要恰当,不能压抑制品的主味,而且味浓厚或本味鲜的制品应该少用或不用味精。灌肠类、香肠类、火腿类等肉制品用量一般为100kg原料肉用味精200~300g。
3.不要长时间高温加热
根据试验,味精在120℃的情况下加热时,会失去结晶水而变成无水的谷氨酸钠,然后有一部分谷氨酸钠(无水的)会发生分子内脱水,生成焦谷氨酸钠,这是一种无鲜味的物质。
因此,在肉制品加工中,提倡在肉品成熟时或出锅前加入味精,以便鲜味突出。
4.不要用于酸、碱性制品
如在制作糖醋汁和番茄汁的肉制品中,无须加入味精,因味精所含谷氨酸是一种两性分子,在它的分子中既含有碱性的胺基(—NH2),又含有酸性的羧基(—COOH),它可以像酸一样解离,又能像碱一样解离。所以当制品处于偏酸性或偏碱性时,不宜使用味精。
5.不要用于婴儿食品
科学研究证明,婴儿食品中使用味精,其中的谷氨酸会与血液中所含的锌发生特异性结合,生成不能被婴儿吸收的谷氨酸锌,并被排出体外,因而导致婴儿缺锌性智力减退及生长发育迟缓等不良后果。因此,3个月以内的婴儿应禁止食用味精,1周岁以内的幼儿,以不食带有味精的食品为宜,哺乳期的妇女,亦不宜食用味精,以免影响儿童的健康。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30: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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