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的地震分布

甘肃的地震分布
甘肃省位于强烈隆起的青藏高原东北部及其地壳厚度变异带上,横跨中国大陆东部地台与西部地槽区的交接带,境内地形和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新构造活动强烈。中国几个大的主要构造体系,如祁吕贺山字型构造、新华夏构造、河西构造等,均在甘肃省境内展布或转弯、交汇。由西向东规模巨大的阿尔金活断层、昌马活断层、龙首山北缘活断层等,几乎遍布整个甘肃省,也控制了甘肃省强震省活动成带不均匀分布的特点。据统计,从公元前193年第一个有历史记载的陇西(今临洮)地震以来,两千多年中甘肃省内共发生中强以上破坏性地震147次,其中6级及鼻尖雕塑6级以上地震37次,7级及7级以上的大地震15次,8级及8级以上的特大地震4次(包括当时属于甘肃省管辖的1920年海原8.5级特大地震)。这些破坏性地震主要集中在以下地震活动区带上。
1)南北地震带  这是中国大陆著名的一个地震带。在甘肃省展布范围北起民勤与宁夏、内蒙接壤,南至文县,与四川、陕西、青海相连,基本包括了甘肃的中、东部地区。周围北有银川地震带,西有河西走廊地震带和祁连山地震带,东与渭河平原地震带相通,南接南北地震带中段进入四川。该带地震活动特点是频度高、强度大、周期短。自公元前193年有历史
记载以来,带内共发生中强以上破坏性地震65次,其中7级以上地震12次,甘肃省历史上仅有的48级以上特大地震均发生在本区。带内地质构造纵横交错极其复杂,有北西西向、北东东向大型走滑断裂带,深部南北向构造显著,控制了带内强震的发生。历史资料分析表明,带内地震有由南向北,自西向东迁移的特征,现今弱震活动具有明显的条带性、围空和交汇的特点。由于该带展布区域是甘肃省工业、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人口密度较高,因此,既是甘肃省重要的地震活跃区带,也是受地震灾害影响破坏最重的地区。
2河西走廊地震带  包括祁连山地震带民勤地震带,走向呈北西西向展布,东端与南北地震带西翼接壤,西邻阿尔金地震带,北越金塔、阿拉善进入内蒙,南界进入青海境内。本带内发生的地震多受北西西向深大断裂的强烈活动所控制。根据有关资料记载,从公元180年高台西表氏7.5我们的知识是有限的级地震起至今1700多年来,共发生中强以上破坏性地震46次,其中8级特大地震一次,7级以上4次,6级以上6次。强震多沿断块边界具有西迁北移的特点。资料表明,进入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本带地震活动具有明显增强的趋势。
3)阿尔金地震带  这是甘肃省最西端的一个地震带,也是新疆、青海等省区地震带在甘
肃境内的延伸。在甘肃省范围大致包括玉门关疏勒河以南,玉门、肃北党河以北,东入花海盆地,西到新疆、青海境内。本带地震活动主要受北东东向断裂,特别是阿尔金断裂带控制和影响,历史上该带中强地震比较活跃,现今地震活动强度呈现减弱趋势,肃北以东的地段弱震较密集,肃北以西则较平稳。
除了以上几条地震带外,毗邻地区发生的地震也往往波及到该甘肃,造成严重的灾害。如1556年陕西华县8级大地震和1976年四川松潘、平武7.2级地震等。
3.甘肃地震灾害的特点
众所周知,地震灾害的形成必须有两个条件:地震时释放的能量必须具有足够的破坏力;地震造成的直接、间接后果危及了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进行。据历史资料统计,甘肃省地震活动水平,自明朝(1368年)至今在中国列第八位。仅1951—2000年的短短50年中,甘肃省就发生成4.7级以上破坏性地震43次。在甘肃省内造成严重灾害的地震就有公元143年甘谷7级地震,180年高台西表氏7.5级地震,734年天水西南7级地震,1125年兰州7级地震,1352年会宁7级地震,1609年酒泉东7.25级地震,1654年天水8级地震,1718年通渭7.5级地震,1879年武都8级地震,1927年古浪8级地震,
1932年玉门昌马7.6级地震,1954年山丹7.25级地震及1920水库网年海原(当时属甘肃管辖)8.5级地震等。据不完全统计,死亡达45万人之多。仅1920年海原地震,甘肃省境内就有40多个县遭受直接破坏损失,123572人死亡,受伤56673人,压死牲畜30.9万多头(只)。
根据大量的震灾资料统计,地震灾害除了与地震类型、震级大小、发震时间、震源深度和震中距等基本因素有关以外,还决定于震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壳介质条件以及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等因素。除了地震灾害的社会性和地区性共同特点外,甘肃省的地震灾害还具有其他地区性的特点。
1)以兰州白银以西为界。总体上,20世纪以前东部地震强度大,频度高;矛和盾的集合教学设计20世纪以来尤其是20世纪后期以来变为中、西部强度大、频度高,地震灾害的破坏和损失基本表现为西重东弱的特点。
2)由于东部人口密度高,工业、经济、文化较发达,而西部则人口密度低,城镇和工业设施较少而分散,因此发生相近震级的地震时,东部灾害要远大于西部地区地震灾害的损失。
3)东西部地震间接灾害的表现形式不同,东部构造复杂,地质条件差,滑坡、泥石流、洪灾、水灾、坍塌等次生灾害破坏较大,而西部地震次生灾害的破坏和损失要小得多。
4)房屋建筑的坍塌破坏是地震灾害中造成人畜伤亡最直接的原因。由于社会进步和开发历史的原因,甘肃东部房屋一般建筑年代较早,质量较差,不少黄土高原地区保留着住窑洞的习惯,这些房屋建筑抗震性能较差,遭受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大,而西部开发较晚,地理条件和地质条件明显优于东部,城镇房屋建筑建设较晚,抗震性能要稍好于东部。因此,相近震级的震害潜在破坏也是东部大于西部。
5)不同地区的人们亲历地震灾害的经验不同,因而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差较大,如中、东部地区由于人口密度高,交通和信息传播条件优越,因而地震谣传等非地震事件极易发生,容易造成次生灾害,一旦地震发生也会扩大地震灾情。
6)东部地区尤其是陇南和甘南地区,由于山高坡陡,地势险要,交通、通讯设施较差,因而在地震发生时给及时了解灾情和抢险救灾带来困难,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大了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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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所引起的地面振动是一种复杂的运动,它是由纵波和横波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震中区,纵波使地面上下颠动。横波使地面水平晃动。由于纵波传播速度较快,衰减也较快,横波传播速度较慢,衰减也较慢,因此离震中较远的地方,往往感觉不到上下跳动,但能感到达水平晃动。
    地震本身的大小,用震级表示,根据地震时释放的弹性波能量大小来确定震级,我国一般采用里氏震级。通常把小于2.5级的地震叫小地震,2.5-4.7级地震叫有感地震,大于4.7级地震称为破坏性地震。震级每相差1级,地震释放的能量相差约30倍。比如说,一个7级地震相当于306级地震,或相当于9005级地震,震级相差0.1,释放的能量平均相差1.4倍。
    当某地发生一个较大的地震时,在一段时间内,往往会发生一系列的地震,其中最大的一个地震叫做主震,主震之前发生的地震叫前震,主震之后发生的地震叫余震。
 
