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自主性:一个现代性问题

艺术自主性:一个现代性问题
推荐:目前,我们所探讨的“艺术”实质是一个现代概念,1750年则是现代概念与古典概念的分水岭。该文先阐释了“艺术”的古典与现代概念;再由康德等人的理念出发论证了艺术自主性的合法化;最后探究了艺术自主性的社会文化成因。
自上个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比格尔《先锋派的理论》一书问世以来,艺术的自主性已成为理解和解释审美现代性的一条重要路径。(注:Peter Bürger, Theory of the Avant-Garde,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84,pp.35-54.)当然,艺术自主的看法并非始于比格尔,从世纪初韦伯对价值领域分化以及审美独特价值领域的描述开始,这种理论就已经存在了;再往前追溯,有人(比如格林伯格)发现,其实这种观念的始作俑者是哲学上“哥白尼式的革命”的缔造者康德。
95年高考语文第一题在本文中,我们将透过现代艺术的自主性来审视审美现代性。讨论的焦点将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何为艺术自主性?其二,艺术自主性的合法性;其三,促成艺术自主性的相关社会文化动因。
一、两个“命名”与现代艺术概念
今天我们所使用的“艺术”这个概念,其实是一个现代概念。它全然不同于古代对这个词的用法和理解。威廉斯在《关键词:文化与社会语汇》中对艺术一词做了考证。艺术原指任何技能或技艺。在中世纪的大学里,艺术课程(所谓“七艺”)是指语法、逻辑、修辞、算术、几何、音乐和天文。艺术家则指“有技艺的人”。直到17世纪后期,这个概念才逐渐专指绘画、素描、雕刻等。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概念在19世纪后期才被广泛运用。(注:Raymond Williams, Key words: 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pp.40-41.)大体上说,从公元前5世纪到16世纪是古典的艺术概念时期,1500-1750年是一个转变期,而1750年以后则进入了艺术概念的现代时期。(注:Wladyslaw    Tatarkiewicz, A History of Six Ideas, The Hague:MartinusMijhoff.1980,p.23.
为什么1750年左右是现代艺术概念的分水岭呢?那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一些看似巧合的事件其实隐含着值得深究的规律。1746年,法国哲学家巴托出版的《简化为单一原则的美之艺术》一书,首次为现代艺术命名。他提出了“美的艺术”概念,这使他成为美学史上第一个明确区分出美的艺术系统的人。他把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艺术模仿自
然的命题转换为艺术模仿“美的自然”。他写道,艺术应该“选择自然的最美的部分,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比自然本身更完善但同时仍然是自然的整体”。(注:转引自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100页。)在他看来,美的艺术的目的就是给人以愉悦,这样的艺术主要有五种:音乐、诗歌、绘画、雕塑和舞蹈。(注:"Origins of Aesthetics, "by Paul Oskar Kris teller, Encyclopedia of Aeshetics,1998.
几乎在同时,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出版了《美学》。鲍姆加通从希腊语中选择了牡荆子Aesthetica来命名这门学科。他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专门研究艺术和美的思维的哲学学科——美学——的人。他为美学做了如下界定:“美学作为自由艺术的理论、低级认识论、美的思维的艺术和与理性类似的思维的艺术是感性认识的科学。”(注:鲍姆加通《美学》,简明、王旭晓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13人体气化页。)鲍姆加通在界定美学概念时,将感性学这个概念与美创造性地结合起来,从而确立了美学的研究对象。
为美的艺术命名和为美学命名这两件看似无甚关联的事件,标志着现代艺术观念的出现。用威廉斯的话来说,就是传统的艺术概念偏重于技艺、技能和工艺的内涵,突出其实用和
工艺的含义。当巴托采用“美的艺术”这一特定概念时,其潜在含义就在于将一切“非美的”东西排除在外。依据一些学者的看法,18世纪有两个发展对现代艺术观念的出现起了重要作用。第一,作为文化实践的绘画、雕塑、诗歌和音乐逐渐被人们当作一种独特的类型,即所谓“美的艺术”。这里的一个重要变化是,艺术存在的理由或判断其价值的依据,不再是传统的宗教或政治体制,或艺术家的保护人的趣味和要求,而是日益转向艺术和美学自身。第二,在那个时代,艺术家和思想家们在描述各种文化范畴时,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上述几种艺术与纯然技艺性和娱乐性的活动迥然不同。这就导致了艺术自主性观念的出现。到了19世纪,两个新的变化促进和深化了艺术自主性的观念:一是美学思考集中在美的艺术上而把自然排斥在外,比如黑格尔径直将美学称之为艺术哲学;二是现代社会导致人的精神破碎和社会异化的现象日益突出,而科学和宗教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的失败,凸现出审美在现代社会中具有科学、宗教所没有的独特的“救赎”使命。(注:"Autonomy: Historical Overview", by Casey Haskins, Encyclopedia of Aesthetics,1998.
