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电力工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8.03.19
【文 号】电计[1998]289号
【施行日期】1998.03.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壬辰战争【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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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3月19日 电计[1998]289号)
  为了正确评价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效益,适应电力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行为,满足现阶段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报告和报批的要求,我部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编制了《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经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现批准印发,自即日起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告国家电力公司计划投资部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附件:《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
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
1 总 则
  1.1.1为合理评价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效益,依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1993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第二版)和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结合抽水蓄能电站的特点制订《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的目的是根据电力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建设必要性和工程技术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计算该项目投入的费用和产生的效益,进行经济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1.1.2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其他阶段可参照执行。大中型常规水电站改扩建工程可借鉴使用。
  1.1.3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
  囯民经济评价是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角度,分析计算抽水蓄能电站对国民经济的净效益,据以判别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合理性。财务评价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价格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机制,分析计算项目直接产生的财务效益和发生的费用,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以及外汇平衡能力等财务状况,据以判别抽水蓄能电站的财务可行性。
  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应以国民经济评价为主。当国民经济评价可行,财务评价也可行时,项目才可行。
  1.1.4国民经济评价原则上应考虑抽水蓄能电站的全部效益和费用,财务评价只计算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与费用中的实际收入和支出。项目经济评价应遵循效益与费用、收入与支出计算口径对应的原则。
  1.1.5经济评价应采用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经济评价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建设期为施工总工期(含初期运行期),生产期采用20~50年,折现基准年为建设期第一年初。
上海集邮  1.1.6社会折现率和电力工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分别是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的重要参数。社会折现率由国家统一测定发布,现为12%;电力工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现暂定为:全部投资12%,资本金15%。
  1.1.7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 国民经济评价
  2.1基本原则
 2.1.1抽水蓄能电站国民经济评价应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计算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评价抽水蓄能电站的经济合理性。
  2.1.2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主要是承担调峰、填谷、旋转备用、调频、调相等任务。抽水蓄能电站国民经济评价应从电力系统整体角度进行,在优化系统电源结构时,应重视调峰能力平衡,并充分反映不同类型电站在运行特性上的区别。
  2.1.3抽水蓄能电站国民经济评价可以直接进行,也可以在财务评价基础上进行。直接作国民经济评价的项目,首先应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并在此基础上计算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在财务评价基础上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首先剔除在财务评价中已计算为效益或费用的转移支付,增加财务评价中未反映的效益和费用,并以此为基础计算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2.1.4直接与抽水蓄能电站有关的税金、国内贷款利息和补贴等,均属于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不计为项目的费用和效益。国外贷款利息的支付,造成国内资源向国外转移,应计为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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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社会折现率反映国家对资金时间价值的估量,是计算经济净现值等指标时采用的折现率,同时用他作为经济内部收益率的判据。
  2.2效益和费用
 2.2.1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是指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结合抽水蓄能电站特点及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其效益是指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调峰填谷及运行灵活所产生的效益,主要包括提供可靠的峰荷容量、电量转换、调频、旋转备用、调相、快速跟踪负荷及提高系统可靠性等效益,可概括为容量效益和电量效益。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应进行定量分析,但要防止重复计算。
排放因子  2.2.2抽水蓄能电站效益计算应以替代方案法为主,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投入产出法。当采用替代方案法计算抽水蓄能电站的效益时,需根据所在电力系统电力发展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负荷特性及电源结构,在同等程度满足电力系统电力、电量和调峰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有”、“无”设计抽水蓄能电站系统电源优化规划,优选两方案的系统电源构成,以替代方案的费用(含投资、固定运行费用和可变运行费用等)作为设计方案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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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抽水蓄能电站的费用是指国民经济为项目所付出的代价,即以有抽水蓄能电站方案的费用(含投资、固定运行费用和可变运行费用等)作为设计方案的费用。
  2.3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计算
  国民经济评价以经济内部收益率和经济净现值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2.3.1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
  经济内部收益率是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贡献的相对指标。他是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经济净效益流量现值的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经济内部收益率等于或大于社会折现率的项目,认为是经济的。
  2.3.2经济净现值(ENPV)
  经济净现值是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净贡献的绝对指标。他是指用社会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效益流量折算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
  经济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时表示国家为拟建项目付出代价后,可以得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这时就认为项目是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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