    地震时一定点地面震动强弱的程度叫地震烈度。我国将地震烈度分为12度。震级与烈度,
两者虽然都可反映地震的强弱,但含义并有一样。同一个地震,震级只有一个,但烈度却因地而异,不同的地方,烈度值不一样。例如,1990210日,常熟-太仓发生了5.1级地震,有人说在苏州是4,在无锡是3,这是错的。无论在何处,只能说常熟-太仓发生了5.1级地震,但这次地震,在太仓的沙溪镇地震烈度是6度,在苏州地震烈度是4度,在无锡地震烈度是3度。
目前应用于地震监测的主要手段及方法有以下几种:
1)测震:记录一个区域内大小地震的时空分布和特征,从而预报大地震。人们常说的“小震闹,大震到”,就是以震报震的一种特例。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小震闹”并不一定导致“大震到”。
2)地壳形变观测:许多地震在临震前,震区的地壳形变增大,可以是平时的几倍到几十倍。如测量断层两侧的相对垂直升降或水平位移的参数,是地震预报重要的依据。
3)地磁测量:地球基本磁场可以直接反映地球各种深度乃至地核的物理过程,地磁场及其变化是地球深部物理过程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震磁效益的研究有其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更有震例的事实。胡莱足球
4)地电观测:地震孕育过程中,将伴随有地下介质(主要是岩)电阻率的变化及大地电流和自然电场的变化,由于这些变化与岩石受力变形及破裂过程有关,因此提取这一信息可以预测地震。
5)重力观测:地球重力场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地球物理场之一,它与观测点的位置和地球内部介质密度有关。因此,通过重力场变化可以了解到地壳的变形、岩石密度的变化,从而预测地震。
6)地应力观测:地震孕育不论机制如何,其实质是一个力学过程,是在一定构造背景条件下,地壳体中应力作用的结果。观测地壳应力的变化,可以捕捉地震前兆的信息。
7)地下水物理和化学的动态观测:地下水动态在震前异常现象,宏观现象如水井水位上涨,水中翻花冒泡、井水变变味等;微观现象如水化学成分改变(如水中溶解氡气量变化等),固体潮(天体引潮力引起的地下水位涨落现象——就象海水潮涨落一样)的改变等。通过地下水动态的观测,可以直接地了解含水层受周围的影响情况和受力的情况,从而进行地震预报。
    类似这样的经常性的监测手段和预报方法还有不少。地震学家们根据多种手段观测的结果,综合考虑环境因素、构造条件和地球动力因素等,提出慎之又慎的分析预测意见。
看看我国主要地震带的分布图便可知道,我国地震分布很广,全国约有20多条地震带。有记载以来,我国除贵州、浙江外,其他省份都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60%的省价发生过7级以上的地震。

全球大陆地区的大地震中,有1413发生在我国。自1900年以来,我国已发生4.75级以上地震3800余次。其中,66.9级地震460余次,77.9级地震99次,8级以上地震9次。
1)东南部的台湾和福建广东沿海;台湾省的强震密度和平均震级都占全国首位。
2)华北太行山沿线和京津唐地区;
3)青藏高原和四川、云南西部;
4)西北的新疆、甘肃和宁夏。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0:11: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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