因此,可以认为艺术自主性观念的出现是现代社会文化发展的结果,它来自两个方面的合力作用:一方面。艺术实践的发展使得绘画、雕塑、诗歌、音乐和建筑这样的门类逐渐发展出倾向于审美欣赏的性质,因而与其他实用性、功刊性的技艺活动区分了开来;另一方
面,对艺术的这一发展十分敏感的哲学家、美学家和艺术家,也开始讨论艺术的这个划时代的转变。这两个方面的发展恰好就是对艺术的命名和对美学的命名。
所谓自主(autonomy,又译作自主或自治等),这个概念本义在希腊语中是“自身”+”法则”的意思,或译作“自我”+“统治”;与自律概念相对立的是他律(heteronomy),意思是“他者的法则”,或“他者”+“统治”。在美学上,这个概念有其具体的内涵。哈斯金写道:
在美学中,“自主”这个溉念的内涵意味着这样一种思想,即审美经验,或艺术,或两者都具有一种摆脱了其他人类事务的属于它们自己的生命,而其他人类事务则包括道德、社会、政治、心理学和生物学上所要求的目标和过程。这个命题反映了自主性的一般意义,亦即“自治”或“自身合法化”。就其依赖自身而言,或宽泛地说,就其独立于多种语境相关方式中其他分析对象而言,自主性标志着属于某个对象的条件。传统上要求作为自主之物加以描述的美学主题包括:审美判断,制约审美判断的精神能力,艺术作品,艺术作品内在的形式特质和意义,艺术家的行为和目的,艺术史中风格、体裁和媒介的发展,以及维系社会中艺术活动的实践或制度。(注:"Autonomy: Historical Overview", by Casey Haskins, Encyclopedia of Aesthetics,1998.
18世纪后期以降,美学的自律概念彰显了两个方面的内涵。第一个内涵是肯定了作为阶值根源的艺术或审美经验的独特性,这就意味着在价值判断的意义上,艺术和审美经验具有不可还原为其他活动或价值的自在自为的特征,而与此相反的他律性则是强调艺术或审美服务于其他更高的目标,诸如宗教、道德或真理等。第二个内涵是肯定艺术和审美现象的因果独立性,亦即它们不受心理学、生物学、经济、政治或社会的特性的影响。这就意味着审美或艺术的自律可以归之于审美现象或艺术现象自身加以解释。与此相反,他律性是指艺术现象或审美现象是外部影响所导致的或所要求的。(注:"Autonomy: Historical Overview", by Casey Haskins, Encyclopedia of Aesthetics,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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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主性的合法化证明
哥伦比亚地震据有些学者考证,较早提出艺术自主性思想的是英国作家阿什利、库帕、夏夫斯伯里以及德国作家莫里兹。莫里兹在1785年写道:“静观一个美的对象时……,我的目的就是返归这个对象本身:我把这个对象视作这样一个事物,它不是在我身上完成的,而是在它自身实现的,所以它构成了一个自在的整体并给我一种为了愉悦的愉悦。……因此,较之于纯粹实用的对象,美的对象有一种更高的和更加无功利性的愉悦。”(注:"Autonomy: Historic
al Overview", by Casey Haskins, Encyclopedia of Aesthetics,1998.)这种说法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已经相去甚远,非常明显地属于艺术的现代理解。当然,率先从理论高度对艺术自主性作系统阐述的是康德。所以在美学上,人们经常把康德看作是现代美学的真正奠基人。
康德在1790年出版的《判断力批判》中确立了有关审美和艺术的自主性立场。它突出地反映在其审美的“无功利性”命题上。在康德看来,美与快适及善的判断不同,快适是使人快乐,善是使人珍视和赞许,美则是使人满意。快适也适合于动物,而善则有一种对客观价值的肯定。所以,在这三种愉快里只有对于美的欣赏的愉快是唯一无利害关系的和自由的愉快;因为既没有官能方面的利害感,也没理性方面的利害感来强迫我们去赞许。……一个偏爱的对象或一个受理性规律驱使我们去欲求的对象,是不给我们以自由的,不让我们自己从任何方面造出一件快乐的对象来的。一切利害关系是以需要为前提,或带给我们一种需要;而它作为赞许的规定根据是不让我们对于一个对象的判断有自由的。(注: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digital image recovery46-47页。)
这里,康德指出了审美的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它的非强制性、自由特征,它并不受制于
利害关系和需要。换言之,利害关系是对对象的存在的关注,它依赖于概念;而无功利的对象就是美的对象,它不依赖于任何概念而具有主观的普遍性。其实,审美判断的无功利性以及它与逻辑的和伦理的判断的区别,并不是到了康德才被提出来。有趣的地方在于,为什么康德把这个问题表述为审美的自主性或无功利性。这个问题必须和艺术的现代发展结合起来考察。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6:53: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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