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稀释条款中加权平均价格公式权重的理解完整版

反稀释条款中加权平均
价格公式权重的理解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反稀释条款中
加权平均价格公式权重的理解
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这里,先举一个网上随处尽用的例子,以说明和验证计算结果。
案例:甲目标公司首轮融资人民币400万,按每股优先股人民币4元的初始价格共发行100万股A系列优先股,因公司发展不佳,在第二轮融资时,B系列优先股的发行价跌为每股2元,根据完全棘轮条款的规定,A系列优先股的转换价格也调整为2元,则A轮投资人的100万优先股转换为200万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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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价格条款规定,调整后的转换价格应是初始转换价格和新增发行价格的加权平均值。以前述甲目标公司例如,该公司融资前已发行普通股600万股,首轮融资人民币400万,按每股优先股人民币4元的初始价格共发行100万股A系列优先股,第二轮融资额为人民币600万,按人民币2元的价格发行300万B系列优先股。则在加权平均条款下,新转换价格=4*(600+100+150[=600w/4元])/(600+100+300)=3.4元,则首轮投资者行权时获得400万÷3.4=117.647万普通股。相对而言,加权平均条款更为常用。
一、全棘轮条款
A轮投资人在B轮估值减少情况下,股权调整比例S。
S = 累计投资金额
时间统计法B轮公司估值
–调整时投资人在持股比例;
即A轮投资人按全棘轮条款获得调整后的“持股比例=累计投资金额/B轮公司估值”。变形可得:A轮投资人在调整后持股数量M,
新药开发M= 累计投资额
B 轮价格
以上几个公式计算出的最后持股数量是一样的。
二、 加权平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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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网上给出的公式是:A 轮投资人在B 轮估值减少情况下的新转换价格公式。 新转换价格=
原A 轮价格  A 轮前股份数+A 轮增加股份数+B 轮资金以A 轮价格可购得股份数
B 轮后实际股份数
然后计算A 轮投资人获得调整后股份数量=累计投资金额/新转换价格。
那么,新转换价格与A 、B 轮价格及增股数量有什么关系呢?以上公式并不能直观反映它们之间的联系。所以下面我们把上述公式变形。
方法一,新转换价格与估值和资金量的关系;
方法二,新转换价格与A 轮价格、B 轮价格的关系;
大家可以用上述例子的数字检查一下。张家口北新村小学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4:28: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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